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英纠正了毛泽东的错误”?
讨论之前,先把规矩说好。
笔者在此所言的,是对“富田事变”的处理问题,既不是事变本身,也不是事变发生后迄至作出处理之前的这个时间段内,各方互相指责或对抗的言论。本议题只讨论作为党的一级组织的苏区中央局对事变的“处理”,以及在形成“处理决定”之时或之后,苏区中央局内部发生过分歧没有?如果有,都是什么分歧意见?这些意见有无来源和依据?
戴向青、罗惠兰所著《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中,对项英到中央苏区后对“富田事变”的处理作出的陈述是这样的:
项英在任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期间,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调查研究,重事实证据,正确分析了富田事变的性质,批评和抵制了总前委肃AB团的严重错误,从而分清了是非,团结了同志,稳定了人心,避免了分裂,一度缓解了赣西南苏区的肃反扩大化。
……
富田事变发生后,红一方面军总前委采取了“坚决进攻的策略”[1],他们不仅在文件中把富田事变定性为“罪恶滔天”的“破坏阶级决战”的反革命暴动,“AB团领导的公开叛变”,而且对参与事变的人和持有不同观点的同志,采取了“一棍子打死”的方针。
项英到达苏区后,没有简单地附和总前委的意见。他在了解了事变真相的基础上,以中央局第二号通告的形式,作出了《对富田事变的决议》……[2]
此后,几乎所有言及“富田事变”的研究文章、史籍乃至人物传记,都众口一辞地对项英到达苏区对“富田事变”的处理采用了相类的说辞:项英到达苏区后,根据充分调查研究,以马列主义的分析方法纠正了毛泽东主持的总前委对“富田事变”处理上的错误。而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与项英之间产生了严重的分歧,而且因为这个原因,在下半年被撤销了苏区中央局书记的职务而由毛泽东取而代之……
然而,笔者收集和梳理的所有能够查阅到的关于处理“富田事变”的有关文献,迄今也没有发现究竟有何可靠的证据证实这个说法!
首先,“富田事变”发生后。总前委及朱德、彭德怀、黄公略等都作出了强烈反应,但都在合理限度之内——特别是相对于事变当事一方的激烈言论和行动而言,朱德、彭德怀、黄公略发表的宣言和致曾炳春及红二十军领导人的公开信,也只是表明拥护总前委反对叛变的态度,澄清事变一方传播的谣言,号召“凡布尔什维克同志,应站在共产党总前委领导之下,一致团结消灭敌人。”[3]
这些文献或者六言诗式的《中国工农革命委员会布告》中,的确有“
富田事变……毫无疑义又是AB团取消派封革命的阴谋叛变”[4]、“是AB团取消派合作的叛变”[5]、“是AB团取消派公开反革命的总爆发”[6]、“段谢刘李等逆,叛变起于富田。带了红军反水,不顾大敌当前。分裂革命势力,真正罪恶滔天。破坏阶级决战,还要乱造谣言。……”[7]或相类的激愤之句,但相较于事变一方的谩骂、伪造信件、捏造事实、拖走队伍和制造分裂的行为,难道不能视为一种合理的反应么?在大敌当前,反“围剿”大战即将开始之时,是不是他们必须对这种公开制造分裂拉走队伍的行为保持沉默容忍,一定得去作出“无罪推定”,才算合理合情合度?
——面对大敌当前之际内部出现的非常危机,有什么理由要求总前委必须心平气和?
更何况,在这些文献中也并没有把参与事变的所有人都视作AB团,仍然在强调团结对敌:“朱德、德怀、公略对于同志之去就,只有革命与反革命之分,没有私人拥护与不拥护之别。一切革命的同志,请在革命战线上相见”[8],“富田事变一部分官兵同志及其地方负责同志,或有受取消派AB团一时之蒙蔽与要挟,特别诚恳指出,尚望辩明真伪,分别是非,毅然决然肃清叛逆,一致归来参加决战,不然自绝于群众,自绝于革命,叛逆的前途必然江河日下,他那面红旗迟早要在群众之前撕破。诸同志奋斗有年,特进革命的忠告,望转诸同志是幸。即致阶级决战的敬礼!”[9]
而《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主要是澄清事实,也并没有把参与事变的所有人都要视为AB团的意思。既或有激愤指责事变当事人是反革命之句,但相对于事变方扣留省委省苏领导人和拉走队伍,公开打出“拥护朱彭黄,打倒毛泽东”旗号的作为,这样的反应难道就没有一点合理性么?
——哪一支军队或一个团队,能够对这样的行动保持容忍的态度?
请注意,这个时间段里各方的言论,都只是各自表达意见——哪怕是再激烈再尖锐,也不成其为“处理决定”,更不能用作“处理决定”产生之时或之后对“处理决定”存在“严重分歧”之有效证据!
其次,“富田事变”发生后及项英到达苏区之前,总前委并没有对“富田事变”当事一方作出过任何组织处理决定,更没有诉诸武力解决事变一方的任何措署或部署。而是全身心地投入反“围剿”战争的准备,对事变所取的实际上是“冷处理”的态度,为的是等待项英到来后成立的中央局后,有充分的调查并作出裁决的时间和空间——早在此前的10月29日,中共中央就明确指示:“苏区中央局在江钧[10]同志未到达前,可先行成立,暂以泽东同志代书记”[11]。总前委如果一接到这个指示就马上照办,立即就可以名正言顺天经地义地对“富田事变”及其当事人作出处理决定!
如果这就是所谓“采取坚决进攻的策略”,那这进攻性是不是也太客气太文弱了?
——项英到达后苏区中央局第二号通告,可是把事变主要当事人统统作出了组织处理的啊![12]
请问,如果总前委没有对事变当事人作出过任何组织处理决定,那么项英到来后对总前委的“纠正”,又该从何说起?总前委“冷处理”的态度,与事变当事一方继续进行的煽情鼓动和对抗行动,哪个更象“进攻的策略”?总前委与“富田事变”当事人的纸上的“互怼”,与作出了组织处理决定的苏区中央局的《通告》相比较,哪个更具进攻性?
再者,项英到来仅仅5天,来的路上又不经过事变发生地或事变当事人的活动和影响的区域[13],请问他的调查研究是怎么进行的?都找什么人谈过话?能掌握多少总前委没掌握的情况?他对“富田事变”的认知,如果不以总前委提供的汇报为主,又以什么为主?5天后,新成立的苏区中央局发出的第二号通告是以苏区中央局的名义作出的,有什么理由能被认定是项英一人的意见?如果毛泽东等持反对态度,这个决定还能作出么(苏区中央局另三位成员毛泽东、朱德、曾山都是此前对“富田事变”公开表达过鲜明态度的人)?依毛泽东“原则问题一定要坚持意见”的一贯风格,他会对他反对的决定默不作声而让当事人和后人找不到半点蛛丝马迹么?请问,戴向青等究竟有什么理由认为这个决定(也是决议),是,且必须是项英一个人的意见而不是毛泽东及苏区中央局成员的共同意见?
至于有人以大半年后任弼时提议以毛泽东代替项英担任苏区中央局代理的书记的理由,来证明毛泽东与项英之间这种“严重分歧”的存在,那就更没有道理了。任弼时提出的“以毛代项”的理由为:“
项英因解决富田事变,完全错误,认为是党内派别斗争,因此丧失信仰,工作肪[能]力不够领导”[14],个中缘由,一则是苏区中央局当时作出的决定有悖于中共中央决议——代表了“六届三中全会的调和路线”(“调和路线”是六届四中全会对周恩来的指责)!任弼时所言的“完全错误”是相对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决议而言的,不是相对于毛泽东而言的;二则是因为项英在部署第二次反“围剿”时表现动摇,准备放弃苏区向四川退却,而毛泽东在任弼时等支持下力主就地反“围剿”,从而“七百里驱十五日”,取得了重大胜利。
这根本无法证明项、毛之间在处理“富田事变”问题上有什么“
严重分歧”!
再对照一下苏区中央局1931年1月16日决定的内容。
这个决定开篇第一句话就是:“
中央局完全同意总前委对富田事变所采取的斗争路线,认为完全是正确的,只有坚决的执行这一正确路线,才能保障了革命势力的更加巩固的发展,巩固了党的领导”,而且认定“富田事变在事实上毫无疑义的是一种反党反革命的行动”,“富田事变从各方面分析,尤其是从实际上看历来,是和取消派进攻党及党的行动毫无二致”[15]并且对事变当事人作出开除党籍的组织处理决定。同时,也指出了此前反AB团中的缺点和错误(如逼供信等)——实际上这种“缺点和错误”在项英到来之前,总前委就已经开始在纠正(比如在黄陂会议上对肃反提出的纠编[16])
至于区别对待事变参与者的态度,在朱彭黄宣言和公开信中已经在作此号召。
苏区中央局的这个通告及此后发布的相关通告(如第十一号通告),乃至向各方发出的信函,这些文献都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虽然认定事变的反革命性质,但也表达了“中央局根据过去赣西南的斗争历史和党的组织基础以及富田事变的客观行动事实,不能够得出一个唯心的结论,肯定说富田事变是AB团取消派的暴动,更不能有事实去证明领导富田事变的全部人纯粹是AB团取消派,或者说他们自觉与AB团取消派即公开联合战线来反党反革命”[17],“中央局的决议及告同志书中很客观,从各方面分析指出,这次事变在客观上的反革命性,完全是正确的,并且指出他们中间,就不是真正的AB团取消派(事实上过去江西党屡次发现大批AB团,党也不能没有AB团分子在内)可是他们的行动,在客观上的事实上是做了AB团取消派所要做的事,就是他们主观上虽不是AB团取消派,而在客观上所发现[生]的行动,最低限度为AB团取消派所利用”[18],这其实也是总前委“冷处理”后所预留的调查及作出判断的时间和空间产生的合理逻辑导向之一,何况朱彭黄宣言及公开信中,其实也已经表达过号召事变参加者觉悟和回归的意思,并没有证据证明毛泽东对此有什么反对意见——“争取多数孤立少数”从来就是他一以贯之的章法,他又有什么理由要反对呢?
很有意思的是,苏区中央局煞费苦心要争取“富田事变”参与者们转变态度的系列《通告》,并没有停止事变当事方余众的对抗或“非组织活动”
,而且并没有认为苏区中央局的通告不代表或不包括毛泽东的意见。比如原赣南行委常委文子勤在致南路行委的信中就认定:“中央委员项英同志,只是一个人在此被毛泽东等包围,当然是有很多困难的地方,所以中央局组织已经被毛泽东拉到了。他现在更加借用这块招牌来布置他个人的工作,更加好积极向布尔什维克党员进攻,造成赣西南纯毛份子的势力,所以,现在中央局所发的通告信件,不过是用项英同志的名义,其实是毛泽东个人的意见。项英同志决不会与毛一样的,不过现在无法应付,他看老毛这样的布置,不但与赣西南党斗争,恐怕很快的还要进行其反抗中央的阴谋。”[19]
——继续进行挑拔离间的“非组织活动”!
就这样的态度和作为,想不被人当作“反革命”,是不是难度也太大了一点?
注释:
[1]欧阳钦:《中央苏维埃区域报告(1931年9月3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党的系统㈢》第1770页,中央文献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7月第1版。该中的陈述是这样的:“当时总前委对于这一事变的〈估〉计肯定了是AB团的暴动,采取坚决进攻的策略。”但这个“坚决进攻的策略”仅限于宣言、公开信和辩白,并无实际上的“进攻”行动——连组织措施都没有。
[2]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第136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
[3]《朱德彭德怀黄公略给曾炳春等一封公开信(1930年12月18日)》,《与红三军团有关的历史问题及文献》第420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8月第1版。
[4]《朱德、彭德怀、黄公略为富田事变宣言(1930年12月17日于黄陂)》,《中共党史暨文献选粹·⑽中央苏维埃的成立》(司马璐编)第57页,香港自联出版社发行。
[5]《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1930年12月20日左右)》,《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4册》第634页,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1985年6月编印。
[6]《朱德、彭德怀、黄公略为富田事变宣言(1930年12月17日于黄陂)》,《中共党史暨文献选粹·⑽中央苏维埃的成立》(司马璐编)第58页,香港自联出版社发行。
[7]《中国工农革命委员会布告(1930年12月下旬)》,余伯流、凌步机著《中央苏区史》第977页,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8]《朱德、彭德怀、黄公略为富田事变宣言(1930年12月17日于黄陂)》,《中共党史暨文献选粹·⑽中央苏维埃的成立》(司马璐编)第59页,香港自联出版社发行。
[9]《朱德彭德怀黄公略给曾炳春等一封公开信(1930年12月18日)》,《与红三军团有关的历史问题及文献》第419~第420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8月第1版。
[10]i江钧,即项英的化名。
[11]《中央关于对付敌人“围剿”的策略问题给一、三两集团军前委诸同志的指示(1930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1930年)》第482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8月第1版。
[12]《中央局通告(第二号)——对富田事变的决议(1931年1月16日)》,《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4册》第638~642页,1985年内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教研室编印。该通告称“中央局决定将富田事变的首领段良弼李伯芳谢汉昌刘敌金万邦等开除党籍。”
[13]项英是由中央机关交通护送,从上海出发,经福建转赴江西苏区的宁都的。 (王辅一:《项英传》第148~第150页,中共党史出版1995年10月第1版。)
[14]《苏区中央局10月真电(1931年10月11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党的系统㈢》第1792页,中央文献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7月第1版。
[15]《中央局通告(第二号)——对富田事变的决议(1931年1月16日)》,《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4册》第638~642页,1985年内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教研室编印。
[16]谭震林:《谈中央红军反第一、二、三次大“围剿”》,《回忆中央苏区》第162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12月第1版。但目前关于黄陂会议的具体时间尚难判定,各方资料也说法不一,有说是12月上旬的,有称是12月中下旬的。笔者根据《石叟资料》中收存的《红一方面军军内反AB团的宣传动员提纲》发布的时日(1930年12月20日)判断,毛泽东在黄陂会议上提出纠偏,应该是在这个提纲发布之后。
[17]《中央苏区中央局通告(第十一号)——纠正各级党部执行中央局决议的错误(1931年2月19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党的系统㈡》第1428页,中央文献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7月第1版。
[18]《中央局给西路同志信(1931年2月4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党的系统㈡》第1367页,中央文献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7月第1版。
[19]成圣昌:《富田事变与赤党内部分化》,《现代史料》1933年第4卷第2期。判读应是在1931年1月16日中央局通告发布之后。该文据称由新成立的赣西南特区委翻印公布,呈报中央。文子勤本人于1931年2月3日被陈毅主持的赣西南特区委开除党籍。
文章已于2020-06-24修改
来源:双石茶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