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少平
摘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吸收了国际关系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关于安全理论研究中的优秀成果,体现了对西方现实主义、自由主义等国家安全理论的发展与扬弃,与风险社会学、安全社会学等理论观点不谋而合,形成目前兼具理论基础和实践效用的观念体系。其中蕴含的理论优势体现为:更新安全话语的指涉对象,拓宽安全议题的研究范畴,强化“安全”概念的政治属性,促成安全利益达成共识、并进行安全利益重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公正、民本、文明、效能等价值得以充分彰显,进一步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阅读导引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渊源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优势
三、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价值意蕴
结 语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国家安全的理论与实践成果不断丰富,针对国家安全的思考也愈发深入和系统。从目前安全研究的主流场域中审视国家安全理论的发展和变迁的过程,研究其规律和趋势,有助于正确评估我国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渊源
随着全球化的到来,以战争为主题的军事安全与政治安全研究难以应对席卷而来的普遍性危机。“国家安全”议题也愈发受到重视,古今中外皆有可贵探索,为总体国家安全观提供了丰富滋养。
(一)国际关系学中的安全理论
国际关系学中关于国家安全的基本假设有大量论述,长期以来以“战略研究”作为安全研究的主要表现形式,甚至直接成为安全研究的同义词,具备浓厚的冷战色彩。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挑战主流派传统安全认识、扩大安全研究议程的讨论,经过几十年的演进,形成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三大理论体系,也形成诸如批判安全研究学派、人的安全研究、女性主义安全研究、后结构主义安全研究等各具特色的理论范式。
现实主义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西方国家安全理论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其理论可二分为传统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前者秉持“以国家为中心”的世界观,认为权力是确保国家生存与安全的最可靠手段,强调通过军事威胁而压制武力的使用,是一种“以暴制暴”的观念,极易导致国与国之间、国家与民众之间产生“安全困境”。新现实主义认为基于军事力量和物质基础上的国家在整体上具有共性,它们的目标和功能都是为了生存和追求国家利益。由于利益的不可调性国家仍难以摆脱“安全困境”。
自由主义分为传统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两个理论派系,前者认为军事冲突是否发生取决于国内层次的压力,经济贸易能够显著减少国家间的摩擦,并在新现实主义对构建国际体系的相关假设之上,提出安全是所有国家的共同责任,暗含了集体安全思想。新自由主义的国家安全观相较于现实主义更为温和、理性,其强调武力不是国家安全的决定性因素,过于强盛的军事力量相反还会危及和平,国家安全取决于民主的程度,以及国内政治结构、文化与价值观等因素,并且提出安全主体不仅包括国家主体本身还包括公民社会等非国家主体。
冷战结束后诞生的建构主义给主流国家安全观带来挑战。首先,其最突出的贡献是首次将观念、文化、规范引入国际体系结构分析的框架,强调安全手段的综合性,认为安全来自国家之间的互信和认同,由观念推动的,而非任何物质因素支配和预设的。其次,建构主义研究范式认为,国家之间的交往、互动既可招致“安全困境”,也具备形成“安全共同体”的初始条件。建构主义代表学者巴里·布赞在《新安全论》中提出了包括横向和纵向两个层次在内的安全研究的完整体系,其研究范围比以往有了很大的变化,这在当时是极具创新意义的研究洞见,为我们分析、认识国家安全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新方法。
在国家安全理论变迁的漫长历史长河里,有许多学派提出的理论观点在当时革故鼎新,为推动安全研究的进程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批判安全研究对“传统安全研究”进行了“最持久、最连贯的批判”,而且提出了如何将安全重新概念化的观点——“解放安全说”。哥本哈根学派就是其中的一个分支。该学派代表称“安全”本质上是一种主体间性的社会认知,“一个共享的、对某种威胁的集体反应和认识过程”,从而将主体之间的沟通、交往与认同作为安全共同体生成的最主要因素,强调安全共同体的社会性构成。此外,“人的安全”的研究,直接将“人”(包括整体人类和个体的人)作为安全的指称对象,同时超越了传统安全理论中的局限,即国家对公民可能造成不安全的主张,将国际安全研究的范围扩大到包括威胁人类整体生存的贫困、欠发达、饥饿等问题。后结构主义安全研究提出独具理论视角的“话语安全说”,强调安全是可以在主体之间沟通的话语,甚至威胁也是一种话语。这种观点和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同出一辙。安全系统的构建需要寻求安全的沟通行动理论与现实世界安全问题的有机联系,也需要在安全规范和安全事实之间建立安全的“商谈伦理学”来解决“内部殖民化”问题。
(二)社会学中的安全理论
在社会学理论框架下,国家安全属于宏观意义上的社会性公共安全或者社会风险范畴,因为它归根结底是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形式,是“人因”的安全风险。
安全问题的社会学理论很多,但始终没有脱离“行动——理性——结构——系统”的研究范式。安全是一种行动,是一种需要理性的行动,这样的个体行动和社会互动就会形成安全结构(安全资源和生产再生产的安全规则)、安全系统(如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文化、安全行为等相互关联的子系统)。从安全社会学理论角度出发,行动理论中的“交互论”认为安全也是一种社会互动,在人与人之间或人群与人群之间发生。该理论认为,在主体行动中内在地包含着一切安全,安全即为主体行动的组成部分。当国家成为安全主体,国与国之间在实践中的交往和互动,也遵循“交互论”中的一般逻辑。国家与所处的国际社会环境之间不断相互作用、相互构造,通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安全信息传播,规避一些不安全因素,达成一些安全标准、规则。
再如,社会学中的“交换论”侧重于对社会互动中人们所承担的成本和所获得利益的研究,也会涉及对安全互动过程中成本和收益的考察。假定人们在交互过程中,如果能保证安全、稳定、可靠,而不出现意料之外的危险事故,那么带来的收益无疑是很高的。反之,以上要素如果不能保证,就有可能带来收益不高或亏损的情况。人们在安全的理性互动中,只有权衡好安全问题的代价和收益之后,才会有所行动。这种理性计算需要综合考虑方方面面的成本,比如物质成本、精神成本和制度成本等。将行动主体置换为国家,那么国际社会交往中,在国家安全问题上也要进行成本与收益之间的理性计算。
此外,当代国家安全问题也同样适用于风险社会理论的研究结论,这一问题可嵌入在“高度现代性——风险社会——全球化——各国国家安全”的理论分析链条中。风险社会理论是对高度现代性的反思理论,或从系统、或从技术、或从制度和文化的角度,反思现代发展对于各种社会风险形成和处置的社会原因、社会对策的影响。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一直强调现代性的根本性后果之一是全球化,由世界生产力巨大发展引起,以世界科技发展为动力,以经济(贸易、金融等)发展为核心,带动政治乃至文化全球一体化。在关于国际关系和国家安全相关议题的探索研究中,国家安全观也从传统走向现代,呈现出现代性的一面。全球化作为实际推动这一转变的根本动因,获得理论界一致认同。
以上种种社会学理论提出的一般性理论命题和研究框架,构成了国际社会中国家行动、关系等相关理路与命题的前设,与国家安全现象和问题研究有共性规律,可为国家安全观的研究提供有益参考,探寻其良性互动的可能性。
(三)政治学中的安全理论
国家安全是政治学的核心命题。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先贤哲人对国家安全的本质内涵、实现路径有过诸多思考,形成了异彩纷呈的理论谱系。总体国家安全观正是在批判继承古今中外政治学智慧的基础上提铸而生,其既体现对传统政治学理论的弃扬发展,又融炼鲜明问题意识和强烈时代感召力。
中国传统政治哲学重“民本”、崇“礼治”,这为中国古代国家安全理念奠定价值旨归。《尚书》言“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孟子》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无不彰显民心向背乃安邦治国之根本。“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观念,进一步指出国计民生乃国家安危的基石。这些朴素唯物主义智慧,饱含着“民惟邦本”的深层忧患,昭示着“安民”方能“富国”,对当今国家安全治理仍具重要启示意义。与儒家“德治”并行不悖的,则是法家所倡的“力治”。“言必忠于君,行必忠于国”的忠君思想,与“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的法家精神并驾齐驱,突显国家机器对有序政治生活的规范与维系功能。这种“富国强兵”的治国方略虽不乏偏颇,却为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念注入了现实主义元素,成为历史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政治学对国家安全的理论阐释,则由“神学”渐次过渡到“理性”,由“道德”进而指向“利益”。柏拉图的理想国本乎“哲人王”的德治设想,亚里士多德的城邦论则强调公民美德对政体稳定的支撑作用。基督教神学将世俗政权置于神权之下,以“君权神授”作为国家统治合法性的终极溯源。这些观点尽管不乏形而上学色彩,但均彰显出国家安全的道德向度。在现代语境下,马基雅维利式的权力政治现实主义开始登场。《君主论》撕下道德伪饰,直言政权生存无须拘泥于善恶标准,军事实力、权谋手腕才是立国之本。霍布斯则以“利维坦”比拟国家,认为个人须将自然权利让渡给主权者,以获得免于“万人斗争”之劫难的保障。洛克以自然权利对抗霍布斯,认为国家的设立须以不可剥夺的“生命权、自由权与财产权”为前提。这些思想无疑深化了对国家暴力机器的认识,为国家安全观念抹上浓重的利益主义烙印。启蒙时代的人文理性为专制政体敲响丧钟。卢梭的“主权在民”学说,彻底扭转了国家权威的正当性逻辑,将“一般意志”视为国家存续的道德基础。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论,则致力于以制度形塑国家权力的公共性。这些理念虽未直接触及国家安全本体,却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开辟了道路。相比之下,德国古典哲学对国家权力的形而上学演绎,则透出浓厚的先验主义痕迹。在将国家视为体现“道德律令”的康德,以及视“国家”为“绝对精神”外化的黑格尔笔下,个人须无条件服从国家。这种先验逻辑虽有助于规范国家行为,但也为极权主义张本。
马克思主义的问世,为国家安全理论带来根本革新。马克思以唯物史观揭示国家的阶级属性,指出国家不过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对立,决定了资产阶级国家安全必然建立在无产阶级被剥削、被压迫的基础之上。无产阶级只有打碎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实现自身和全人类的解放。列宁进一步指出,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必然导致瓜分世界的战争,革命暴力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必由之路,犀利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及其虚伪的国家安全观,为认识国家安全的阶级本质提供了锐利武器。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开创性地提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安全理论。毛泽东以“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论断,道出了人民军队在国家安全中的核心地位。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提出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条件下集中精力搞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江泽民提出新安全观,强调互信、互利、平等、协作;胡锦涛提出构建和谐世界,倡导共同安全。这些理论成果丰富了国家安全内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高瞻远瞩的战略视野。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洞察国家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创造性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科学理论体系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智慧结晶,集古今中外国家安全思想之大成。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优势
传统现实主义对利益冲突和权力的过度关注与片面阐释,以及以暴制暴的安全实现模式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都难以适应时代发展,而新现实主义虽然作出修正,但仍然无法脱离权力竞争、诉诸武力维护自身安全利益的狭隘思维。总体国家安全观既吸收了自由主义关于共同安全、共同责任以及各国间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等合理成分,又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予以超越,而成为完全不同的思想体系。
(一)更新安全话语的指涉对象和目标
1.指涉范围拓展——人类共同体安全
国家作为保障个人安全的重要工具,常常被西方传统安全研究误解为是安全的真正指涉对象。传统安全研究主张国家中心主义,以国家、国土、主权作为安全话语的焦点议题,主要关注来自他国的威胁,并将安全简化为军事和政治问题。从本质上及方法论层面来看,传统安全研究持客观主义和实证主义立场,试图描述和反映客观世界,因而更加关注国家和权力的结构。总体国家安全观则超越了传统安全研究的局限,转而构建起全新的安全话语体系。这一新体系强调我国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继承中国共产党的优秀传统与一贯作风,即始终坚持将人民群众置于主体地位,始终秉持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这样的思想催生出安全研究的历史性转变,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其中“以人民安全为国家安全的宗旨”成为新时代国家安全的根本立场,这一宗旨源自革命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所总结的宝贵历史经验,应用于安全领域,则旗帜鲜明地表示,我国国家安全的最终目的是人民群众。“个体的人是安全的最后指涉对象”,国家虽然可以提供安全,但最终安全只有在涉及个人时,其意义才会显得重要。新时代安全的指涉对象是多样化的,其包括:个体的人(人民)、民族、种族、亲属集团和整个全球人类共同体,个人安全是更为基本的安全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安全理念和价值取向作出了调整,表明了对当今世界安全问题研究的新认识,已超越了传统领土、军事和主权安全等领域,这对于实现人类安全有着基础性的意义。
2.追求最高目标——实现人的解放
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聚焦人的实际安全条件,回应人的现实安全诉求。安全意味着不存在威胁和恐惧,解放则意味着更大限度的自由价值得以实现,不受周围所不能掌控之事物的束缚。现实中,个人所遭受的绝大部分安全威胁如战争、疾病、失业等,都造成其行为上的不自由,造成主观上“不敢”、客观上“不能”行使权利实现自由。消除威胁达到特定程度的安全状态,于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对人的束缚,即实现了人的解放。有学者认为,建立一种综合的安全共同体才能全面地实现更高境界的安全,实现全人类的解放。因此要开展“解放的政治实践”,践行“解放之路”,构建综合的安全共同体,其综合性体现在指涉对象、安全施动者、制度设计、超越种族国家等方面。与之相应,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正是追求一种大安全观、命运共同体思想。坚持以全球性、共同体思维投身至国际安全格局构建中,引导国际社会建立有序的新安全格局。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作为核心要义之一,体现出新时代国家在安全领域鲜明的大国形象与责任担当,为构建和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出谋划策,贡献中国力量和智慧。蕴藏在总体国家安全观背后的,是实现全人类解放的宏伟目标。
(二)拓宽安全议题的范畴
总体国家安全观将非主权议题合并到安全议题之中,承认军事和战争威胁不是安全的唯一潜在威胁,其他威胁同样重要且同样值得考虑,强调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并重,弥补了传统国家安全理论忽视国内领域的不足。
1.对非军事安全的重视
“国家安全”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官方文件中,主要反映了对传统国家安全的关切,以及对军事建设等传统安全议题的讨论。而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在对外安全和国际安全领域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安全主张。回顾历史,19世纪的欧洲大陆经历了一系列著名冲突,20世纪更是见证了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在此期间,国家面临的最大生存威胁就是来自别国的军事侵略。因此,军事行为成为研究重点,理论上也更多关注军事战略、战争与和平。冷战期间,美苏两大军事集团对峙,双方都不敢轻易使用武力来结束与对方的世界霸权争夺,从而形成了相互遏制的局面。在这一时期,军事和战争威胁在国家之间失去威慑作用,军事议题已经不再如以往在国际关系与国家安全理论研究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冷战结束以及全球化的到来,生态环境恶化、气候异常、能源危机、人口爆炸等问题变得日益突出,人们从对“和平”的追求与对“战争”的规避,逐渐过渡到对“安全”状态的渴望和对生存“威胁”的化解。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承认非军事议题为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容,将安全议题从军事和政治延伸到经济、环境、文化等领域,并指出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的交织,中国官方最终形成了一种比较系统的非传统安全观。2014年,我国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非传统安全思维统合了传统与非传统两方面的国家问题。
2.对国家内部安全的重视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外部国家安全研究与内部安全研究是割裂的,这是因为国家安全理论起源于国际关系或国际政治理论。工业革命以来,西方国家在经济和军事实力上迅猛发展,国家实力领先世界各国,因此当时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国家体制、政治制度也被认为是更先进、优越的。故而,战略制定者和理论研究者们也自然而然地认为国内制度已经同强大的军事实力一样,成为实现国家安全的必备基础,国内领域的相关因素不会对国家安全构成冲击,因此没有必要再进行深究。而在政治学、社会学领域,从亚里士多德经马基雅维利、孟德斯鸠至马克思等思想家的观点和理念涉及对国家内部安全的讨论,但都是“建立在内因之上的政治理论”。德国历史学家奥托·欣茨认为“国际安全竞争与国内结构的关系一直被忽略,一国与他国的互动至少是与一国内部因素同等重要的因素”。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统筹把握国内安全与国外安全,国内安全是整个国家安全的基础,国外安全是整个国家安全的条件。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框架中,社会安全作为关键组成部分,提出了一系列排除“内忧”的措施,要求妥善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等。对于内部安全的重视,是基于哲学的“内外因理论”进行深入推导并结合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和当前国内安全形势综合分析后得出的科学论断。传统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理论研究过于重视外部安全而忽略国内安全的演进规律,总体国家安全观拓宽了国家安全议题的范畴,弥补了国家安全理论发展的不足。
(三)强化安全概念的政治属性
1.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立场
与一般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不同,国家安全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安全理念的政治属性,既传承我们党维护国家安全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也作为新时期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国家安全理论的最新成果,具有重要的政治功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这是由国家阶级本质属性决定的。而国家在专政职能之外,还有公共服务职能,即为本阶级服务的同时,还要为普通民众服务。“封建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也有所谓‘民为邦本’或‘民有民治民享’的宣教,但几乎都是出于功利或机会主义,只有社会主义国家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因而其国家安全真正具有人民性。”国家安全工作以什么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涉及的是安全的本质问题,体现了对待新时代国家安全的根本立场。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原则之一,推动我们从理论方面进一步深入探索如何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作为国家安全的目的,更为重要的是促使我们反思治理实践中是否存在偏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状况。此外,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具有目的性与工具性的二重性,当过分强调国家安全的工具价值的时候,以人民安全为根本的目的性就会被淡化甚至隐没。因此,总体国家安全观排斥西方国家安全理论中“国家中心主义”的世界观,坚持人民立场,是化解国家安全工作的目的性与工具性矛盾的重要方面。
2.坚持以本国安全利益为优位
在探讨国家安全问题时,期待学术界或学者个人能够完全摒弃价值立场是不现实的。正如马克思所言:“‘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那些试图以完全客观、中立的态度来研究国家安全的理论,往往只能停留在空想阶段,缺乏实际操作性。国内有学者曾经提出现实主义是国家间关系的永恒法则。但在深入论证之后,可以发现其中奥义是现实主义理论所强调的国家利益才是所有国家间交互关系的永恒法则。事实上,对国家利益的重视不仅是现实主义理论的核心,也是所有西方国家安全理论不变的规律。西方国家安全理论从未放弃从本国利益出发的本位思想。国家安全,归根到底是维护本国的安全。国家安全理论也是服务于本国利益的,因此,在本国利益面前,即使理论观点出现矛盾,也是可以接受的。以美国为例,其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明确指出经济安全即美国的国家安全。原因在于,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产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时时刻刻要为资本服务,以维持资本家的利益、职能。如果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受到损害或无法扩张,就会有损国家安全。因此,经济安全与美国的国家安全紧密相连,这不仅体现了美国的“政治正确”,也具有明显的政治属性。
“在某种意义上,所有的安全事务都属于政治范畴”。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因此其国家安全更是以政治安全为根本,政治安全直接关乎主权和发展安全、关乎人民安全、关乎中国共产党执政安全以及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安全,如果政治安全得不到保障,将给党、人民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根本性的冲击,可以说在某一时期政治安全就是中国的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强调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明确把政治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体系的首要地位。围绕政治安全这一重大课题,习近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安全思想,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藏的安全思想本土性资源,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政治安全的重要论断、重要观点,为维护当代中国政治安全进而保障国家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
(四)共同安全利益的守正与创新
1.国家与民众之间的共同安全利益
国家和民众对国家安全利益是否有着一致的认同感,关乎“民族国家共同体”能否建构以及该共同体是否牢固。共同安全利益的内涵深刻而广泛,涉及对国家安全内涵的清醒认知、对国家安全工作的自觉维护,乃至关系到政治认同、文化认同、价值认同等多个方面。要理解何为共同安全利益,首先要考察就一国而言,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之间的关系,其次在于追问政府(国家)与民众之间的安全认知是否存在差异。
习近平总书记以全面科学的系统思维准确地揭示了国家安全与人民利益之间的关系,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这一论断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将国家安全视作人民根本利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强调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有赖于国家安全作为重要保障,或者说国家安全是人民利益实现的必要条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社会利益结构呈现新的变化趋势。不同利益群体、多元利益诉求在公共生活中极易引发利益矛盾与冲突,表明我国实已步入“差异性社会”。面对“差异性社会”所带来的利益问题,如何最大限度的“求同存异”,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成为现实而紧迫的时代课题。由习近平总书记所概括与提炼而形成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概念,恰好有效回应了这一课题,其以实现“社会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为主要内容,塑造了广大人民共同的安全需求,凝聚起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共识,找到了差异性社会中最低的价值底线。在习总书记看来,总体国家安全观之所以能够构建民族国家共同体,发挥利益整合的功能,原因有两点:一是总体国家安全观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逻辑上讲,只有国家安全的总体目标得以实现,中华民族全体成员的个人安全利益才能达成。二是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始终把人民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力量,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作为价值旨归,这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理念不谋而合。
2.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共同安全利益
一个国家的国家安全理念,既要为本国民众所认同,又要为有效提升本国国际影响力、提升国家安全水平而积极寻求国际社会的理解与认同。本国和他国之间能否建构共同的国家安全利益,关乎“人类命运共同体”能否建构以及该共同体是否牢固。“共同”就是要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安全,“安全”应该是普遍的、平等的、包容的,不可偏废、厚此薄彼、横加干涉。国家间关于共同安全利益的共识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础要素,而利益则是影响人类对其理念认同的基础要素。利益主体如果以利益分歧代替共识,只关注本国利益而忽视他国利益,形成狭隘国家安全利益观,秉持本国利益至上的思想,将自身利益的纯粹追求作为国家行动的根本动力,极不利于利益共识的凝聚,从而阻碍着人类对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性认知与国家利益的分歧掣肘合意的形成、联盟的共建。一些国家的资源最大化地为自己的国家争取利益,使得国家间的分歧和冲突时有发生。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使命之一是维持各国利益的平衡与协调。部分国家为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不惜以武力冲突为代价极力争夺资源,使世界范围内分歧与冲突频繁发生。而如若能促成更多地结盟,形成更多的共同体,甚至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有利于维持各国利益的平衡与协调。
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最早在社会学意义上提出“共同体”概念,他将共同体做了分类,其中包括“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需要更多主观能动性参与的“精神共同体”。血缘共同体表现为以血缘为联结纽带的宗族、家族等血亲集团,后随着社会变迁发展或分离成为地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以群居在相同的地理区域为标志,如社区、村落、城市等。而共同体的更高表现形式为精神共同体,“作为在相同的方向上和意义上的纯粹的相互作用和支配”,这类共同体具备精神属性。我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意义深远,在精神共同体上更进一步,既追求情感沟通、价值共享、理想构建的精神归属;还兼具客观实在性,追求安全的生存条件和发展环境等作为社会性动物存在的基本诉求。安全问题早已超越国界,人类命运共同体实际早已潜存,任何一个国家的安全短板都有可能外溢成为全球安全问题。总体国家安全观从全球意识层面来解决全球问题,从全人类共同利益的价值取向之中提炼出安全治理方案,习近平将这种共同的价值取向概括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六方面内容。
三、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价值意蕴
随着平安中国建设迈向更高水平,总体国家安全观内在的诸多价值元素尤其是体现本质属性和显著优势的价值元素会更加显性化,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等方面建设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彰显优势,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发展,最终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的现实选择。
(一)彰显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公正价值
总体国家安全观回应社会主要矛盾,致力促进国内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公平正义是现代化建构不可或缺的价值取向和正当性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并且提出了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构想,推进国家安全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对社会民生领域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总体国家安全观将人民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维护作为新时代平安中国建设的核心目标。体现的是对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回应,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注和满足,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切实保障民生等一系列措施来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从而有指向性地增强人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帮助人民树立正确的国家安全观,以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因此,既要重视由社会矛盾所引起的社会安全问题,又要重视因为公权力的腐败、经济发展与社会政策的失衡等所导致的公平正义问题,同时又不应忽视任何一个微小的社会公正问题的解决,努力使国家和社会这个大系统的各个方面都达到一种良序发展的动态平衡状态。
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目前,全球治理体系迎来了新的演变机遇,为顺应国际潮流、迎接新国际关系带来的挑战。尽管和平、包容、开放、共赢是当前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演变朝向与发展趋势,但恐怖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等仍在国际社会肆意横行,新型安全问题更是甚嚣尘上。面对全球治理体系亟待变革的新局势,总体国家安全观被提升至全新的战略位置,致力于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一个国家的安全与全球安全紧密相连,总体国家安全观倡导在保护本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同时,也要尊重其他国家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在这一过程中,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坚持平等对话和建设性合作,各国可以共同应对那些跨越国界的挑战,如恐怖主义的威胁、网络空间的安全问题以及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这些挑战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共享信息、协调政策以及联合行动来解决。此外,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鼓励国家之间在经济、文化、科技等多个领域进行深入交流与合作,这一举措不仅可以促进各国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还可以为解决全球性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案。
(二)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民本价值
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性为基础,以全人类命运为根本遵循,体现出其所蕴含的民本价值。总体国家安全观所涉及的各个领域、方面和环节都体现着“民本逻辑”。传统民本思想以“重民、养民、富民”为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即蕴含着重民、养民、富民的民本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与发扬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民本思想始于西周,历经春秋、汉唐、明清、近代等发展阶段,其贯通于整个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
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把人民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力量,这与民本思想中的“重民”相一致。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民本思想在新时代的新表达,更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时代背景与国情之下,赋予传统民本思想尤其是重民思想新的内涵。重民思想使得总体国家安全观具备天然的正当性,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关联,人民是水之源、木之本,唯有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重视人民的主体地位,才能真正建立牢固且深厚的执政根基,推进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总体国家安全观这套科学理论体系,因其重视人民性,以人民主体性为基,其所蕴含之人权价值,在当前和平、发展、安全、协作互惠的国际潮流下,契合人类广泛认同的诸多普适价值,具有适用的合理性。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视安全局势,为人民塑造生存发展的安全环境,这与传统民本思想中的“养民”“富民”契合。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复兴,需要和平稳定的环境,其不仅包括国内环境,也涉及国际环境。唯有内外兼顾塑造起良好、常态的稳定局势和环境,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与防范安全问题,进而保障人民的生存与发展。
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努力营造公平、合作、互利、共赢的国际新秩序。总体国家安全观蕴含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大国关系等内涵,正是源于对人权问题的高度重视。通过将人权摆在首位,以人民主体性作为国内安全格局构建之本,提倡整个国际社会应遵守国际规则,各个国家休戚与共,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真正从源头面对与化解世界重大风险与挑战。唯有深度把握国内、国际两个安全环境,打造公平、和谐、稳定、共赢的国际新秩序,才可实现传统民本思想中的“养民”“富民”理念,人民群众得以在安全的生活环境下实现共同富裕。
(三)弘扬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文明价值
世界历史进程中,人类文明呈现出不同的发展形态。剖析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文明价值,可发现,其探索发展出的文明成果及文明新模式凝聚在多重维度当中。
其一,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推动世界文明进程。总体国家安全观继承和发展了党和国家在安全领域积累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具备深厚的中华文化底蕴,体现了丰硕的中华民族智慧。总体国家安全观广泛汲取了中华文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国家安全战略思想,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大安全观、新安全观等能够为全球各国所借鉴的安全治理经验和模式。其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共赢理念建设人类文明新形态。总体国家安全观摒弃了以往各国孤立发展、零和思维、单边主义等观念,转而谋求合作、共赢、包容、互惠的新国家安全理念,在国际社会受到广泛支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中这种合作共赢精神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推动了全球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是人类文明持续进步的重要基石,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由之路。其三,总体国家安全观构筑多领域文明价值。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大安全观为指导,涉及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人工智能、数据等多个领域。在各个领域中,又探索出新的文明理念和文明发展新模式。总体国家安全观在诸领域构建起的文明理念与其所蕴含之文明价值,是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安全治理经验的成果。
(四)提升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效能价值
总体国家安全观独特的效能价值体现了其在实现预期的国家安全治理目标方面的成效,即能否以较低的成本实现既定的安全目标,甚至在治理过程中取得更优的效果和更广泛的安全利益。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效能价值,深刻地体现在“大安全观”和“系统性思维”等核心理念之中。
以多类型、多领域大安全观构筑动态安全治理机制,提升安全治理效能。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当前构建国家安全治理体系、探索新安全格局的根本遵循,其以“一个总体”“十个坚持”为核心要义。相较以往国家安全治理格局,总体国家安全观不仅在理论内涵上具有开创性,在实践指向上更富有实效性及长远意义。其中的“总体”蕴含大安全理念,旨在以多领域、多部门全面协调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开放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面对大量涌现的复杂安全矛盾、多重安全风险,大安全观覆盖网络、生态、资源、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粮食、金融等“20+n”个方面,构筑起多类型、多领域的动态安全治理机制,综合应对现实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安全风险矛盾。在大安全观的指导下,构建的动态安全治理机制能够灵活调整各领域的风险问题,动态协调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发展与安全等范畴。总体国家安全观转化来的治理效能优势,使其成为可被理论证成又能供给实践的科学理念,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未来无限的可能性。
以系统性思维把握多对范畴,推进安全治理效能的转化。总体国家安全观中所统筹的七对范畴以及它们在实践中的丰富和发展,正是系统性思维正确应用的成果。综观总体国家安全观,虽然全面围绕“安全”来谋篇布局,但并非单向度地强调安全的绝对重要性。它同时兼具发展的价值取向,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和目的。没有安全的国际国内环境,国家难以有余力发展社会、经济、文化,同样,国家得不到发展,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得不到满足,而积贫积弱则必招致内忧外患。网络安全、科技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等逐步被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便是总体国家安全观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具体写照。
结语
总体国家安全观中蕴含的安全理念与安全思维,仅通过前述的理论表达远未能得到充分挖掘。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安全指涉的对象从国家转移至人民,再由个体的人延伸至整体的人类,体现了人文精神;充分重视国内安全,关注影响人民安全的方方面面,扩大非军事安全的领域,反对零和思维,体现了发展与和平的美好愿景;强调“安全”的政治属性及立场倾向性,为国家安全研究正本清源;始终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构建新型安全治理体系,践行将共同安全利益惠及全体人民、惠及全人类的伟大理想。而在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当代价值进行凝练和概括的过程中,笔者主要是基于这样的考量,既要综合把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现实运用,又要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具体要求;既要广泛采纳人类文明发展的积极成果,又要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实践和国际形势趋势下所出现的各种国际、国内安全问题及其内在解决要求做进一步的反思、梳理和厘定,总结出公正、民本、文明、效能四个维度的价值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当代价值的关键词。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实践也不断丰富理论。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价值内涵也会不断拓展和丰富。
作者:董少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本文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