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南海仲裁结果发布后,全世界一片哗然。作为一名中国人既愤怒又疑惑,一个国际级的“仲裁法庭”竟然如此低素质,如此不懂法,如此不公正。
看到这种拙劣的仲裁结果,联合国国际法院急忙与其撇清关系,并在联合国国际法院网站上发布提示信息,声明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由常设仲裁法院下的一个特别仲裁庭做出。国际法院作为完全不同的另一机构,至始至终未曾参与该案。
海牙国际仲裁法庭(The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简称“PCA”)究竟是个什么货色?经过反复咨询和研究才知道,它原来是个“冒牌货”,其行为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这货仅相当于一个民间调解机构,只是与联合国国际法院同在一栋办公楼里。其实,与联合国国际法庭根本不属于一种性质,更不具国际法庭的权威,实属 “挂羊头卖狗肉”。
而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简称“ICJ”)是联合国下属六大机构之一,是具有明确权限的国际民事法院,其仲裁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并可向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意见。
PCA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法庭,只能在争端当事双方的要求下,才能介入争端的调查、仲裁和调解。这就如同两个人打架,打到最后都不想打了,双方就想找个组织来解决。找法院判决又不符合立案条件,只好找个中间机构调解。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满意,就遵照执行。如果有一方觉得不满意,就不了了之。据统计,PCA成立117年来,总共接受了16起仲裁请求,所有的仲裁结果基本无人理会。因此,绝不能把它和真正的海牙国际法庭相混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包括一些政治家并不知道PCA和ICJ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就连有些媒体也不知道其中的猫腻。如今年2月16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谈及这场南海“官司”时表示“应遵守联合国的仲裁”。其实,“联合国的仲裁”只能由ICJ而非PCA来作出。可见,奥巴马不是不明白,就是在混淆视听。再如,所谓的“南海仲裁”结果公布后,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政府都强调中国应遵守仲裁结果。殊不知,这都是在假借联合国的名义忽悠中国。
的确,有相当一批世界民众特别是中国民众被忽悠了。有的民众甚至质疑,中国政府再三强调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怎么不敢上国际法庭呢? 有的甚至还为此紧张了好一阵子。现在看来,大家被忽悠的原因根本不怨联合国,也不愿不怨美日菲,而怨大家太孤陋寡闻,更愿相关专家没说清楚。因此,有人认为,这场闹剧不仅忽悠了一般民众,更窝囊了那些所谓的法律专家。
(【原创】来源: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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