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看到,我国与网络强国存在较大差距的事实,也必须看到,我国是网络攻击和网络恐怖主义受害国的事实,这对开启“十四五”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纪念建党 100周年,落实好网络反恐工作战略部署,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在网络和信息技术对全球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影响不断深化的数字化时代,网络空间国际格局和国际秩序的重塑直接关系各国网络实力的自建和博弈,同时,信息技术滥用又使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空间军备竞赛以及网络恐怖主义等趁势而起,成为全球网络空间的直接威胁。必须看到,我国与网络强国存在较大差距的事实,也必须看到,我国是网络攻击和网络恐怖主义受害国的事实,这对开启“十四五”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纪念建党 100周年,落实好网络反恐工作战略部署,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一、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塑造国家网络安全态势的能力
当今世界,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国际局势复杂多变,中国要想实现和平发展,就必须坚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
(一)维护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力做好新时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指导。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涵,是新时代统筹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也是在新形势下维护和塑造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的有力思想武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纳入“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并列专章作出战略部署,突出了国家安全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这是由我国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国家安全所面临的形势任务决定的。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是实现国家“十四五”规划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保障,绝不允许任何破坏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要求,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提高运用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不断增强塑造国家安全态势的能力。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权益,始终把人民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力量,对线上线下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这“三股势力”,必须采取零容忍态度,为广大民众能够过上安宁祥和的幸福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网络环境。
虽然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中国成为拥有近 10 亿网民的互联网大国,但是,与网络强国相比,由于经济实力、技术差距等因素存在,无论是在网络安全技术发展方面,还是在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中国都有很大的提升和强化空间。同时,也必须看到,由于网络空间的脆弱性,以及网络病毒、网络犯罪、网络间谍、网络恐怖主义等影响网络空间秩序的情况客观存在,因此,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强化网络空间国际治理成为全球网民共同的诉求。
2015 年 12 月 16 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发表主旨演讲,向全世界发出了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并提出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方面,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应有之义,展现了中国推进全球和平发展的应有担当,也是以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的实践探索。当今世界,互联网基础设施分布在全球、互联网信息内容在全球流动的基本事实,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和扩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想象空间,也为维护全球网络空间良好国际秩序和维护各国网络安全提出了中国方案。
(二)全面加强国家网络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全球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化技术的更新迭代,使网络空间成为又一个国家间博弈的新疆域,拥有技术领先地位的国家凭借先天优势,直接挑战网络空间国际秩序,“无硝烟、不流血、看不见”的网络战争此起彼伏,成为互联网时代国家安全的主要威胁。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借助网络和信息技术传播恐怖思想、招募新人、金融交易、策划和实施网络攻击,已经成为国际社会认同的“全球公害”。
与恐怖势力在网络空间的较量,直接体现在网络防御能力的强弱,体现在能否做好对网络恐怖行为的事前预警、事中应对和事后处置,体现在是否有对网络恐怖攻击行为进行及时溯源取证的能力,而这些都是国家网络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必然内涵。《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这是“十四五”时期的重要工作,是健全国家网络安全体系,提高防范和抵御网络安全风险能力的总体要求,也是对《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第四项战略任务“打击网络恐怖和违法犯罪,加强网络反恐、反间谍、反窃密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网络恐怖和网络间谍活动”的具体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从信息化发展大势和国际国内大局出发,就网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实际上,中国既是被网络攻击、黑客攻击的受害国,也是网络恐怖主义的受害国,因此,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行为,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这些都是推动实施网络强国战略部署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应有之意。
因此,必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按照“技术要强、内容要强、基础要强、人才要强、国际话语权要强”的要求,向着“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数字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网络攻防实力均衡”的方向不断前进,最终达到“技术先进、产业发达、攻防兼备、制网权尽在掌握、网络安全坚不可摧”的目标。
(三)全力护航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2021 年 1 月 2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其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要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网上和网下两个战场,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既要善于运用信息技术成果夯实国家安全的实力基础,又要善于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创造实现发展和安全互为条件、彼此支撑的有利局面,不断增强发展的安全性,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顺利推进。
因此,必须善于预见和预判网络空间和物理世界各种风险挑战,防范和打击各种恐怖主义势力通过网络或以网络为目标制造各种“黑天鹅”事件和“灰犀牛”事件,要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继续推动网络强国战略的总体方略下,护航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筑牢国家安全屏障,严防网络恐怖主义行为造成的网络风险
网络空间的跨疆域性、匿名性和隐蔽性等特点,给各种国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通道,也成为恐怖势力制造政治阴谋、发动心理战、影响意识形态的有效手段。恐怖势力通过网络和以网络为目标制造事端的风险,依然是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隐患。
(一)充分认识网络恐怖主义行为的全球影响
网络恐怖主义攻击极易引发全球关注。网络恐怖势力善于制造轰动效应,发动网络恐怖主义攻击的目的就是要制造在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等方面的影响,进而达到其影响政府决策、经济发展和造成社会恐慌的目标。网络恐怖主义攻击行为的目标通常会锁定关键时间、重要地点且影响力大的“人”和“事”,即具备较大新闻价值的个人和影响范围广泛的重大活动、关键系统和关键设施等。例如,重大国际会议、重大体育赛事等场合,以及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能源和信息等关键基础设施,都可能成为网络攻击和恐怖袭击的网上网下混合战目标。
网络恐怖主义对国际政治的影响已经超越现实社会的政治纠纷,直接影响国际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危害国家的政治安全,影响正常的国家秩序,甚至冲击国家的主体地位、威胁国家的意识形态、污损国家的正面形象等,为复杂的国际形势增添了更多不确定性。
现实世界对信息网络的依赖性越大,网络恐怖主义可能造成的破坏性就越大,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就越大。各国及全球金融网和政府网存储大量信息,包括信用卡号码、社会保险号码、信用卡费用和交易记录、信贷记录等,这些都是网络恐怖分子的攻击目标。恐怖组织还可能通过网络攻击手段盗取目标国经济秘密,影响经济决策;在股票市场或期货市场“为非作歹”,聚敛大量资金,为实施网络恐怖主义活动劫取资金。
(二)警惕借助网络信息技术扩散的恐怖主义威胁
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等特点以及网络本身存在的脆弱性等特征,使网络恐怖主义有机可乘。数字技术、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数字鸿沟的存在,为网络恐怖主义发展并寻求网络攻击行动“突破”提供了便捷。网络恐怖组织不仅通过媒体和信息技术传播恐怖主义思想、招募人员,还通过网络和数字技术进行暗网交易,出售网络攻击程序、系统漏洞和用户信息,换取恐怖活动资金,甚至还通过暗网黑市掮客牵线“买凶”,制造恐怖事端。
网络和信息系统本身的漏洞不断被网络恐怖组织发动攻击行为所利用。网络恐怖组织可以通过制造信息武器、攻击网站、盗窃政府机密文件等,侵入国家防御系统、破解机密信息并发出指令。如果网络恐怖势力对武器防御系统发出有洲际导弹来袭的指令,或者发出使杀伤武器自动销毁的指令等,就可能造成目标国误判,引发触动国际核战争阀门的风险,甚至直接避开各国监管,对各国军事安全构成威胁。
网络恐怖组织还在网络空间散播恐怖主义言论和虚假信息,利用社交媒体、点对点通信加密设备等技术和应用,造成对原有社会秩序的破坏、造成社会的恐慌和人们心态的摇摆。在 2019 年 3 月 15日发生的新西兰清真寺枪击案中,来自澳大利亚的枪手布兰顿·塔兰特不仅在他的脸谱页面上直播了枪击案发生过程的视频,并且还用其账户分享了长达 74 页的极端主义宣言。可以说,网络社交媒体的放大器作用,无形中扩大了恐怖效应。
为了鼓动更多的群体加入恐怖组织和统一恐怖组织内部思想,一些恐怖组织还创办自己的宣传媒体,开通社交媒体账号和使用加密设备,实现其内部交流沟通、发布指令等。在蔓延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恐怖组织利用网络对民众灌输极端思想,号召其加入恐怖组织躲避疫情,通过附带论坛和讨论专区的网站向新成员“展示、解读”极端主义思想,即试图通过洗脑的方式吸引其关注的特定人群成为恐怖组织的成员。
(三)警惕网络霸权主义与恐怖主义结合的危害
“树欲静而风不止。”一些西方国家凭借技术优势和在高科技领域的先发优势,对他国进行打压和制裁,实施贸易战、科技战等阻止和拖延他国科技发展,在一些问题上排斥联合国的规制,拉“盟友”、搞小圈子,甚至开展全球大规模监听行动,研制网络武器,实施 APT 攻击,成为国际网络空间秩序的直接威胁。例如,美国当局推行的所谓“清洁网络”计划,就是企图在国际互联网平台复制霸权主义战略,以“清洁”之名行“清洗”之实,打着“安全”的幌子围猎他国科技领先企业。国际互联网协会针对美方推动所谓“清洁网络”计划指出,美国政府的做法违背了互联网全球互联、开放、去中心化的本质,违背了技术架构的公平普及性。
网络的隐蔽性、网络取证的追溯困难等,也给恐怖主义与网络军国主义、网络霸权主义为行为主体相结合,利用信息技术实施网络恐怖主义攻击、有国家背景的黑客网络攻击等提供了便捷。发生在2010 年的“震网”病毒事件震惊全球,被媒体称为一场针对现实世界国家关键基础设施甚至民用领域的“网络战”,以霸权国家行为体为表征的“国家网络恐怖主义”新形式呈现在世人面前,同时,也凸显了国家作为网络恐怖主义行为主体的无限负能量。卡巴斯基实验室的研究结果表明,“震网”病毒事件是全球第一个由国家行为体策划和资助的大规模恶意网络攻击行为。在“震网”病毒事件和“棱镜门”事件等一系列事件被曝光后,各国发现,美国对网络空间的实际掌控能力超出了其对现实世界的主导能力,再加上将网络反恐置于其他国家的主权之上,美国主导和策划下的网络渗透、网络颜色革命和网络攻击等网络行为,则直接成为全球网络空间安全稳定的重大威胁和挑战。而且,法国《查理周刊》被攻击事件等也表明,得到政府支持的网络恐怖组织更容易发动大规模的网络恐怖攻击而不容易被追踪,有国家背景的网络恐怖威胁在网络空间趁势而起。
伊拉克战争结束后,国际反恐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西方国家实行双重标准,将特定的国家、民族组织妖魔化、恐怖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打击恐怖主义时常成为强国干涉他国主权和内政的借口,甚至成为“挥舞大棒”、推行强权政治的法宝。一些欠发达国家、贫国和弱国在全球化过程中被边缘化,在受到霸权主义或强权政治欺压时,或明或暗地支持包括网络恐怖主义在内的各种恐怖活动,甚至把支持网络恐怖主义当作反对信息霸权、对付强权政治的秘密武器。美国作为网络强国,一方面高调反恐,另一方面却在不告知的情况下以国家行为体角色对他国实施“网络干涉行动”,这不可避免会被国际社会认为是国家网络恐怖主义行径。美国的独断专行不仅会让人类社会合作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局面失控,而且还会给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以仿效的“榜样”,甚至给“网络战”提供导火索,给全球文明进程设置新障碍。
三、做好网络反恐工作,维护和塑造国家网络安全能力和体系
网络恐怖主义对国际社会的危害性日益突出,然而,网络空间不应成为网络恐怖主义活动和各种网络违法犯罪的温床。各国应该共同努力,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出台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的法律规范,防范和打击各种网络恐怖主义活动。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反恐怖工作重要指示,筑牢反恐人民防线和国际统一战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反恐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即“底线思维”“依法惩处和打击”“群防群治”和“跨国合作”,即恐怖主义“伤害无辜群众就是触碰底线”,要加大依法惩处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力度,发动群众参与反恐,并积极参与国际反恐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做报告时要求:“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这是对反恐怖工作的基本要求,要始终将人民利益作为反恐怖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要求将反恐怖工作与国家安全稳定、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相结合,增强全民反恐的安全意识,巩固和筑牢反恐的人民防线。
习近平主席多次向世界传递中国反对恐怖主义的坚强决心,阐明了中国的反恐原则和立场,主要包括“中方一贯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反恐不搞双重标准”“要充分发挥联合国的主导作用,组成反恐统一战线”等。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指出,“中国愿同各国一道,加强对话交流,有效管控分歧,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巴黎恐怖袭击发生后,习近平主席向法国总统奥朗德致慰问电时,用“最强烈的谴责”这一措辞表达对恐怖分子的愤慨;在金砖领导人非正式会晤时指出,恐怖主义已成为“最严峻和急迫的安全挑战”。这两次,习近平主席用两个“最”字,表明了中国的反恐立场。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反恐怖工作重要指示,就要坚持反恐怖工作以人民为中心,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凡“恐”必打、露头就打,使暴力恐怖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切实把反恐怖斗争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推动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反恐防恐整体合力。同时,要在网络反恐国际合作中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坚决反制“以恐乱华”的图谋,推动完善网络反恐国际法治体系建设,与国际社会一道,组成联合国主导的国际反恐统一战线。
(二)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切实增强网络反恐防御能力和威慑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6 年 4 月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指出,“加快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威慑能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就要始终保持对网络恐怖主义、网络犯罪等恐怖、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
考虑到网络风险在反恐怖斗争中的影响,更要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在网络反恐工作中的效用。要坚持情报先导、数据支撑,构建“情报、指挥、勤务、舆情”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国家职能部门依法打击网络恐怖主义、依法打击网络犯罪的精准研判、精确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能力;要强化情报预警、坚持主动进攻,坚决把暴恐威胁制止在萌芽状态、未发阶段,持续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及暴恐音视频清理整治等专项工作;还要在精准打击防控、精准管理服务上下功夫,深入实施改革网络反恐大数据建设,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恐怖案事件。
要增强网络反恐防御能力和威慑能力,就必须提高国家网络安全技术水平和提高国家网络安全人才实战能力,积极探索、寻求数字时代网络安全防御的解决方案。一是要运用系统思维,做好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顶层设计,倡导“动态防御、主动防御、纵深防御、精准防护、整体防控、联防联控,从防御迈向对抗模式”。二是加强重要领域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密钥分发、密码应用等新技术研发,提高信息系统防护能力,提升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漏洞资源整合能力。三是发现吸引网络安全专业级领军人才,加强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等培训,增强对网络反恐相关人才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
网络反恐要坚持防范在前,深化推进网络反恐防范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常态化网络涉恐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网络反恐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要切实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掌握网络空间博弈的主动权,加速改变大量技术和软件仍然受制于人的状况,加大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投入力度和能力建设,不给网络恐怖行为和网络犯罪以可乘之机,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顺利推进。
(三)参与制定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助力推动网络反恐全球协作
“单者易折,众则难摧。”国际社会在谴责网络恐怖行为的同时,也呼吁全球“负责任”的国家根据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共同努力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推动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完善全球网络安全治理体系,消除网络恐怖主义与霸权主义的威胁,重构网络空间国际秩序,才能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网络反恐与维护网络安全一样,不应该有双重标准。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讲话指出,“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以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习近平主席在国际刑警组织第八十六届全体大会开幕式上做主旨演讲时指出,“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商量。安全问题是双向的、联动的,只顾一个国家安全而罔顾其他国家安全,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的所谓绝对安全,不仅是不可取的,而且最终会贻害自己。”中国代表在 2020 年 8 月召开的安理会反恐问题公开会上表示,反恐应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反对双重标准。
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是坚持网络反恐国际合作的倡导者和实践者。2014 年 6 月, 第 68届联大进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第四次评审并通过决议。根据中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该决议首次在全球反恐战略的框架内写入了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内容。2014 年 11 月在中国召开的世界互联网大会,进一步就“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达成共识。中国也在《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中指出:“加强地区合作,依托亚太地区年度会晤协作机制开展打击信息技术犯罪合作,积极参加东盟地区论坛等区域组织相关合作,推进金砖国家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的机制安排。”中国还积极参与联合国网络犯罪政府专家组讨论应对网络犯罪问题的政府间进程,支持发挥联合国信息安全开放式工作组(OEWG)和政府专家组(UN GGE)的作用。
国际合作是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唯一选择,中国倡导在联合国框架下开展网络反恐国际合作,坚持网络反恐国际合作的双边与多边机制,支持在联合国框架下不断推进加强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合作,推动发挥包括上合组织在内的国际机构的网络反恐和地区维稳作用,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
虽然国际社会对反恐合作的呼声不断,但各国在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反对网络恐怖主义传播、获取反恐情报、支援全球反恐行动方面仍存在分歧,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力度。因为网络反恐不是一个国家的事情,只有各国参与制定网络空间反恐公约,形成国际网络反恐合力,才能更有效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蔓延。面临复杂的网络空间国际形势,中国愿意与各国一起努力,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应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加强网络恐怖主义的治理力度,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网络空间治理体制,构建更加多元的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合作新机制。
(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来源:本文刊登于《中国信息安全》杂志2021年第2期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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