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民反映,自己在盒马鲜生某超市购物时,发现部分糖果商品没有价签,或是以低价价签吸引顾客,但实际价格比价签价格高出许多。经过记者实地走访发现,正如李先生所说,20多种品类的糖果仅有一个9.9元/袋的价签,其余均没有价签,但9.9元/袋价签下面的商品已售罄。除了糖果货架外,超市的部分饼干、电池、漱口水、暖宝宝货架也有类似的情况。(红星新闻11月19日)
超市货架上的货品琳琅满目、种类繁多,别说消费者,恐怕店家自己也不能清楚记得每种货品的价格,再者,顾客到超市购物也不能每样物品都要询问售货员,这其中发挥作用的便是商品标签。不同厂家、不同份量、不同型号,价格都可能存在差异,超市或商场有必要更有义务将每种类别、价格的产品分别标注,以供顾客清楚甄别、自由选择,这也是明码标价、公平交易的前提。明码标价是商家应该做到的基本操作,这不仅是便于消费者识别,更是尊重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力的一种体现。对于事件中一个货架多类不同价格商品却“共用”一个标签,我们无从判断商家的行为,但不管如何,这样的“小错误”都不该发生。缺少架托可以“自制”,虽不一定美观,但至少能将价格表明;再不然将同价商品归置一起,用“海报”、牌子注明;或者商场广播循环播报“因何种原因导致物品价格不清晰,顾客如有疑问可以询问售货员…”,这些办法足以解决燃眉之急。从商家角度来讲,检查商品是否完好、位置放置是否正确、价签与货品是否对应,都应该是日常工作中的一环,然而却仍然出现多个货架多日价签不全的情况,这难免让消费者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