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份,一名拼多多23岁年轻女员工在下班路上猝死,再次引发了对于畸形加班的热议。从前些年的互联网企业“996”、“007”工作制的讨论与热议,到如今由于过度加班劳累导致的猝死时间愈发频繁,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再次重视与讨论。
对于当初的“996”,人们持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全国政协委员李国华表示:“这种工作制度是已经违反我国《劳动法》的‘延长法定工作时间’。”阿里巴巴董事长马云回应996话题表示:“不为996辩护,但向奋斗者致敬”。正是由于近些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企业为了更加高效化运转,追求更多的效益和竞争力,迫使更多的劳动者主动或被动接受“996”,而久而久之“996”早已变成了一些行业内的默认工作时长。但不为人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也对加班时间进行补充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正是如此,在今年的两会期间,“996”问题再次被政协委员提出。我们要呼吁更加合法化的工作制度,而广大的劳动者更需要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