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伟亮:中国乡村振兴的未来就在这里 ——评“齐鲁样板”“烟台路径”的启示意义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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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伟亮:中国乡村振兴的未来就在这里 ——评“齐鲁样板”“烟台路径”的启示意义
2020-11-12
这两天,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研究员江宇撰写的长文《我在烟台,看到中国农村的未来》,颇有些火爆全网的意味。这篇雄文实在很长,但逻辑清晰,材料扎实,述论结合,相得益彰,尤为难能可贵的是以清晰的三农问题意识贯穿全文。字里行间,都能看到作者深邃的思考与充沛的情感;文字之外,也有诸多意涵深远、不言而喻的内容值得追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是山东省委、省政府着力推进的重要战略布局。近年来烟台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指由党支部成员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入股,群众以土地、基础设施、劳动力等入股,把群众组织起来规模经营、抱团发展,村集体和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根本举措,将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有机结合,趟出一条强村与富民的共赢之路。针对这一“齐鲁样板”和“烟台路径”,作者在文中铿锵提出,烟台市委主导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带领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做法,“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打造了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这是新时代的深化改革举措,由于对极具普遍性的三农问题做出了极具针对性的实践回答,“烟台的道路就是中国乡村振兴的未来!”整篇带有社会调研性质的长文读起来让人心潮澎湃,击节赞叹。其所涉及当下社会问题之深刻,解决思路之雄辩,作者节制圆融的笔法显示出的政治家高度,都颇有杰出政论文的风范,体现出“思想再解放、改革再突破”的新时代特征,是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在新时期的一以贯之的坚持。山东省烟台市委组织部在全国首创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经验,让我想起了有人转述的在某个学术会议上有专家提出的观点:扶贫考核目标应该务实地转型:只看基层干部有没有在村里组织起真正的合作社。姑且不论这个衡量标准本身是否恰当和唯一,其反映出来的把农民组织起来对于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性,是无论如何不应被忽视的。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从组织化和建立新的集体经济体制出发,才能找到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在农村考察时发出“走合作化道路”的号召,以及之前他多次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要求,都是对这一方向和原则的明确指示。今天的中国农民组织化和集体化的状况如何呢?毋庸讳言,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的普遍薄弱,普遍的情形是:农民要么处于无组织的状态,要么处于被资本组织的状态,而无论是处于单打独斗状态的农民还是处于为资本积累服务状态的农民,都离组织化、建立新的集体经济体制以及共同富裕的原则相去甚远甚至南辕北辙。“烟台路径”给出的“解题思路”,正如烟台市委总结的那个不等式昭示我们的一样,把为什么必须坚持党对集体经济的领导的道理,讲得清清楚楚:一个简洁的不等式,胜过千言万语。农民要组织起来发展集体经济,在此过程中既要改变农民在资本面前的弱势地位,又要继续利用资本、容纳资本,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党组织领导下把农村组织起来”。烟台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正是鞭辟入里的问题分析后的一击即中。从解题思路的清晰程度,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扩散潜能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烟台经验”都为三农问题的根源化解,以及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坚持共同富裕前提下走向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交出了一份令人印象深刻的高分答卷。烟台市委在组织农民兴办合作社、走共同富裕道路过程中,非常重视理论的思索和探讨,把正确理论作为正确行动的先导(反过来,没有正确的理论就没有正确的行动),这使得“烟台经验”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向度上都具有沉甸甸的启迪分量。遵循总书记所说的“我们党是高度重视理论建设和理论指导的党”,烟台市委组织部门在把“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设想落地过程中,要求干部“做事之前一定要从理论上想清楚”。思考的中心则是围绕两个最具有理论和思想分歧的核心问题:农村要不要做大做强集体经济?农村党支部要不要领导、怎样领导集体经济?这两个核心问题又会延伸出许多更具有尖锐性的历史和现实问题,比如重提集体经济是不是走回头路,比如现实性的集体力量薄弱、带头人匮缺,比如发展集体经济是否会导致“小官巨贪”……面对这些思想“悬疑”,烟台市委表现出的理论勇气和政治勇气令人感佩:2016年起,烟台市委组织部就提出: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服务空白,政治就会“空壳”,党在农村的执政就会“空壳”。所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既然是政治问题,组织部门就要主动介入。烟台市委组织部以对《塘约道路》的学习、讨论和为抓手,以广泛参与的宣讲、动员为手段,细致、耐心而又充满理论自觉地完成了教育干部、动员群众、统一思想的任务,掷地有声地从理论上说明了农业合作化从理论上完全能讲通(“家庭联产承包是改革,走合作化道路也是改革,是新时代深化改革”)、今天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并非“走回头路”(“走合作化道路、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一种螺旋式上升,不是回头路”)等至关重要的问题,为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试点扫清了思想路障。烟台面临的理论问题还有更大的或更普遍的社会意识背景,也就是政府、党组织囿于对政治和经济之间关系的片面理解,以及做好市场的“服务员”角色的片面理解,而不敢甚至“忌讳”对经济活动进行深度参与和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的过程中,烟台市委没有在思想观念上自我禁锢、缩手缩脚、退避三舍,而是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强做大农村集体经济视作一个重大政治问题、认为“抓集体经济是组织部分内的事”,从而实现主动介入、大胆创新,在群众自觉自愿的前提下实施全域推进,这其中体现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理论突破勇气与担当,是尤其值得外界注意,也尤其具有重要启示意义的。《我在烟台,看到中国农村的未来》一文中,讲到烟台许多基层干部,用诗一样的语言,描述着加强党的领导和集体经济对乡村带来的巨变,这些带着乡土气息的诗情画意,在我看来并非闲笔、绝非闲笔。表面上这是在写乡村文明和“诗意栖居”的状态,更深的用意,是在展示基于集体经济的重建,乡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实现顺势带动、全面发展,可谓一兴百兴。在《实现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的有益探索——对烟台市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调研》(作者:江宇、戚桂锋)一文中,作者用这样一段话论述了这一问题:乡村振兴千头万绪,到底从何下手?怎么抓才能事半功倍?烟台市的实践全面回答了这个问题。实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短短两年,烟台农村产业面貌、村庄面貌、党组织面貌、群众面貌都焕然一新。我们党做工作一向强调抓主要矛盾,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就是抓住了乡村振兴的主要矛盾。这一件事做好了,其他各项工作就都顺势带动起来了。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在很短时间里就使农村社会各方面面貌焕然一新,这是“烟台路径”带给我们的最生动的经验之一,着力于组织化和集体化可谓抓住了乡村振兴的牛鼻子。找准了在新形势下通过党的领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在此过程中以及随后的一系列变化就都是意料之内和情理之中:在组织上,通过领办合作社,党支部有事可为,村干部的精神状态焕然一新,集体经济的带头人源源不断地产生;经济上,通过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为集体经济服务,不仅在总体上提高了集体和群众收入,并且在分配上实现了最大限度向群众倾斜;在基层治理上,如江宇写道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不仅在经济上让群众致富了,而且有力地加强了农村基层的治理。党支部领导群众组织起来,不仅有了经济收益,更有了组织的归属感,这种归属感使大家愿意为自己的幸福生活而奋斗,共同管理公共事务。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所到之处,出现群众起早贪黑参加集体劳动的火热场面,集体经济组织也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平台,乡村的环境、卫生、治安、养老、扶幼、文化,都呈现出了新的气象。组织化和集体化带来了农村精气神的提升,农村重新成为一个可以生产文化和意义的地方,人的要素(尤其是年轻人)也开始回流,可以说,整个三农问题的症结都有了逐步化解的希望和征兆。对于“烟台路径”的积极意义,尽管有论者也在充分肯定的前提下善意指出,需要对支部领办合作社可能面临的现实困境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包括如何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党支部领办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摆脱当前大多数农民合作社面临的“可以利益共享,但不能风险共担”的困局,如何最大程度地维护集体利益以及如何在更大范围结合各地实际推广这种模式等等,但这些问题都是作为一个前途光明的新生事物所面临的挑战。总体上看,“烟台路径”既吻合中央精神,又符合群众期待,对于新时代乡村振兴是一个令人欣喜和振奋的可推广的案例。由于它抓住了对事物起决定性作用的主要矛盾,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为我们大笔勾勒了一幅光明灿烂的乡村未来图景。如作者在总结“烟台路径”的意义时指出的:烟台是全国第一个在整个地市范围内重新组织起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地方,这是具有开创意义的,充分证明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并不是个别“明星村”才能做到的事情,而是可复制、可推广的。在《实现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的有益探索 ——对烟台市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调研》一文中,作者还写道:烟台市是全国第一个在全域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城市,支部领办的集体经济已经不再是“孤岛”,而是呈现星罗棋布、你追我赶的景象,有从星星之火转变为燎原之势。这证明了,在市场经济下做大做强集体经济并非特殊现象,只要找准路子,经过努力,大多数条件一般的村庄都是能做到的。全域推进还有利于在乡镇甚至更大范围实现联合,增强规模经营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在不同模式之间比较选择、尽快形成完善的模式。烟台的做法是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来重新整合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从而吸引农民、留住农民。沿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建农民组织化和新型集体经济体制的正确思路出发,则一方面应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继续探索利用现代合作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另一方面,则应进一步加强乡镇统筹(包括采取乡镇层次集体性质的公司制等),“在乡镇甚至更大范围实现联合”,或如其他论者所指出的,在乡镇的空间尺度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这其中就预示着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前景了。因而,新时代中国农村城镇化的科学发展道路也蕴含在“烟台路径”之中了。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副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转编自“批判传播学”)【本公众号所编发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网站和公众号。阅读更多文章,请点击微信号最后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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