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2024年9月陕西省延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延安市宝塔山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当年11月27日经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这表明,作为中国革命精神重要标识和象征的延安宝塔山,今后不仅受到国家行政机关的重点保护,还将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保护。《条例》为宝塔山的保护、利用及其永续存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宝塔山位于延安市宝塔区嘉岭路,融历史文物和革命遗址为一脉,集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为一体,为周围群山之冠,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海拔1135.5米,因山上的标志性建筑宝塔而得名。宝塔名为岭山寺塔,又称延安宝塔,古称丰林山塔、嘉岭山塔,始建于唐代宗大历年间,唐代、明代曾先后重修塔身,清代也曾数次修缮。
毛泽东同志率领中共中央在延安13年,领导全国人民浴血抗战,延安成为举世闻名、无数爱国志士和热血青年向往的地方,宝塔山也因此享有盛名。如今,已有千年历史的宝塔依然巍峨矗立在山顶,成为革命圣地延安的精神标识,成为延安精神最典型地标。《黄河大合唱》中的《延安颂》头一句便是“夕阳照耀着山头的塔影,月色映照着河边的流萤”,这个“塔影”就是宝塔山上宝塔的倒影,这个“流萤”就是延河水边的“流萤”。巍巍宝塔山,滚滚延河水,在历史长河中因见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民族抗战取得的胜利,见证了一个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不断成熟的伟大政党,见证了在革命中培育形成党永远的精神财富——延安精神,成为革命圣地的标志和象征。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对革命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传承。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加强了对历史文物、革命遗址、烈士纪念地保护和利用的立法与修法,形成了我国独具特色的法律制度规范,使这方面相关法律总体比较完备、健全、有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体制不断完善,先后赋予了省(区、市)和省会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应立法权;2015年修改并通过的《立法法》,又赋予所有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范围的立法权,开创了我国国家、省(区、市)和设区的市均可立法的新局面。近年来,地方立法抓住“小切口”,加强针对性,实现“小快灵”,不是鸿篇巨制,而是“切小题目、切准特色、切细内容、切实措施”,大大提高了立法工作效率,大大丰富了立法内容,走出了一条精细立法、精准立法的路子,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地方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延安为宝塔山立法,就是在这一形势和背景下产生的。《条例》着眼于进一步加强对宝塔山的系统性、整体性保护,规范宝塔山管理和利用,作出28条规定,涵盖了责任主体、保护范围、保护措施、文物利用、山体风貌治理等内容。据延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有以下特点:一是将宝塔山保护作为切入点,采用不分章的体例形式,坚持“有几条立几条”、“几条管用就制定几条”,对“一座山”进行立法;二是在选择立法项目和主要内容上,充分突出延安特色;三是围绕宝塔山保护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明确保护范围、规定保护措施等方面,为守护中国革命的精神标识提供法治保障。应当说,延安市人大常委会这几条都抓得很准、很好,既确保了立法的质量,也一定能在实践中为依法保护好、利用好宝塔山,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延安精神,发挥重要作用。
从延安为宝塔山立法可以看出,我国地方立法的大好形势鼓舞人心。改革开放以来,有立法权的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紧紧抓住党中央部署推进改革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问题、民生焦点问题,统筹立改废释,发挥地方立法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科学规范制度设计,推进地方立法质量不断提升。截至2024年12月22日,我国各类地方性法规数量已达到21158件,为依法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实现良性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们坚信,随着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的不断深化,随着我国立法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随着地方立法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为中央政治局原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会长;来源:中华魂网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