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厘清四个概念,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兼议国际主义和帝国主义。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定义,二是定义的历史演变,旨在澄清有关认识。
民族主义很容易演化成帝国主义
以爱家乡为基础的高尚情感,层层扩展,扩展到热爱国家疆界内的社会共同体,就是爱国主义。爱国主义一旦混入对他国社会共同体的歧视,同意为本国利益牺牲他国利益,就成为民族主义。因此,爱国主义是内向的、防御性的。民族主义是外向的、进攻性的。
因为人类利益被国土疆界区隔的“国族”深刻分化,爱国主义不易演化为国际主义。因为天然的外向性和歧视性,民族主义很容易演化成帝国主义。
国际主义与帝国主义原本很容易区分:国际主义帮助他国,帝国主义欺负他国。但现如今,世界各国人民密切互动,帮助与欺负的界限经常被模糊。贴哪个标签往往取决于言者的价值取向。比如,支持列强入侵伊拉克和利比亚的说那是国际主义,反对者称其为帝国主义。同时,原本清晰的爱国主义与卖国主义间的界限也含糊了。一部分人讨厌本国政府或一部分国内人民,称帮助外国摧毁本国社会共同体为“真爱国”,称抵抗外国势力的人为“爱国贼”。
上述四个概念的定义并非从来就有。定义来自对历史演变的认识。
祖国在我心中
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的历史演变
1517年,马丁·路德以《九十五条论纲》触发了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新教从天主教中分裂出来。百年后的1618年欧洲爆发了持续到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即“宗教战争”。战后签署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定了国家独立、国家主权、国家领土三大原则,是为民族国家及国际法的开端,也是欧洲近代史的开端。
从此,欧洲各国的生存竞争日渐严酷,国家规模大小和国内人民的凝聚力关系着国家生死存亡。于是,为王公立国的“诸侯国”观念逐渐式微,以“民族”(nation)立国的观念逐渐强盛。
“民族”大致是个以共同地域、宗教、语言为界限的人民共同体。如此,民族与国家是一回事。国家即民族,国家的人民也是民族。如此,爱民族就是爱国。但地域、宗教、语言这三大要素的边界绝非泾渭分明,地理边界都靠战争划定。
中国的历史不同,观念也有不同。类似“民为邦本”的观念有约三千年历史,比皇家的“家天下”观念还古老,而且二者混合在一起,就有“载舟覆舟”之说。同时,崭新的欧洲“民族”观与古老的“华夷之辨”也颇为不同。中华核心区对宗教不敏感,没有宗教间的战争。象形字与字母语言也不同。虽然疆界都靠战争确定,却往往与生产方式相关,比如农区与牧区比较稳定的区隔。
在欧洲,民族国家和民族国家间的惨烈竞争催生了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两者不仅同时产生而且是一体两面。民族国家是伴随欧洲各国在海外开拓殖民地的浪潮而诞生的。哥伦布在1492年就到达了美洲。到18世纪中叶英国已经确立了“日不落帝国”的地位。因此,爱国主义从起初就带上了本民族优越论的基因。体质人类学在19世纪的诞生又催生了种族歧视,民族主义就同种族主义也挂了勾。换言之,在欧洲,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一开始就混为一谈。
华夏地区的社会共同体以国家形式出现得很早,也因此从春秋时代就有了爱国主义。但到现代大革命发生时才引入了民族主义概念。首先是以汉人对满人的民族优越感为核心,号召推翻满清政权。其次则以“五族共和”为号召,驱逐帝国主义势力,争取国家独立。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是以“民族主义”为核心的。在此时的中国,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也没有区别。到了共产党领导的时代,我们改用爱国主义而非民族主义。共产主义运动带有明显的国际主义特征,称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非殖民化运动完成后,民族主义逐渐成了公认的贬义词,而爱国主义依旧是褒义词。爱国主义未必与国际主义相关,但民族主义与帝国主义相关。
“以族立国”与“以国立族”之争
若仅说到此,这个问题还不够重大。21世纪更大的世界政治问题是“以族立国”与“以国立族”之争。经过三百多年的演变,西方自己采用了以国立族的立场,即国家行政疆界内的所有人都同属一个国族,即“nation”。国内的“民族”则被淡化、同化,仅能称族裔(ethnicgroups——其中没有“民族”字样)。一个世纪前诞生的苏联共产党则采取了“以族立国”的立场,支持各民族摆脱宗主国,反抗帝国主义压迫。
而今,西方列强对内基本完成了“以国立族”的任务,却在欠发达地区推动“以族立国”,煽动狭隘民族主义。苏联的崩溃清晰地展示出:“以族立国”是衰败之道,国内族裔的“民族主义”是条邪路。第二次世界大战确立了大国地位,中等规模的国家被迫离开世界舞台的中央,催生了欧洲各国联合成一个大国的努力。对我国而言,“民族区域自治”虽为当初的中庸之道,却在理论上偏向苏联模式。
在20世纪上半叶,我们把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混为一谈。在21世纪初,中国人常被指称“民族主义情绪高涨”。有了清晰的定义就容易区分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就不会把二者混为一谈,就不会被随意贴标签的舆论所左右。
(作者系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