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领导的批办件,是很多官员(公务员)每天要做的事。尤其一些省部级领导,更是常面临如何办理中央领导的批办事项问题。
小小一个批办件,里面可有大学问。要什么态度对待,如何办理呢?对此问题,2005年1月7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与浙江省委督查室干部座谈时的讲话中,专门谈了这一问题。
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凡是中央领导的批办事项都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办理中央领导的批办件,首先要深刻领会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摸清意图。拿到一个批示,一定要在真正领会领导意图的前提下,分析研究该怎么处理。
有时领导批转一个材料,就是转给你参阅而已。你觉得这个材料反映的问题是对的,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或者失实的,认为应该这样处理,如实反馈上去就行了。
有的部门往往接到一个材料后就报告说,根据您的批示精神,我们一定要怎么做怎么做,这样就有点反应过度了。有时领导写个“阅处”,也不能理解为一定要查办处理。
总之,一定要准确理解,深刻领会,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次要把中央领导需要了解的问题核实清楚,并及时汇报。
有的批办事项批得很明确,要求你应该怎么去处理、怎么去办,那就绝不能石沉大海,没有声音,没有反馈。我对此类批办件是高度重视的,有的过了一段时间后,还要回头看一看。
我倡导效能建设,目的是要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敷衍了事等不负责任的行为。再次是对需要澄清的问题,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然后加以解释说明。这里有很多工作要通过督查这个环节去进一步加工的。有的上报材料回避问题、混淆矛盾、文过饰非、词不达意,你们要从严把关,认真负责地弄清事实真相,明辨是非,绝不能模棱两可,让人摸不着头脑。
过去一段时间来,专项查办工作总的是做得好的,今后要继续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查办报告反馈的质量,做到态度明确,事实清楚,措施具体,有的还需要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确保反映的问题切实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