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题记】仁义道德,在中国的含义,真的不能随便解读。因为存在大量伪善的仁义道德,假仁义道德,鲁迅称之为“吃人”。还有一种毛主席在《论持久战》里告诫的,我们不要的宋襄公“蠢猪式的仁义道德”。周襄王十四年(公元前638年)初冬发生的泓水之战,是宋、楚两国为争夺中原霸权而进行的一次作战,战斗以宋国失败告终。也是中国古代战争史上因思想保守、墨守成规而导致失败的典型战例之一。 泓水之战标志着商周以来以"成列而鼓"为主要特色的"礼义之兵"行将寿终正寝,新型的以"诡诈奇谋"为主导的作战方式正在崛起。所谓的"礼义之兵",就是作战方式上"重偏战而贱诈战","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它是陈旧的密集大方阵作战的必然要求,但是在这时,由于武器装备的日趋精良,车阵战法的不断发展,它已开始不适应战争实践的需要,逐渐走向没落。 宋襄公无视这一情况的变化,拘泥于"不鼓不成列""不以阻隘"等旧兵法教条,遭致悲惨的失败,实在是不可避免的。 这正如《淮南子》所说的那样:
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来看看毛主席在《论持久战》里的原话:
(八三)错觉和不意,可以丧失优势和主动。因而有计划地造成敌人的错觉,给以不意的攻击,是造成优势和夺取主动的方法,而且是重要的方法。错觉是什么呢?“八公山上,草木皆兵”(34),是错觉之一例。“声东击西”,是造成敌人错觉之一法。在优越的民众条件具备,足以封锁消息时,采用各种欺骗敌人的方法,常能有效地陷敌于判断错误和行动错误的苦境,因而丧失其优势和主动。“兵不厌诈”,就是指的这件事情。 什么是不意?就是无准备。优势而无准备,不是真正的优势,也没有主动。懂得这一点,劣势而有准备之军,常可对敌举行不意的攻势,把优势者打败。我们说运动之敌好打,就是因为敌在不意即无准备中。这两件事——造成敌人的错觉和出以不意的攻击,即是以战争的不确实性给予敌人,而给自己以尽可能大的确实性,用以争取我之优势和主动,争取我之胜利。要做到这些,先决条件是优越的民众组织。因此,发动所有一切反对敌人的老百姓,一律武装起来,对敌进行广泛的袭击,同时即用以封锁消息,掩护我军,使敌无从知道我军将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去攻击他,造成他的错觉和不意的客观基础,是非常之重要的。过去土地革命战争时代的中国红军,以弱小的军力而常打胜仗,得力于组织起来和武装起来了的民众是非常之大的。民族战争照规矩应比土地革命战争更能获得广大民众的援助;可是因为历史的错误(35),民众是散的,不但仓卒难为我用,且时为敌人所利用。只有坚决地广泛地发动全体的民众,方能在战争的一切需要上给以无穷无尽的供给。在这个给敌以错觉和给敌以不意以便战而胜之的战争方法上,也就一定能起大的作用。 我们不是宋襄公,不要那种蠢猪式的仁义道德(36)。 我们要把敌人的眼睛和耳朵尽可能地封住,使他们变成瞎子和聋子,要把他们的指挥员的心尽可能地弄得混乱些,使他们变成疯子,用以争取自己的胜利。所有这些,也都是主动或被动和主观指导之间的相互关系。战胜日本是少不了这种主观指导的。从现实出发,我理解毛主席这段话的内在含义,还是要分清敌友,如果把敌人当做朋友,哪怕是一点点,哪怕是一瞬间,都是对我们以及对我们的朋友的犯罪,这种“蠢猪式的仁义道德”是要不得的。 春秋时期的那个宋襄公,之所以有如此愚蠢的行为,是他机械地教条式的按照所谓的兵法来作战。 宋襄公恪守的是当时盛行《司马法》。这部中国兵法的经典著作在当时影响很大。 司马迁的《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载:
《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孙、吴、 王子(成父)能绍而明之。由此可见,《司马法》并非一人所撰,周朝开国之初的《司马法》是由姜太公所撰,姜太公死后,又有数人重新编撰,成为今天人们所熟知的《司马法》。 宋襄公背得很熟这一段:
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终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时合教,以为民纪之道也,自古之政也。这是说,追击逃散的敌人不能超过一百步,追寻主动退却的敌人不能超过45公里,这是礼;不逼迫丧失作战能力的敌人并哀怜伤病人员,这是仁;等待敌人摆好作战阵势再发起进攻,这是信;争天下大义而不争一己小利,这是义;能够赦免降服的敌人,这是勇;能够预见战争胜负,这是智。 宋襄公所说的“不重伤,不禽二毛”、“不鼓不成列”正是《司马法》中“仁”、“信”的内容。 这个宋襄公,连战场上你死我活的道理都忘了,还指挥打仗。 那还不落得个惨败才怪。 【李克勤后记】
宋襄公这样的人在抗日战争时期还有,不然毛主席不会这么告诫的。在毛泽东时代,毛主席是绝对不会让这样的人来指挥打仗的。毛主席不断地通过教育,通过宣传,让人们都知道这种“蠢猪式的仁义道德”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