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本网记者 吴思强 摄影报道)19日上午10时,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国资委负责人对《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介绍解读,并通报山东省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进展情况。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山东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出台了“1+5”文件,其中划转省属国有企业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省社保基金,属全国首创。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省市两级国资监管机构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678亿元,同比增长6.02%;实现利润523亿元,同比增长44.48%;资产总额达到25821亿元,同比增长13.49%。今年1—2月份,省市两级国资监管机构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81亿元,同比下降4.2%;实现利润48亿元,同比增长6.15%;截至2月末,省市两级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6609亿元,同比增长11.6%。
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新文介绍,今年2月15日,山东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9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省管企业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省管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及报告说明制度的暂行办法》5个配套文件(以下简称“1+5”文件)。
张新文提到,“1+5”文件是山东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有七大亮点工作,包括划转省属国有企业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省社保基金,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建立健全现代财务、审计制度,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健全完善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并筑牢四道“防火墙”,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聚焦现代企业制度“领题”、突出重点改革“破题”、强化责任落实“结题”三个特色方面为基本导向,明确山东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攻坚破难的主要路径和措施。
划转省属国有企业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省社保基金是指将30%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到省社保基金理事会,这是山东省委省政府落实国企全民所有制属性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国企发展归根到底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在全国属首创。
据介绍,划转步骤按照一次划转、分步到位、逐户完善的原则操作实施。共有三步:其一,将划转范围内的国有资本一次性转由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登记成为适格法人后,省政府将划转范围内的国有资本一次性转由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由省政府授权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履行划转股权出资人职能。其二,根据省属企业改制情况、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进展,分步办理划转手续。其三,逐户完善相关手续。按照成熟一户、完善一户的要求,对完成划转的企业,省国资委、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及相关部门研究修订划转企业公司章程,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和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