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是党中央一以贯之的坚定政治宣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到“反对特权”的问题,对领导干部提出谆谆告诫。党建网微平台整理了部分重要论述,一起学习领悟!
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
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这些现象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我们必须下最大气力解决好消极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2013年4月19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特权是最大的不公。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四风”、反腐败,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都是在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斗争。大家要自觉同形形色色的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斗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2018年1月5日,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
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领导干部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扑下身子深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
——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键在于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要教育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切不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要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个人强化法治思维,严格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018年12月13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要注重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从最近身的地方构筑起预防和抵制特权的防护网。
——2017年2月13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清正廉洁作表率,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正确处理公私、义利、是非、情法、亲清、俭奢、苦乐、得失的关系,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2019年5月31日,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讲政治必须严以律己。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修身律己,慎终如始,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自己的节操,做一个一尘不染的人。要带头廉洁治家,带头反对特权。
——2020年12月24日至25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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