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呼啸而来。“互联网+”带来的“加法”席卷神州大地,它不仅促进了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发展壮大了新兴业态,打造了新的产业增长点,而且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环境,为产业智能化提供了支持,增强了新的经济发展动力。显然“互联网+”的效果绝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有着无比巨大的叠加作用,因此有关部门正在规划未来十年的“互联网+工业”时代。
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正像一枚硬币,既有它的正面,也有它的反面。“互联网+”既有它的正能量 ,也有着负能量,互联网既有“+”,也有“互联网-”,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互联网-”之一是它对实体经济的冲击。现在网上购物风行一时,它以选择余地大,价格低廉,送货上门等优势,让传统商业几遭灭顶之灾。就以服装商店为例,现在不少年轻人,先到实体服装商店,通过试穿后,记下自己中意的衣服的名牌、款式、尺寸等,再从网上购买,服装商店成了他们的免费试衣间。如果此风蔓延开来,实体服装商店何以为生?难怪有人说,一家网店的兴起,意味着几家、几十家实体店的衰落、破产。因此他们把“互联网-”称作传统行业的 “颠覆者”(disruptor)。这些“颠覆者”尽管也从事传统行业,但却绕开了行业现有的组织体系,另起炉灶,搭建此前从未有过的让消费者与提供商直接对接的平台。比如,交通业的Uber、旅馆业的AirBnb、金融服务业的Lending Club、房地产业的Zillow等。有的发达国家,比如英国就是看到了这种情况,因此禁止网店开业,德国还不许“优步”进入。
“互联网-”之二是它对国家税收的影响。现在伴随着网购热的升温,“不开发票”似乎已成为这个市场的 “潜规则”。这不仅造成了国家巨额税收的流失,而且还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障碍。有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网购市场上的团购和C2C(个人对个人)中存在着严重的开发票难现象,大部分C2C个体网商对购买者故意逃避发票,借此偷税漏税,牟取暴利。记者在淘宝店铺看见一款数码相机,比市价便宜300多元,连续咨询了3个店主,均被告知不开发票。问“那如何保证质量和售后呢?”店主说:凭保修票据或开个收据到实体店保修。记者坚持要开票,店主生气了:“网购便宜就是因为不缴税,要发票不是刁难人吗?”对于更多的网购客户,当索要发票时,会遭遇到更多的推搪,诸如:“刚开店,还没领发票”、“要待预付款等全部消费了再给”、“机器坏了打不出发票”、“开发票就没那么便宜咯”等等,许多网商就是以不开发票为“手段”,达到偷税逃税的目的。
“互联网-”之三是催生了互联网诈骗的横行。互联网固然精彩纷呈,但也陷阱多多。君不见现在利用互联网进行投资诈骗的骗术不断,花样百出吗 ?有的P2P公司,其实是骗你无商量。说是为你理财,其实骗你钱财;说是代你风险投资,其实是卷了巨款跑路。你要搬场,小心李鬼上门;你要购物,小心进了黑店,什么以次充好,什么虚假交易,什么价格欺诈,让你防不胜防。还有就是网上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2011年—2014年,已确认被泄露的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就多达11.27亿条。很多人深受其苦:刚生了孩子,就有保险公司业务员来电,劝你给孩子投保;刚买了房子,装修公司、房地产中介就一家接一家地找上你……凡此种种,不胜其扰。
当然 ,我们提出互联网“-”,并不是要否定“互联网+”,恰恰相反,我们谨防互联网“-”,就是为了更好地推行“互联网+”。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懂得做减法,才能更好地做加法。警惕、谨防“互联网-”,我们才能清醒地、理性地推动“互联网+”,让它行稳致远,做大做强。
本文作者 朱亚夫为上海作家协会会员、上海老年学学会老年社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本文原载《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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