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司机为什么挨暴打?为什么网上许多人却迅速从同情转为一片叫好?
有人说,这是因为中国社会充满戾气、是非观扭曲、人们不讲公德。
从一方面讲,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一个坐轮椅环游世界的老外如此评价中国的城市交通:“这里的驾驶文化非常野蛮”、“就拿过马路来说,哪怕是在一条背街小巷过马路也可能意味着生死考验。这些城市的驾驶文化是我见过最激进的。这里的司机开起车来完全不用手势或眼神尝试与行人接触,并且是有意把视线转往别处。交通信号灯基本没有存在的意义,看起来也没人使用指示灯”、“在我到过的所有(中国的)城市里,人们在过马路问题上存有的这种物竞天择般的意识,似乎都已根深蒂固”……野蛮驾驶文化的大环境导致野蛮行为有什么可奇怪的?
问题在于,这“野蛮驾驶文化”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会成了气候?
简单得很,“公知”多年来孜孜不倦的教导:“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优胜劣汰”、“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必须野蛮”、“雷锋是假的,学雷锋替别人着想是当傻瓜”……几十年潜移默化推波助澜,如今成了气候,横扫全社会。体现在马路上就是这种野蛮的驾驶文化。不大张旗鼓清算“公知”几十年来一贯煽动的极端自私自利思潮,甭想扭转乾坤。
但从另一方面讲,这种说法也不尽然。网络舆论对成都女司机的挨打叫好有一定道理。因为从录像上看得一清二楚:那个女司机存心把人往死里整——超车猛换道再突然刹车,蓄意让男司机措手不及之下要么撞车,要么撞人。幸运的是男司机及时换到了左道,避免了事故。之所以说幸运,是因为刚好左道没车,否则车祸不可避免。而不管是撞车还是撞人,男司机的责任都跑不了,搞不好倾家荡产一辈子翻不过身来。凡有驾驶经验的人都知道女司机这手太缺德了,不动杀机不会使出这么又阴又损的毒招来。
开车斗气不对,因斗气故意别车不对。但一般人斗气别车主观上只想出一口鸟气,并不想出人命。而那个成都女司机则是蓄意要让别人出人命——通常开斗气车是“谁让我不痛快一下子,我也让他不痛快一下子”,而这个女司机则是太后老佛爷的逻辑:“谁让我不痛快一阵子,我让他不痛快一辈子”(连同人家一家三口都不痛快一辈子)。这一下子就使矛盾激化了——发现有人蓄意置自己于死地,谁能不发火?
问题还不止于此。男司机暴打女司机明摆着犯法,责任明摆着跑不了,明摆着要受法律制裁。而女司机如果阴谋得逞,当真让男司机卷入车祸,则责任基本得由男司机兜着——制造事故的是女司机,蓄意犯法的是女司机,而这个真正的罪魁祸首却实际上不会受到多严厉的法律制裁,倒霉的却是受害者。这才是让人感到不公的恼火之处。网络上许多人的怒气实际是冲着这种玩弄法律陷阱坑人的卑劣行为来的——如今利用法律制造陷阱合法害人的人(如“公知”“法律党”)太多了,许多人平时大概没少受这种气。女司机的这手让人们感到“似曾相识”,忍不住怒火发作出来也很自然。
说“男司机打女司机”不对。下了车才分男女,开了车都是司机,势均力敌,谈不上谁欺负谁。说这是“混蛋打傻X”也不对,应该说是“傻X打混蛋”——蓄意制造法律陷阱害人的人傻吗?一点都不傻,十足的混蛋。倒是不管不顾上去就揍的才算得上傻X。
如果制造法律陷阱坑人的犯法行为能象公然打人那样的犯法行为一样遭到迅速严厉制裁,老百姓不会感到那么不公平。而事实是,善于制造法律陷阱坑人的人实际很少受到惩罚,给老百姓的感觉就是这种人没法治。既然没法治,那出来个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二杆子暴打一顿治一治也算替自己出了一口气。这才是网络舆论一片叫好的原因。要改变这种情绪,治本之道在于堵塞法律漏洞。不采取切实措施使蓄意制造法律陷阱的人无法逃脱惩罚,光指责老百姓充满戾气、是非观扭曲、人们不讲公德没有用处,不能解决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