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新生:生命权高于一切的原则应贯彻落实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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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生命权高于一切的原则应贯彻落实
2020-10-20
2020年10月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三次会议第9354号建议的答复》,明确表示人大代表提出的将接种疫苗纳入医疗全额报销的建议需要研究。答复称新冠肺炎接种疫苗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疗基金承受能力。国家医疗保障局披露,重大疫情发生以来,截至到2020年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发生医疗结算涉及医疗费用是18.47亿元人民币,医疗保障支付12.32亿元人民币,支付比例达到67%,剩余部分财政按规定进行补助。这说明重大疫情期间,为了贯彻生命权高于一切的基本原则,国家不惜财力,确保每个患者都能得到有效的治疗。这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鲜活例证,也是我国能够战胜重大疫情,实现复工复产,并且在2020年实现经济正增长的基础和前提。国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庄严的授勋仪式,向抗击重大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颁发人民英雄勋章。这说明对那些为了人民生命健康付出巨大努力的英雄,国家和人民不会忘记。如今病毒疫苗即将问世,中国已经作出庄严承诺,将把病毒疫苗作为国际公共产品,优先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医疗保健机构更没有理由拒绝向中国人民提供病毒疫苗免费接受服务。只有让中国人民享受到免费接种疫苗福利待遇,才能确保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才能从根本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基本权利。笔者的建议是,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可以专门讨论人大代表的建议,对国家医疗保障局的行政决策进行重新审议。如果在免费接种疫苗的问题上,忽视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导致中国抗击重大疫情取得的成果得而复失,那么,应当考虑追究国家医疗保障部门负责人的法律责任。首先,中国已经率先研制出病毒疫苗。中国研制的病毒疫苗应当作为公共产品,免费发放给中国公民,并且要求医疗机构免费提供接种病毒疫苗服务。这样的安排既可以确保病毒疫苗公共产品的属性得以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也可以拉动我国经济的增长。如果全民借助病毒疫苗,那么,中国病毒疫苗生产规模就能迅速扩大。这对于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公共产品在生产阶段具有非竞争性,在消费阶段具有非排他性。政府购买病毒疫苗,免费提供病毒疫苗接种服务,一方面可以促进生产,拉动内需,另一方面也可以营造良好的公共卫生安全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这对于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保护中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具有广泛的国际意义。如果中国企业生产的病毒疫苗只是免费提供的其他国家,中国公民却无法享受免费病毒疫苗接种服务,那么,中国病毒疫苗生产企业就无法扩大产量,我国病毒疫苗在国际病毒疫苗市场上竞争力就会下降。中央可以要求我国医疗保障部门大量采购中国的病毒疫苗,并且通过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提供免费病毒疫苗接种服务,所有费用财政支出。国家可以把对外援助的部分资金用来购买病毒疫苗。这不会增加国家的财政压力,相反地,病毒疫苗生产和病毒疫苗接种免费服务可以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我国已经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数百亿美元的经济援助。将部分经济援助资金转化为购买病毒疫苗款项,用来为中国公民提供免费接种疫苗服务,这对于树立中国的国际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千方百计地满足中国人民自己的需要,才能赢得其他国家的尊重和信赖。如果以牺牲中国人民的福利为代价,援助其他国家,那么,换来的不会是尊重,而只能是蔑视和嘲讽。其次,2019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将我国疫苗分为免疫规划接种疫苗和非免疫规划接种疫苗,前者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集中招标采购。这标志着我国立法部门已经未雨绸缪,在疫苗管理法中对疫苗的采购使用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医疗保障部门没有必要对接种疫苗工作另行作出安排,只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会同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招标采购并且向全体公民提供免费服务即可。换句话说,国家医疗保障部门只要严格依照疫苗管理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所有费用由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国家医疗卫生保障部门没有必要为医疗保障基金不足而担忧。国家医疗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明确规定,如果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不足,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可以用来充实我国医疗保险。国家已经批准将国有企业股份“化转”社会保障基金,用来弥补社会保障基金不足,巩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如果因为担心我国医疗保险资金不足而拒绝向公民提供免费接种疫苗服务,那么,就是典型的部门主义。在维护人民健康方面必须有全局意识或者大局意识。必须时刻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把人民生命健康权利放在第一位,为了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医疗保障部门应当排除万难,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我国现有社会保险体制以及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国有企业股份“化转”社会保障基金,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社会保障网络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国家医疗保障部门可以认真研究相关费用支出构成,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但是,不能在错误假设基础之上,作出错误的决定。全国人大代表出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考虑,提出免费接种疫苗的建议。这个建议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相信我国医疗保障部门会从善如流,重新考虑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尽可能地向全体中国公民提供免费疫苗接种服务。(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转编自“乔新生”)【本公众号所编发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网站和公众号。阅读更多文章,请点击微信号最后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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