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4日)下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行政会议通过订立《禁蒙面法》,并将于明天(5日)凌晨零时起生效!
香港市民请愿图。
4日下午3点,特首林郑月娥举行记者会,宣布会同行政会议,通过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明天(5日)凌晨零时起生效。
任何人不得在身处以下活动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包括非法集结、未经批准集结等。一经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2.5万港元)及监禁1年。
《禁蒙面法》具体内容。
这是香港特区首次引用“紧急法”,但林郑月娥表示,以《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是基于香港出现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这并不意味着香港已进入紧急状态。
当日下午3点左右,香港教育局也向全港学校发信,提醒《禁止蒙面规例》即将生效,要求学校提醒学生及家长,除宗教或健康原因,校内外均不应佩戴口罩或以任何方式遮盖脸孔。教育局更表明,原则适用于教职员及在校工作的人士。
教育局去信学校提醒学生,外出时勿以任何方式遮盖脸孔。资料图今年6月以来,香港一些激进分子以“集会示威”为名,频频制造暴力事件,无辜市民被打成重伤;截至目前,125个港铁站遭到破坏,甚至多个车站的部分设施备用零件已经用光;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经济预期已降至冰点。进入10月,暴力事件继续发生。有消息指,暴力分子借蒙面逃避法律制裁,给警方执法造成相当难度。近段时间,香港民间要求立法禁止蒙面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据悉,目前加拿大、法国、德国及美国的一些州都制定了禁止蒙面的相关法例。连日来,有数批市民先后来到港府总部请愿,呼吁尽快启动“紧急法”立法,禁止蒙面,止暴制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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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仑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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