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评姚洋的“按要素分配”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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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评姚洋的“按要素分配”
2022-07-29
最近看了北大国发院对姚洋先生的专访:《如何理解共同富裕的本质和关键点》。在专访中,姚先生对资本的积极作用做了乐观的分析和展望。就激活中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思考而言,姚先生的分析和展望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姚先生对“按要素分配”的理解,我认为是值得商榷的。——“以前我们讲按劳分配时没有讲按要素分配,这其实是对按劳分配的片面理解。按劳分配其实是按要素分配的一部分,因为劳动也只是生产活动的要素投入之一,只是劳动不是一般的要素。其实资本也是过去劳动积累的产物,所以当资本再参与劳动并创造价值时就应该获得报酬。”
姚洋说:“以前我们讲按劳分配时没有讲按要素分配”。所谓“按要素分配”,是一种解释“分配关系”的理论。按照通行的解释,“按要素分配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的使用者根据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的贡献大小,按照一定比例,对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支付相应的报酬的一种分配方式。”其中有哪些生产要素呢?过去的说法是“三要素”(土地、资本、劳动),现在的说法是“N要素”,除了“三要素”之外,还有“按技术要素分配、按管理要素分配、按信息要素分配”,等等。姚洋断言“以前我们讲按劳分配时没有讲按要素分配”,我觉得这个说法有些主观。如果姚先生的“没有讲”是指过去实践中“没有实行”的话,那么姚先生的指责就有些“强人所难”了。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在公有制计划经济的生产方式下,怎么可能去践行“按要素分配”呢?如果姚先生的“没有讲”是指过去理论上“没有宣讲”的话,那么姚先生的指责未必客观。经历过的人都知道,在过去计划经济时期,虽然分配原则遵循的是“按劳分配”而非“按要素分配”,但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有关“分配方式”的教学和宣传中,恰恰是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对比起来进行的。
二、“按要素分配”有没有实证依据?
公允地讲,对于缺乏马政经知识训练的人来说,“按要素分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不信你可以去做一个“民调”,我估计,90%以上的人会认可“按要素分配”理论。从实证的角度看,“按要素分配”也不是胡编乱造出来的,它非常符合人们的经验观察。问题是,但凡符合人们经验观察的理论,它就一定是正确的吗?未必!我举一个例子,在近代科学没有产生之前,人类对地球的认知是“天圆地方”,即“大地是平的”。“天圆地方”非常符合人们的经验观察。甚至进入20世纪之后,中国的老太太依然会质疑:“你说大地是圆的,那住在我们脚下那一头的人为啥不掉下去呢?”所以,不能因为“按要素分配”理论符合人们的经验观察,有当下的实证检验作为依据,它就一定是科学理论。
三、“按要素分配”的理论源头在哪里?
“按要素分配”理论,可以追溯到法国庸俗经济学家萨伊的“生产三要素理论”,即: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资本和土地这三个生产要素共协同创造的。以“生产三要素论”为基础,萨伊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分配公式。萨伊说,既然生产三要素都是创造价值的源泉,那么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根据各自提供的贡献,理所当然地取得各自的收入:——资本家得到利息(萨伊认为利润分解成两部分:资本的利息和企业家本人的工资);
对于萨依的要素分配理论,马克思早就做过深刻的批判,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常识,不赘述。
四、“按劳分配”能否成为“按要素分配”的马仔?
“按劳分配”是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其理论和实践的基本含义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条件下,企业或单位在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之后,根据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请大家对比一下“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这两种不同的分配方式,二者之间的关系能是“从属关系”或“包含关系”吗?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是两种不同的分配理论,二者所依据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制度基础完全不同,怎么能混为一谈呢?姚洋把二者混为一谈,就类似于将牛顿的经典力学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混为一谈。大家想一想,牛顿的绝对时空观与爱因斯坦的相对时空观,它们能混为一谈吗?“必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恕我直言,姚洋主张“按劳分配其实是按要素分配的一部分”,与习近平同志“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逻辑,是完全背离的:——习近平同志的“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确认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是结合的制度基础,其发展方向是“必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
——姚洋的“按劳分配其实是按要素分配的一部分”,则是确认了“私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将成为“其实是”的制度基础,其发展方向是让“按劳分配”成为“按要素分配”的马仔,最终为“资本再参与劳动并创造价值”平反昭雪。
所谓“片面理解”的意思是说,过去没有将“按劳分配”纳入“按要素分配”的旗下,或者说,以前的“按劳分配”没有尊奉“按要素分配”为龙头老大。虽然姚先生并没有把话挑明,我还是比较佩服他的直言不讳。凡是了解“按劳分配”理论的人都明白,姚洋先生所说的“片面理解”的源头,就是马克思。马克思在批判“按要素分配”理论的基础上,发现并提出了“按劳分配”理论。在马克思看来,“片面理解”分配关系的,并不是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理论,而恰恰是资本主义的“按要素分配”理论。对于姚先生直言不讳地质疑“按劳分配”为什么没有成为“按要素分配”的跟班,我并不以为然。因为,姚先生的直言不讳就如同质疑“地球是圆的”那位老太太一样,都是在现象上兜圈子罢了:——老太太在二维空间上兜圈子,所以看见地球是平的;姚先生在分配表像上兜圈子,所以认定“按要素分配”的依据不是“要素所有权”,而是“要素贡献”。
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为什么“按要素分配”理论就像一只皮球上的蚂蚁,无休止地兜着圈子而从不自觉呢?
六、“按要素分配”的错误究竟何在?
如果从“实然”的角度来看,“按要素分配”其实也并没有胡编乱造——难道市场经济的分配现实,不就是按照“生产要素”来分配的吗?须知,“按要素分配”理论的错误,并不在于它对分配关系的现象描述是错误的,而是在于它对分配关系的内在联系的把握是错误的。要发现“按要素分配”的错误所在,仅仅依靠个人对现象层面的经验观察不行,仅仅依靠西方经济学的数学模型和计量分析也不行。要发现并揭示“按要素分配”的错误究竟何在,就必须借助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显微镜和望远镜,这样你才能“看”到隐藏在分配现象背后的真相。(1)劳动价值论——它能让你看见“是谁创造了价值”。
(2)剩余价值论——它能让你看见分配依据到底是“要素贡献”,还是“要素所有权”。
(1)既然价值创造的原理是“劳动创造价值”,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价值分配的原则也一定是“按劳分配”呢?为什么?(2)在“按要素分配”的现实中,“劳动要素”获得的报酬究竟是“劳动”的报酬呢,还是“劳动力”的报酬?为什么?(3)市场经济“按要素分配”的依据究竟是“要素贡献”,还是“要素所有权”?(4)如果说“要素所有权”才是“按要素分配”的真正依据,那么“要素所有权”又是怎么形成的?为什么?这几个“为什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作出了科学的回答。(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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