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各种形式的西方宗教在中国农村迅速传播。本项研究的目的,在于厘清当前西方宗教在中国农村的发展现状、及其与中国本土宗教势力的消长状况;进一步从乡村社会内部的视角来理解西方宗教,尤其是家庭教会和各种邪教得以迅速传播的社会因素。
本报告认为,以基督教为主体的西方宗教在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后,已经完全取代传统宗教和民间信仰形式,成为我国农村主导性的宗教并且具有唯一的合法性,这一过程还在加速进行。其社会背景除了西方宗教的传入有深刻的历史基础之外,主要是近三十年农村社会经历着巨大的社会变革和结构性转换,农村出现了诸多个人、家庭和社会问题,亟待解决。而此时一方面传统民间信仰形式在经过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农村改造和历次运动之后已支离破碎、不成体系,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枝节性“复兴”也只是昙花一现,无法给予人们应对社会变迁的精神性满足,亦无法对抗话语体系、组织体系更强的信仰形式;另一方面基层政权从社会管理和私人领域中撤退,不再回应人们的这些需求。基督教恰在八十年代初的宗教开放政策后“巧遇”农村社会的需求,并给予了及时地回应,藉此迅速占领农村的信仰空间。本报告中主要的概念“西方宗教”,是指包括以圣经为基本教义的宗教,包括天主教、基督教和基督教异端组织(即本土邪教组织如东方闪电、三赎基督)。其中以基督教为主要叙述对象,基督教仅指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出现的基督新教。“地下西方宗教”概括的是所有没有在政府登记注册或不承认政府领导的西方宗教,包括基督教的家庭教会,地下天主教、基督邪教组织等。在调查点的选取上,本报告遵循区域差异的原则。在广泛经验研究的基础之上,我们将中国农村汉人居住的核心地区分成南方(华南)、北方(华北)、中部、长三角五个区域。其中南方和北方农村是中国主要的农业产区,是农民最集中的地区,因此我们对宗教信仰的调查也主要集中在该地区。西方宗教在我国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传入到解放前夕,二是全国解放到文革前夕,三是八十年代初宗教开放政策到现在。当前我国农村整体的宗教生态无论从信众数量,还是从发展速度和趋势来看,西方宗教都是保持着一枝独秀的局面;佛、道教信仰的空间虽较改革前有所复兴,但总体状况是逐渐萎缩;民间传统的信仰形式在细枝末节上似乎有“复兴”迹象,但无法在体系上重构,呈急剧衰败之势。基督教在西方宗教中又占据独大的角色,在中国认定的五大宗教中,基督教信众占在农村占95%以上,地下基督教(家庭教会和邪教)近年发展的速度惊人,占基督教的70%左右。天主教在农村的传播稳中求进,地下天主教势力在河北、温州一带较为严重。就区域而言,北方农村与南方农村的宗教生态差别十分明显。北方农村的传统信仰形式已接近衰靡,无法自圆其说,留存的枝节性信仰也已经形式化和去神圣化,难以满足农村对宗教的庞大需求。西方宗教的各种形态在该地区遍地开花、结果,迅速蔓延,其中基督教信众业已占其总人口的10%到15%,且呈急速增长趋势。南方农村以祖先崇拜为中心的信仰体系尚保存完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自圆其说,给予人们应对各种变化形势的一套相对圆满说法。因此该地区传统信仰体系构成了对西方宗教的抗体,使后者无法顺利进入。但调查表明,南方信仰体系亦正在走向瓦解,抵抗西方宗教的抗体正被人们怀疑和抛弃。从全国农村的宗教生态来看,北方农村有10%-15%的人口被基督教囊括,另有50%左右的人声称信仰传统的民间宗教,如烧香拜神,其他的则声称什么也不信,或者信仰自己、信钱,或者信仰共产党,或者信仰基督邪教。尽管传统信仰所占的比例较高,但是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是基督教“三自”教会或者地下教会,它主导着信仰的话语权和信仰空间,并具有很强的渗透力和传教欲望,传统信仰在基督教面前没有任何的合法性,往往被后者贬斥为“封建迷信”和拜偶像,因而越来越萎缩。且就国家承认的五大宗教而言,基督教信徒高居首位,在不少地方占宗教信徒的95%以上。从北方农村的地域来看,几乎每个省份的基督教信徒都要远远超过南方省份,农村信徒更甚,其中又以河南为最。天主教也主要存在于北方农村。南方农村几乎没有正规基督教的身影,只有家庭教会和基督邪教在不遗余力地渗透。一般的县域内没有正规的教堂,只有少数聚会点,一个偌大的县城只有两个家庭聚会点,相当于北方的一个庄。南北农村基督教发展的差异与各自社会内部对基督教的需求有关。而需求又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当地信仰形式对人们的满足程度,二是当地乡村治理的状况。调查表明,北方农村信仰的完整体系已经基本上瓦解,难以满足人们信仰及日常功能的需求,不能提供一套说法,而南方以祖先崇拜为核心的信仰体系尚能为人们提供内部的解释资源。并且,北方诸多农村的乡村治理状况确实不佳,特别是税费改革后,基层政权进一步从乡村撤退,退出了了农村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农村矛盾丛生、治理出现严重困境、伦理出现危机,等。而南方农村宗族性村落多宗族性村落,社会结构相对较为传统,内生秩序还能整合村庄,为村庄提供公共服务和道德建构。2、北方基督邪教已被污名化,南方尚分不清楚基督教与邪教的区别北方农村对基督教的认识相对要深刻些,普通教徒和民众能够清醒地区分出“政府允许”的基督教和“歪门邪道”的基督教。北方农村对正规基督教与基督邪教的严格区分状态,既与宗教管理部门对邪教的打击、反面宣传有关,也与该地区基督教的正规化、合法化有关。基督教其内部各种派别在农村争夺信众而相互攻讦、拆台,拉拢对方成员。因此正规的基督教与基督邪教之间往往是竞争关系,前者会不断地制造出后者不合法、反动的言论和事件,以在名誉上维护自身的纯洁和他者的邪恶。正规基督教由于是“政府允许”而为人们所接受,并接受其对其他宗教的评论。邪教组织在北方农村已被标签化和污名化,因而不被人们认可,尽管有所发展,但速度远没有正规基督教快,而且近年有衰弱的趋势。正规基督教占据着北方农村大部分的信仰空间。在鄂南、湘北、江西等南方农村传播的基督教主要是基督邪教,如东方闪电、三赎基督,正规的基督教一般只在县城少量存在。人们并不认为这些基督邪教是邪教,基本上没有正邪的概念,普遍认为是信仰基督教。人们除了对它“不要祖宗”甚为反感外,一般不主动排斥。南方对正规基督教与邪教缺乏严格区分,与该地区对基督教需求较少、正规基督教发展缓慢有关。由于南方农村自身内部的宗教信仰体系相对较为完备,特别是对祖先的崇拜非常虔诚,将祖先视为真神,处在村落信仰体系的中心。南方的信仰体系是抵制基督教传播的重要堡垒。南方基督教传播少,人们对它的认识就很不清晰,认为只要是信仰耶稣的都是基督教。基督邪教与正规基督教的区别,除了对教义的理解、组织的缜密程度、宣扬的功能满足之不同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是传教的动力不同。正规基督教传教动力远比基督邪教要小。正规基督教,特别是“三自”教会在需求较较少的南方地区传教,只要遇到阻力、认为难以传播之后,就容易退缩,不再主动向这些地方传教。而基督邪教则相反,它有极强的传教、扩大组织的冲动,并在内部规则中明确规定信徒传教的义务与数量。因此,即使在需求较少的地方,也很容易发现基督邪教的身影,尽管传播的人数很少。这样人们就容易根据基督邪教来定义基督教。任何一套完整的文化信仰体系要在当地生根、得到人们的认可,必须满足提供三套不同层次的支撑系统。从基督教传入情况来看,北方农村的文化信仰体系已经丧失了完整性,无法给予人们这三层次的支持系统,而南方则相对保存完整。首先,具备主体性的文化信仰,给予置身文化信仰系统的人们以行为和社会现象的合理性、正当性之内部解释及规则系统。北方农村文化碎片化之后,就不再是人们能够获得社会性面子、荣耀、地位、权力的评价系统,这一系统也越来越弱化,人们可以轻易逃逸出去。特别是当村庄出现其他团体性人际关系网络和评价系统时,这样的逃逸就更可能。基督教信徒是当地最决绝的逃逸者,他们完全是对村庄评价系统的规避,显得很决绝,原因就在于他们能够在教会里获得这样的评价体系。他们干脆利落、不留一点瓜葛的退出,一方面表面教会的评价系统更吸引人,他们完全可以在其中获得某些社会性、精神性的成就,另一方面则表明的是村庄的评价系统已经瓦解,不再构成吸引力和对人们的压力,对退出者已经没有了任何惩罚措施,即在评价系统上进行边缘化,没有这样的能力了。但南方尚有,人们在这里很难有彻底的退出机制,无论是村庄价值评价体系还是信仰,都没有退出的机制,即使是不信仰鬼神的个人和家庭,也必须得服从信仰层面的一系列规则。否则就会遭遇村落的惩罚。在对待基督教问题上,南方基督教信徒很难完全退出传统的文化信仰系统和人际关系网络。其次,具备主体性的文化信仰,能够回应社会变迁,给予人们角色和地位变化以一套说法,安定人心、固化社会结构。北方农村的文化信仰体系已经支离破碎,无法在整体上具备一套完整的、自圆其说的解释系统,因此在面对变迁时就难以应付,自乱阵脚,所以社会才会感到惊诧莫名,又无力解释,因此会产生心理的焦躁和社会结构性的紧张。同时,面对外来的基督教文化时,又显得过于萎缩,在“封建迷信”的阴影下,一步步退缩。南方尚能应对变化的政治社会秩序,特别是其祖先崇拜与传宗接代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对事物的许多解释就倾向于从这里头去寻找原因,例如,当某一祖先下来的子孙其实命运并不一样的时候,就会从其更近的祖先寻找,因为各自有各自最近的祖先,这是不同的,因此命运也就会不一样;而对待当下的变化和人们之间的差距时,不是陷入恶劣的社会性竞争,而是将“出头之日”放在将来,有儿子就有世界、就有未来。因为这一套体系人们还在秉持着。北方则陷入了残酷的社会性竞争当中,就会有许多被甩出来的人,成为村庄的边缘性群体,而成为边缘性群体,又没有解释系统能够给予他一套说法,让他安心接受现实,基督教进来很快就皈依了它。最后,具备主体性的文化信仰,能够给予人们一套安身立命的价值系统。当下农村文化,正在丧失这样一种提供价值的可能,村庄很难再生产出这样的价值体系。北方文明的碎片化,早已不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传宗接代已逐渐被人们所唾弃,生育观念在最近的若干年已经转变,多子多福已不再是人们追求的目标,生两个儿子哭一场成了人们的共识。而其他的价值体系又无法建构起来,所以价值失落者甚多,农村价值正处在飘零阶段。南方文化和信仰体系中,尚有支撑超越性的基础,那就是以祖先崇拜和传宗接代的文化体验。对于农民来说,精神上的寄托就是传宗接代。人们在现世的努力都是为了能够创立祖业让后代继承下去,将家族发扬光大。“有儿子就有世界,总有出头之日”,如果没有儿子,“想想后面冰冷冰冷,人生也就懒得去奋斗”,因为没有传宗接代的人继承自己所创下的业,所以还不如及时享乐。农民不管受再多的苦,都会想方设法完成自己传宗接代的任务。只有完成了此任务,他们的人生才获得了圆满。因为南方文化信仰系统能够给予人们安身立命的可能性,所以对于基督教提供的永生盼望不太感兴趣,基督教难以在价值层次上吸引信徒。近三十年,西方三种形式的宗教在中国农村都有着不俗的表现,基督教在农村宗教领域占据绝对统治地位,天主教稳中求进,基督邪教组织在全国农村各地渗透。中国传统宗教和信仰形式则趋于衰弱,丧失了完整体系和对社会生活的解释能力。本土的邪教组织在北方农村处于地下状态,在南方则大多公开活动。本土邪教产生于北方农村,但因北方农村正规基督教极其壮大,不仅缩小了邪教的发展空间,而且已彻底将其污名化,普通农民能够分辨基督教与邪教。而南方农村基督教发展甚少,没有正规基督教与邪教的概念,一律视为基督教,从而使邪教如“东方闪电”、“三赎基督”等能够相对公开的传教,但亦因其对祖先的不敬而难以获取信众。邪教组织的这种生存处境为国家严厉打击提供了便利条件和群众的心理基础。传统民间信仰在全国趋于衰弱态势,不存在“复兴”之实。民间信仰在八十年代全国各地似乎有“复兴”,但此复兴之风多流于形式,缺乏厚实的实质内容。北方农村的民间信仰体系在经过历次革命、运动之后,到八十年代已趋于瓦解,“复兴”的只是传统信仰体系中的枝节,但遇到基督教强劲侵袭时,往往脆不可当,很快被“封建迷信”化和边缘化,成为不合法、不合理的信仰。南方农村的信仰体系尚较为完备,但总体趋势是衰弱。北方农村95%以上的宗教信众为基督教徒,其他四大宗教信徒不到5%。就全国主要的基督教蔓延省份,如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浙江、江苏、陕西、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福建沿海等,基督教信众(“三自”、家庭教会)在总人口的10%-15%之间,若将未成年人算上,则在15%以上。据调查学者预估,全国三自教会人数是2500万至3000万,家庭教会人数在6000万至7000万之间,总人数要近1亿。由此估算,基督教信徒和认同基督教的人数应在1亿到1.5亿之间。基督教在南方农村发展较为缓慢。3、基督教“三自”教会、家庭教会与基督邪教三者关系微妙,不容忽视三者都以圣经作为自己的教义来源,基督教“三自”教会是政府认可的唯一合法的基督教组织,家庭教会则是处在合法与非法的灰色地带,政府采取的是不出事不管理的默许态度,本土基督邪教则是基督教的异端组织,对教义的理解和组织形式都有别于前二者。“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就目前在农村的发展而言,几无区别,两者的联系特别广泛和深入。家庭教会大量吸纳“三自”教会各教会领导层中的失意者或斗争的失败者,扩充自己的阵容、提高对教义理解的层次,同时也高薪聘用“三自”教会神学院培养的学生作为自己的神职人员,为“三自”教会神学院减轻了就业压力。在其他方面,“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的交流也十分频繁,特别是新一代的神职人员和教会管理者几乎没有二者的身份区隔,在对中国近代史、海外教会、基金会等的认识上几乎是一致的,“三自”教会甚至通过家庭教会从海外募取大量资金。本土基督邪教组织则直接产生于家庭教会。4、南方农村强烈的文化信仰主体性,是抵挡基督教侵袭的堡垒南方农村普遍将祖先奉为神灵的信仰,在两个方面阻止了人们对基督教的选择:一是对祖先的强烈情感寄托,使人们对基督教的反祖先、反偶像崇拜的教义宣传甚为反感,从而远离基督教;二是祖先崇拜给人们提供了近乎一神教的信仰体系,能够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和对变化社会的解释,祖先是唯一的、不可选择的,因而难以投向信奉一神的基督教。同时,南方的鬼神信仰仍保存着较为完备的体系,能够自圆其说,是抵制基督教的强有力网络。较北方农村相比,南方农村的信仰体系较为完备,具备自主的解释系统和价值生产能力,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抵挡基督教侵袭的重要堡垒。因此,基督教在中国农村传播不是经济发展程度的问题,而是农村自身传统的文化和价值主体性的强弱问题。具有强烈的文化与价值主体性的农村地区,在面对农村上发生的各类现象、社会实践和变迁带来的阵痛时,就有自己的一套解释话语,且能够自圆其说,无须寻求外在的解释资源,并且对外来的解释体系有着敏感的文化保守性,往往采取拒斥的心态。
基督教在农村传播的途径和基本特征
一个教会的正式管理机构就是教务组,一般是有五六个人员构成。其中组长负责教会全面工作,会计管帐,保管专门管理教会收入,而法律宣传员也就是信息员,是负责学习国家的文件、政策,服从县市两会、宗教局的管理。教务组的成员就是教会的管理机构,教会的各种事项都要由其中的人员来讨论决定。除了教务组成员,就是讲道员了。教会的讲道员一般是专职的,但是也有教务组成员兼任的。讲道员是有级别的,据说只有在郑州神学院毕业的才能成为长老,而只有南京中南神学院毕业的才能成为牧师。现在各个教会的讲道员大部分都是没有“传道证”,因为人手不够而先讲道的。讲道员的工作对于一个教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信徒能不能相信主、能不能虔诚,很大程度上要靠讲道员的工作。在那些没有教堂的村庄或者离教堂较远的村庄,往往会设基督教聚会点。村庄的聚会点设立较为随意,一般不正式登记注册,每个教徒家庭都可能是家庭聚会点。家庭聚会点一般以方便为原则,如村庄中教徒比较集中的片段。基督教一般在一个星期的三、五、七有活动,星期天是无论如何也得到教堂去聚会的,而三、五则一般在聚会点聚会,因此,可以说聚会点是基督教最基层的组织。每个聚会点都有一两个比较活跃的积极分子,他/她们负责聚会点聚会工作。聚会点一般不会有内部的纷争,因为它不是一级正式的组织,没有教会权力和经费。但有时还是会出现“权力”斗争。如聚会点有两个以上较为有能力的组织者,会因为相互争夺面子或者某些观点不一致而发生意见不一的情况,从而导致聚会点分割,一个聚会点被分成为两个或三个,各自带领一班教徒另立聚会点。组织化途径就是通过基督教严密的组织系统进行教义传播,以达到发展教徒、传布福音的目的。基督教的基本组织就是教会。教会是基督教举行宗教仪式和信徒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教会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圣”,意指教会是属神的,是圣洁的;二是“公”,意指天下信仰耶稣基督的人都属一个教会,不应分类,互相歧视。教会大体分为主教制、长老制、公理制三种体制。一般基督教会教制由牧师、长老和执事组成堂务委员会(简称堂管会)共同管理教会内部事务。牧师负责牧灵工作,管理教会事务,只起“引导”作用。许多省份牧师大多经神学院毕业,在教会工作一定年限,经本人申请、省基督教两会考核后发证,按立为牧师职。现在的长老主要是从执事中推选,其职责仅限于本堂及所属聚会点,经本省两会同意,也可以牧养教导信徒,主持圣礼。执事是由信徒推选出来帮助办理教会事务的信徒,执事非终身任职,注重服务和关怀工作。传教士主要任务是辅助牧师传道、管理堂点,牧养教导信徒,也称布道员、传道员、传教师等。义工传道员是受过一定的神学教育或培训的传道员,可以讲道及牧养信徒。以上教会人员皆可布道、传福音。组织化途径传道一般是以教会活动的方式进行,各地教会活动一般都差不多,主要活动如下:1. 大型聚会。每年有三次大型聚会,分别是复活节(三月份)、感恩节(7月底进行)、圣诞节,每次聚会三天。大型聚会是各个基层教会加强联系的重要方式。很多地区有些基层教会还会邀请外省的传道人员前来讲道。2. 查经班。教会每年都要举办查经办班,所谓查经班实际上是一个专门给教徒中积极分子举办的教义培训班。查经班主要是邀请神职较高的牧师或者副牧师(又称教师)讲解圣经教义,对圣经中的一章进行集中的讲解和阐释,参加查经班学习的信徒一般文化水平要高于普通教友,讲道人对圣经的讲解比做礼拜时要讲得深刻和系统,对乡村信徒不容易理解的圣经章节释疑解惑。3. 礼拜仪式。礼拜又称主日崇拜,主日即星期天,一般选择在星期天上午9点至11点举行。礼拜与小组聚会是教会最经常性的活动,是教徒相互交流的重要机会。4. 做见证。做见证是教徒日常交流和传布福音的重要方式,通过做见证向教友和其他村民讲述信教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神迹,增强教友的信心或者使不信教的人相信主的灵力。基督教的教义中,向人传播福音是基教徒的义务,每个受洗的人都是传教人,教徒向未信仰者传教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做见证的过程。5. 祷告。除了做礼拜时的集体祷告和个人日常生活中的祷告外,还有一种重要的祷告形式,就是教会组织教徒专门为他人家里为生病或家中有变故的家庭祷告,特别尚未投入主怀抱的人祷告,教会信徒尤为积极。主动祷告行为,很容易感动对方,使对方感受到“主”的恩典,更容易接受主的福音。因此,这种主导祷告的方式是村组聚会点传教的最好、运用最多、也最有效的方式。个人化途径是指信徒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传教布道,每个教徒都有义务传教,传一个新教徒就等于结一个果子,是给上帝做工,讨上帝的好,在主二次降临的时候更能够选择自己。因此一般教徒都有传教的冲动。1. 熟人方式。在一个有着基本信任的熟人圈子里,基督徒积极地宣讲她成功获得的“神迹”,比如她家的平安、财富、娶得的好媳妇,都会吸引人们入教。基督教个人化的传播方式往往首先是从地域上的熟人开始,见人即传教。2. 亲属网络。这是一种最普遍的传教方式,基督教在通婚圈范围内传播。在调查中经常听到说某某是通过哪个亲戚而信教的,或者有亲戚曾经过来传教等。亲戚朋友圈的传播实际上是超出自然村之外的关系传播,这样就把基督教的传播扩大了自然村之上更大的范围内。3. 代际传播。即父母信教带动子女信教的一种传播方式。这种传播方式的特点在于潜移默化、耳濡目染,下一代在父母信教的日常生活中接受基督教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最终成长为虔诚的、不知不觉的教徒。特别是教会积极分子的子女对基督教尤其认可。4. 异地传教。这传教方式一般在村庄没有或较少基督教信众的时期,即基督教传播的早期较为常见。基督教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异地传教就变成了一种交流方式,但它仍能吸引不少新的信众。按照国家宗教法规规定,异地传教、交流、聚会等活动是需要政府正式批文的,但事实上几乎没有一例是经由此程序的。宗教管理部门对教会组织的这种非法行为,在不发生集体事件的情况下,一般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转型期农村出现社会结构性紧张,表面社会结构的高度不稳定,主要表现为个各种类型的矛盾层出不穷,用农民的话说就是“生气”多,人们疲于应付这些矛盾。基督教在传播的过程中注意将圣经中的教义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这些紧张关系结合起来讲道,回应人们的需要安定心理的需求。除了对讲解教义本身外,为了适合信徒的文化水平,基督教讲解往往从生活中的所所闻入手,具有生活化的特点,涉及最多的是家庭生活和如何为人处世,评判标准依然是《圣经》上基督讲的话。因此,有些信徒才认为基督教是一个教训人学好的宗教。基督教回应社会问题和需求,安定了信徒的心理,使其心安理得地接受社会对其角色和地位的安排,放弃争夺和反抗。基督教通过这种方式传教,一方面使农民教徒更容易接受其教义和规范,另一方面安定了他们的心理,从而更可能留在教会里。2、传教首先从边缘性群体着手,再逐步年轻化、知识化、高阶层化基督教的传教对象首先是农村里的弱势群体,这样包括老人、妇女、贫困家庭、低知识阶层等。基督教会为可以为他们提供教育、医疗、物质救济、教育等服务,适应他们的实际需要,迎合他们功利的宗教心理,从而使得部分人逐渐改变了对基督教的认识,甚至加入基督教。但随着基督教在农村的逐渐扎根,迅速获得合法性后,传教对象就不再仅限于上述人群了,而是有向年轻化、知识化、高阶层化传播的意图和趋势。有三类人群是基督教信徒最希望拉入教的,一是村庄的政治精英,二是中小学老师,三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这些人在村庄里都有一定影响力,若说服他们信教,将对基督教是个巨大的鼓舞,会获得更大的声誉,且这些人都具备相当的知识和理解能力,对教义的解读更正规,基督教也需要这样的信众来提高自己的品位和传教能力。基督教是一神教,排斥其他信仰形式,表现出极端的不宽容性。一旦基督教在某个村庄占据主流,它的教义宣传和不宽容的特点就会给信仰其他宗教和民间信仰的人带来巨大的压力,使其他信仰形式变得政治不正确,传统信仰形式在基督教的氛围里越来越不具备合法性,信仰空间被压缩。而且同时基督教也给不信教的农民带来心理压力,不仅是道德的落后者,而且是信仰的落后者。基督教(西方宗教)对传统文化的部分顺从,并不意味着传统文明(乃至说中华文明)在同化它,即所谓的“中国化”。事实上,此时农村传统的文明已经碎片化,不构成统一的体系,根本无法应对外来的冲击,基督教进入这些碎片里头,其实是更容易从其内部进行更为破坏性的肢解。例如对祖先哀思的祷告,其实完全屏弃了传统上认为祖先是神的观念,使这种形式变成仅仅是“纪念”而已,退却了宗教色彩,对传统信仰来说是釜底抽薪。又如对孝道的理解,也是从基督教内部弟兄姊妹平等基础上来谈的,若公婆不是基督徒,则完全可以从异教徒、魔鬼的角度给予抛弃不顾。因此,无论是不介入公共权力,还是对某些传统文明碎片的遵从,表面背后的实质是基督教在农村传播的战略性考虑,传统文明的碎片正是在这种看似“中国化”的借用中被无声无息地侵蚀殆尽。基督教传播过程中的本土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对基督教进行功能性包装。基督教选取和吸收了传统信仰功能性的特点,以此来吸引教徒,而对其他特则是排斥。因此,我们看到,基督教教会里大部分是为求某种功能需求而进来的,如为了避免生气、为了治病等。基督教的功能性包装,为人们满足功能需求提供了选择的可能性,加上教会宣扬耶稣基督作为神的力量无比,比其他神更加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人们在功能性信仰的基础上就优先选择基督教。二是传播途径和手段的本土化特点。这方面主要表现在通过亲属、家庭、家族和熟人关系网络进行教义宣传和教徒吸引上。基督教教会充分利用地缘、血缘、业缘和趣缘等传统农村社会资源传教。三是对传统文化和节庆给予一定的容忍或创造性吸收。农村诸多的群体性活动、仪式和节庆都与传统信仰紧密相关,基督教在保留它们的形式的同时,对它们进行了为其所用的改造,以适应人们的惯习。
基督教传入农村的社会背景和发生机制
西方宗教特别是基督教在农村的快速发展,大致有四大社会背景,分别是历史积淀、三十年巨变、革命后果、基层政权部分撤出农村。首先,改革近三十年农村的巨变在发展农村的同时,也在农村沉积了诸多的问题,不可避免地会给农村社会带来阵痛,如社会的结构性紧张、心理的波动、家庭危机、伦理失序等,急需要安定人们的心理、固化社会结构以及提供相关的社会服务。然而一方面传统民间信仰体系在经历新中国前三十年农村改造和历次运动之后已经支离破碎、不成系统,无法应对转型期人们的精神与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基层组织在近三十年不逐渐退出农村社会管理领域,不再关注农民私人领域,不回应社会需求。此时,基督教传入农村正好契合了这一时期农村社会的需求,从而构成了基督教快速传播的社会基础。建国后政府对基督教进行了规训,在华传教士被驱逐,中国基督教成立“三自”组织和基督教协会。“文革”期间,所以基督教会的领袖、精英被带上反革命的帽子受到打压,教产充公改作他用。上个世纪80年代,宗教政策恢复以后,为基督教在中国的迅速传播提供了契机,且基督教、天主教等外来宗教,基于国际政治方面的考虑,它们的宗教教产得到了归还和补偿,神职人员摘掉了反革命的帽子,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这一宗教开放政策承接解放前基督教在中国传播的历史基础,使基督教在这些已扎下根的地方获得了更大的合法、合理性,为其传播获得了人们认可的心理基础。调查发现,历史上基督教较较为活跃的省份如河南、河北、山东、陕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浙江和福建沿海近三十年基督教的蔓延要比其他地区快得多,信众数量尤为庞大。并且,在这些省份内部,历史上有教堂的县和农村,基督教的发展也要较其他没有基督教历史痕迹的地方要迅猛,人们更容易接受。不理解改革开放后农村三十年的巨变,就无法理解基督教为什么在农村蔓延如此之快。农村近三十年的巨变承接前三十年的社会改造而来,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结构的颠覆性转变,二是价值观的迅速更迭。农村社会结构的真正转型是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社会结构从等级化向扁平化方向转变,表现为在两个方面,一是家庭关系的无等级化,另一个是村落社会结构的扁平化。与社会转型相伴随的是农民传统价值观的嬗变,一是家庭的核心化和夫妻关系的爱情化,年轻夫妇对传统以传宗接代为基准的价值理念不再有坚定的信念,二是传统价值寄托的失落。总结起来就是,改革三十年给农村带来巨大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农村社会结构的高度不稳定,价值观出现了严重混乱和失落现象,因此农村急需要一种精神性的力量来对社会结构进行镇定,为人们提供一套新的价值理念。新中国政权对农村的建设运动,目的是要将农民组织起来为工业化国家做贡献,形式就是在革命话语和科学话语的旗帜下对农村进行彻底的改造,而首当其冲的是支持农村原有权力结构的信仰体系,它后来被列为“四旧”之一。北方农村的信仰体系在建国后前三十年的革命运动中遭受到了灭顶之灾,整个体系被肢解得支离破碎,而且更重要的是人们已然接受了新政权对传统信仰体系和红白事中的礼仪、规则的定义——“封建迷信”,信仰它、按照他的规则来行为即是不具备政治正确性。并且,三十年的农村改造还摧毁了支撑传统信仰体系的社会结构和物质基础,如宗族组织、宗祠、族田族产等。南方农村虽然也遭遇这场史无前例的改造工程,信仰有所中断,但由于各种原因,信仰体系和社会结构整体上受到的冲击较小,宗族结构和组织仍保存较为完整,祖先崇拜和鬼神信仰体系没有被完全肢解,八十年代后又迅速恢复、重建,占据着人们的信仰空间。一方面是改革开放后,国家一直在从集体时代全能主义体制中退缩,将大部分社会管理和建设的职能交给农村社会,其理论基础是国权退民权进,希图社会的力量担负起自我管理、自我建设的任务。另一方面,国家也在这一时期完全退出了私人领域。私人领域包括家庭与个人的心理和精神。传统的儒家思想既关注现实政治,也关注私人领域,关注人心,扮演着世俗宗教的角色。集体时代的基层政权亦对私人领域进行着“监控”,为私人领域提供救济,关注个人的精神状态。现在,当基层政府无暇也无力顾及“人心”问题时,转型期社会结构和价值观的巨变,往往又表现在私人领域和“人心”上出现问题。基督教的迅速发展正好填补了国家(基层政府)退出该领域后留下的空间。除南方的祖先崇拜对于宗族和家庭而言具有唯一性、不可选择性外,南北方大部分民间信仰的神祗都不是唯一的,而且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神祗,这种依据需求不同而信仰不同的宗教信仰就是功能性信仰。功能性信仰的最大特点是,神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而不存在主导的神。人们完全可以选择不同的神和神的组合来满足自己不同的功能需求,而选择的标准是神能力的强弱,哪方神圣更“厉害”,我就可以放弃原来的信仰,而投向这个神的怀抱,不用担心冷落其他神而遭受惩罚。对选择能够通神的人也一样,哪个人的神性更大、更能通灵,就选择他。功能性信仰的这些特点,为基督教在农村的传播提供了最初的基础。无论是为治病信主,还是希望防止变故再发生,抑或是打发时间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信主,无疑都是,都是为了生活中的某种功能补遗。因此人们加入基督教秉持的还是一种功能性的信仰,其他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如果把“生气”放到整个社会结构中去考察,那么容易或经常生气的必定是不适应这个社会结构的人,“生气”所表现出来的一系列举动皆源自他/她对这个社会结构的不满或反抗,是企图改变而又无法改变自己在社会结构中角色和地位的结构性紧张,这种紧张造成的结果是社会结构的高度不稳定。要使不稳定的社会结构重新固化,让每个人心安理得地接受社会对自己的定位,扮演好社会给自己安排的角色,那么就需要镇静剂。基督教就是一副镇静剂。基督教向教徒宣扬忍让、谦卑、悔改、认罪等精神,要求教徒首先从自己身上找事情的原因,而不是一味地归咎于他人;《圣经》上说,要爱人如己,要爱你的仇敌;耶稣教导人们说,饶恕人的罪,我就饶恕你的罪,等等。这些都是人们首先放弃自己之前那种争强好胜的个性,规训自己的脾气,通过自己的改变而改变他人。基督教在两个方面起到了固化社会结构的作用,一是为低层人群和阶层提供一整套对当前状态安之若素的说法,使他们放弃反抗的念头,心安理得地接受社会对他们地位和角色的安排,承认当前社会结构和制度的合理性;二是提供一套新的关系网络、评价机制和行为模式,给人们一种全新的实践和盼头,从而使人们退出原来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性竞争,在生活中的表现就是不争与不吭,在当前社会结构中无所作为就是对它的承认与合作。3、为什么虔诚信奉基督教——双重价值失落是价值基础这里涉及到农村的价值观变迁。首先是传统的以传宗接代为核心、将人生意义寄托在子孙后代身上的价值观念在经过集体时代的改造和近三十年市场经济、消费主义的冲击,已经逐步被人们认为是落后的思想意识。人们更多的希望在当下的生活中获得荣耀、面子、地位、权力和成就,即追求社会性的价值,主要表现为激烈的、以物质为依托的竞争。被社会性竞争甩出去的(家庭)在村庄中要占10%的比例,竞争越激烈,竞争的参照系就越高,被甩出来的家庭就越多,比例越大。这些家庭一方面散失了传统的以传宗接代为核心的价值理念,难以回复过去以获取面向未来的人生价值,另一方面又在社会性价值竞争的失败者,无法在竞争中获得意义,因此这批人就出现了双重价值的失落,人生昏暗而无前途。在这个时候,基督教给予这些人一个彼岸世界的盼望,他们在进入天堂、得永生的承诺中最终在精神层面归依基督教。基督教教义中给予了人们一套“为什么活着”的理论体系,为教徒在躁动的心灵安顿下来后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憧憬,使人们对未来有了盼头,安顿了灵魂,这便是为什么教徒虔诚地信奉基督教的原因。
(作者:董磊明,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杨华,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刊于《文化纵横》,本文为修远基金会系列报告之一,原文篇幅较长,此为删节版,编发时有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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