近年来,中国史学界引入了许多源自西方的语汇、概念和命题。这无疑使历史观念的表达呈现出更为丰富多彩的局面,令人耳目一新,具有活跃学术气氛的积极意义。然而,在诸多概念和命题涌入的背景下,许多治史者只顾语汇上的新颖,盲目接纳和使用,造成比较广泛的负面影响而浑无感觉,这是值得反思的问题。另外,以扭曲概念之内涵、外延的方式推导出错误的定义和判断,这类做法也值得警戒。
“历史文本”和“历史书写”
近几十年来,西方兴起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在建筑、文艺、文学等领域扩展,可谓一路所向披靡,其反理性、反常规、反整体性、反确定性,倡导自由、多变、零乱、断裂的思维价值观念,确实激发出某些文化艺术上的新探讨,获得很多认可或赞誉。而在史学领域,后现代思潮则遇到极大挑战。史学作为一门学术,从阅读、思考到研究、撰著,都被史料及其反映的史实所制约,不能随心所欲地想象和塑造,即有着内在的确定性。后现代主义为了啃噬真实历史的内核,通过捏造概念工具的手法歪曲历史学的形象和性质,“历史文本”“历史书写”等语汇,就是其中广泛使用的概念。事实上,这种语汇在中国史学界的渐次流行,也是随着后现代史学传入而开始的。
“文本”这个语词表面上属于中性,不带有褒贬、轩轾,但实际上在后现代主义概念体系内,投射出严重的轻蔑,不褒不贬,即为无足轻重。所有的史料与历史撰述,都被归为“文本”,在后现代主义史学思潮中,所有历史资料和历史作品在“文本”概念工具的搅拌机内,弄成一摊烂泥,无所谓真伪,无所谓是非,史学也就被玩弄成儿戏。“历史书写”概念与“历史文本”之说配套,强化了历史皆为“虚构”的观念。
“书写”与“文本”一样,看似中性语汇,实则暗喻着随意性,可以凭空构建、任情想象,甚至是无意的涂鸦,“历史书写”的这个性质被“历史文本”概念所制约。“文本”理念的早期创建者是法国学者雅克·德希达,正如中国台湾学者黄进兴所指出:“德希达学说颠覆传统史学(近、现代)莫过于‘文本’一词的概念。他径称‘文本之外,别无他物’。”而“文本”则取代了真正的事实,切断今人与过去的连锁,历史遂坠入深不见底的虚无漩涡。因此德希达主张:“文本只是语言符号的无限戏耍,并无确解”,“史家的书写只能是永续开放的语言游戏,而乏实指”。
国内史学界不少学者可能意识到“文本”“书写”语汇中埋伏的圈套,也未必是沉迷于后现代主义观念,但谈到历史学时却舍弃“文献”与“编纂”等更严肃、更确切的语词,盲目追随“洋”时髦,拾人牙慧,而追随“洋”时髦的行径,至少客观上成为相对主义史学、后现代主义史学的啦啦队!衮衮诸君,宜思之、悟之,慎之、戒之!
概念的扭曲值得警惕
概念是人们对事物性质的概括,这种概括以词汇标示出来,又成为进一步认识和判断事物的工具,诸多概念组成体系,是理论思维的基础。因此,概念的使用要求符合所针对对象达于有确据的认定,要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符合逻辑性的规范,否则即为概念的扭曲,必然导致认识和判断的谬误。
在史学界,由概念扭曲构造出错误认识和荒唐理论的情况多有发生。如北齐时期魏收奉旨编纂的《魏书》记述北魏和东魏的历史,因为将一些勋贵家族和人物多所贬抑,引发旧勋贵后裔的群起反对,“于是众口喧然,号为‘秽史’”。“秽史”这个语汇,颇有普遍性的批判意义,而将之专用于攻击《魏书》,则是在概念的外延范围做了偷换,但概念新颖,因而影响很大,连唐代史学家刘知幾也被蒙蔽,在其著作《史通》中对魏收横加痛斥。直至20世纪30年代,才有周一良等学者以公平的评论为魏收翻案。
上述实例表明,概念有时是会被扭曲的。不仅如此,概念有时还会被生造出来,如有学者提出中国近代史学界分为“史料派”和“史观派”,二者“各趋极端”“尖锐对立”。“史料派”和“史观派”就是将“史料”“史观”的语词拼加“派”字而捏造的,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第一,史学界虽然有推重史料整理和考据的学者,也有提倡宏观研究和理论分析的学者,这只是表层的治史风格、治史形式的区别,并非学术宗旨和价值观问题,故不能因之各自结成学派。同是上古历史考据,有信古、佞古、为古史传说寻找“印证”之人,也有理性疑古而试图推翻古史传说的学者,学术宗旨和价值观大为不同,怎么能笼统归入一个“史料派”之中?至于倡导宏观研究和理论分析的学者,其理论基础可以是势同水火,甚至始终敌对,将之一同称作“史观派”,大有混淆思想阵线之嫌!第二,有成就的史家,研究历史多将史事考证与理论思维相结合。重视历史理论的郭沫若,其历史考据的成果,决不低于任何一个推重历史考据的学者。毕生从事史料整理和文献考据的顾颉刚,同时具有深刻的理论思维。把两种治史风格说成“各趋极端”“尖锐对立”,简直一窍不通。学者往往一见新说,不加思考,随风而靡,追捧发挥,甚或造成积重难返的局面,这是需要费大力气才能拨正的倾向。同理,所谓“新考据派”“新汉学”“新宋学”等,皆不能成立。陈垣先生早就认为不能将考据学强分“新”“旧”,“‘旧考据’最好不用或改易”。汉代、宋代的学术宗旨都非单一,清人命名的“汉学”“宋学”概念,本就片面、不确,如今已远远跨越时代,“新汉学”“新宋学”云云,更属无谓。
概念史研究务须意旨宽容
方兴未艾的概念史研究,其前提是承认概念演化是历史性的客观存在,这样才能考察其演变的踪迹,以相应角度认识社会历史的发展。面对概念的演变,概念史研究应主要采取意旨宽容的评论,表达尊重、认可的态度。第一,某种概念发生演化和移植,依然对应着某种新的现实事物,即并未脱离现实,因此不同于概念的扭曲,更不是生造。第二,概念演变可能是因应社会发展、文化进步、学术精进的迫切需要,这具有更大的现实性。如“经济”一词,由古代包括一切社会治理的内容演变为专指与民生相关的内容,内涵已经大为不同,也需要尊重。第三,文化融合导致话语体系的丰富,出现相同概念的内涵转换。如在《尚书·多方》中“民主”是指民之君主,而近代以来的“民主”概念简言之是实行“民众做主”。同样“民主”二字,其语源、蕴义、价值观完全不同,而皆需认可。第四,有些不大重要的概念发生转换,既无逻辑性,也非社会需要,但长久得到广众的约定俗成。如《诗经》中“桃之夭夭”是说桃花繁盛开放的样态,而不知何时、何故,竟然变成“逃之夭夭”,致使“夭夭”一词失去意义,成为语气助词,这却早被历史文化所认可。“文本”“书写”等后现代语汇,若一直被学术界运用,一待后现代思潮事过境迁,其中埋伏的隐喻逐步消解,也会成为约定俗成的学术用语。尽管“历史文本”相对于“历史文献”,“历史书写”相对于“历史编纂”,不具备优越品相,那也只能是默许,毕竟广众语汇如何运用,充满无可奈何的偶然性。
概念史研究若完全不尊重概念的演化,就可能误入歧途,如马克思主义的五种社会形态逐次演进的学说,其中有以“封建”概念表示的一个社会阶段。有人按研究概念史方式对“封建”一词进行考察,这在学术上自无不可,但由此而固守“封建”一语之“封土建国”等古义,主张更改社会发展阶段的表述,就陷入只究其名、不顾其实的错误。其实,“封建”概念早在马克思之前就发生了内涵和外延的复杂演变,歧义多出。在马克思著作中提到“封建”,有时意指旧义,但在表述社会发展形态时,则内涵已经全新,明确显示是土地分散于领主或地主所有,无地、少地的农奴、农民租种土地而陷入被剥削境地的经济形态。试问如果推翻和废弃“五种社会形态”学说中“封建”一语,那么中国大量革命文献岂不都要颠覆?“概念”之名,应当顺应“现实”之实,这就是我们主张概念史研究应当意旨宽容的理据。上文剖析的“文本”“书写”等概念,也可能意涵演变而流行通用,心同此理,务须具有概念史研究的宽容意识。
作者:乔治忠 系廊坊师范学院史学理论与中国史学史研究中心教授;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