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世界自然基金会联合发布的《中国城市餐饮食物浪费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中国餐饮业人均食物浪费量为每人每餐93克,浪费率为11.7%。报告测算,2015年中国城市餐饮业仅餐桌食物浪费量就在1700万至1800万吨之间,相当于3000万至5000万人一年的食物量——而这样惊人的浪费量,还只是“城市餐饮”这一环节。(法治日报8.25)
众所周知,餐饮浪费不仅仅意味着扔掉大量食物,更意味着生产这些食物时所投入的大量水、能源、土地以及生产资料等的无效消耗。而且,处理这些厨余垃圾也给城市带来了巨大的环境压力和经济损失。所以,制止餐饮浪费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餐饮浪费现象,触目惊心、令人痛心!“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尽管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对粮食安全还是始终要有危机意识,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随后,各地各行业各部门纷纷响应落实,或发出号召倡议,或推出可行之举,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劝诫作用,但总的来说,这些柔性的措施难以长久有效地堵住餐饮浪费的口子。笔者认为,只有不断补齐法律短板,用制度的刚性来约束规范,才有可能真正刹住餐饮浪费之风。
其实,为了长久有效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多年来,一直有立法的呼声和举措。比如,2009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则建议,尽快对浪费粮食的行为进行立法,明确规定节约粮食鼓励制度与浪费粮食重惩制度。2013年,时任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也提出,节粮减损、反对浪费,必须建立长效机制。特别要探索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立法。
但就目前来看,无论是立法呼声不断,还是宪法、民法典的个别规定,亦或是各地积极探索的立法监管,其法律中的相关规定都是比较分散、粗糙,甚至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使得餐饮浪费行为始终缺乏制度的刚性约束。接下来,我们应该在国家层面进行专门立法来约束餐饮浪费行为。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进行精准立法,既要对餐饮企业、消费者等多个环节全覆盖,也要着重对公务商务消费、学校餐饮等餐饮浪费“重灾区”加以规范;另一方面,也要针对不同情形作出倡导、激励、惩戒等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既要构建约束餐饮浪费行为的刚性制度,也要把握好处罚的力度和边界。
作者:李思琦 作者单位:河北省任丘市委组织部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