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中第四章的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也于2019年12月20日印发关于“2020年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作为督导检查重点”的通知。党中央,国务院也多次强调要切实提高教师的工资水平。但仍然存在着类似贵州省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大方县自2015年起,共计拖欠教师绩效工资、各类补贴、五险一金等费用47961万元,挪用上级拨付的教育专项经费34194万元。这无疑给我们敲响了关注教师工资落实情况的警钟。
教育是国之大计,教育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强大的因素。而教师正是“传道受业解惑者”。虽说社会要求教师无私奉献,但只有在保障教师充足利益的前提下,社会才有资格要求教师坚守职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