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电亮:建言组织部门在“考核与公示”时,是否再具体周全一些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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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鸣电亮:建言组织部门在“考核与公示”时,是否再具体周全一些
2023-05-02
图片来源于网络
【引言】今天早上,鄙人在今日头条看看到一篇短文《建议组织部门在用人公示中多公布点政绩》的文章,写的很好,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共鸣!也激发了本人的写作“激情”!
众所周知,长年以来,我党一直强调在选人用人时,要坚持“又红又专,德才兼备,以实干为准绳,凭政绩用干部”,但是人民群众看到的众多“用人公示”,往往都是不显示“被公示人员”的政绩,仅仅是个“个人简历”;现在一些“公示”甚至连“简介”也省略了很多,对此人民群众颇有“微词”与“疑惑”(请看下面建议截图)。
相关报道截图
我国社会当前最大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人的问题”的重点是“思想滑坡”“官员腐败”与“不作为或胡乱作为”等;
“思想滑坡”及各类官员腐败的总根源是“用人的腐败”!正因为如此,组织部的“任免公示”显得十分地“耀眼”,而且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昭示国家用人政策的“公平性”“正确性”与“政治清明程度”!
目前,组织部门“用人”,仅仅公示“拟任用人员”的简历(个别人的简历还存在不全与造假);不是说这是不对的,而是说,仅公布简历是否过分简单?因为一个人的“简历”只能说明“被公示人”的基本情况与工作经历,但此人的工作能力如何?思想品德如何?政绩如何?这些老百姓期待知道的“重点”却一切皆无;
因为很多“被公示拟用的同志”,一是人民群众根本就不了解,更是不认识,甚至有的就是“不知道”!此类人基本上都是不接地气,他们上台后,怎么能赢得人民“拥护”与“支持”呢?
二是现在一些所谓的“公示”大多数是“走过程”,公示后“被公示人到底有没有问题”,只有“天知道”,此环节又缺乏公开、公正的“监督机制”;
三是现在的“组织部考核”从来没见过深入到“基层询问人民群众或老百姓对拟用人员的意见”,多数只是秘密地询问或问卷“公示人员”身边的“领导”与“同志”。如此这般“考核”能了解到真实的“人民意见”吗?
四是目前社会上出现这么多“贪官污吏”与“黑社会保护伞”等腐败官员;这些人员当初,又是谁“推荐”与“提拔”的?怎么不见公开此类人员到底是谁“推荐、考核”的?更不见对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彻查与追责,怎么能赢得人心与民心?
故,建议各级党委与组织部门,在对“被拟用人员考核与公示”时,是否再胆大、深入、具体与周全一些?
一是多深入基层人民群众中间,听听老百姓,对拟用人员的“看法”与“评价”,随后再兼顾听听领导身边人员的评价,尤其“反对人员”的意见,不是更全面一些?
二是在对“拟任用人员”公示时,是否多突出或列举出此人的一些政治、品德、政绩的实际、真实例子?对于现实生活中,有极个别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就没有工作几天,也没有什么政绩,就以火箭的速度提拔,难道不感觉反常吗?其它在一线兢兢业业工作的人,又会如何感想呢?
三是在对于“拟用人员”的考核与公示时,是否也需要一同公示一下“拟用人员”的推荐人与考核人,让人民监督,若无推荐人与考核人,就彻底用无记名投票决定,有何不可?
四是对于一些官员在工作岗位上不到一年或三年,就出现重大、明显的责任事故者;推荐人与考核人,是否也需要追责或检讨?
五是对于有“明显品德与能力缺陷的人”,而个别领导仍执意使用与重用的,建议国家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严重的可追究“法律责任”,以儆效尤。
总之,面对当前国家出现的“各类腐败”,我们若要想有效、快速地控制,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途径,当是首先遏制住“用人腐败”;要遏制住“用人腐败”,我们在干部“考核”“公示”及“任用”环节上,一是领导要高度重视,不惜代价,深入群众,敢下真功夫,二是“考核或公示前”要考虑周全、部署具体,并且制定出合理切实可行的考核、公示及任用制度,三是要加强党对组织部门的领导、监管与处罚力度,才能在全国上下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干事创业的、良好的政治生态大环境。
2023年5月1日上午,写于北京云中阁
(作者:雷鸣电亮 系昆仑策特约评论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转编自“灵眼晨光”今日头条号,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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