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深圳“红歌会网”(以下简称红网)发布消息称,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胜利76周年纪念日,还有毛主席逝世45周年忌日和9月30日国家烈士纪念日即将来临之际,网刊因转载央视一篇弘扬抗战民族精神的报道中的一张随文配发的照片,再次被人告上法庭,理由是红网侵犯了拍摄者的版权,原告欲通过法律途径向红网索赔一万元。
红网转载央视的这篇文章标题是《向先烈致敬!习近平的这些话饱含深情》。文首这样写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包括抗战英雄在内的一切民族英雄,都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是激励我们前行的强大力量。”图片主构是一列革命先烈鲜血染红的红旗映衬耸立在蓝天下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图、文充满正能量,与今年纪念党的百年诞辰、纪念为了世界和平和中华民族、中国人民解放事业英勇献身的民族英雄掀起的红色大潮相吻合,而与半路冷不丁杀出的原告直奔个人版权和经济索赔的举动显得格格不入,就像激昂雄壮的交响乐里突然掺入一丝尖利刺耳的噪音。一边是以热烈的国家民族利益的大义,一边是以冰冷的法律和私人利益的名义。
同样的一幕在2020年也上演过,同样的时段,同样的事件。红网转载一篇题为《恽仁祥:沉痛悼念上海“龙华24烈士”》文章,因配图采用了与文章切合的烈士雕像的照片,遭一家图片公司起诉,最终以赔偿原告800元败诉。文章起首写道:“在2017年清明节来临之际,人们都在以各种不同形式怀念已故亲人。我们更深切地怀念于1931年2月7日为了共产主义的信念,在上海龙华刑场光荣牺牲的24位我党革命志士,史称“龙华24烈士”。他们的牺牲,距今已整整86年了。这86年间,我们中华民族从一个被帝国主义列强欺凌和瓜割的“东亚病夫”,走向繁荣富强。这一翻天覆地的变化,汇成一句话: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我们不能忘记,飘扬在祖国上空的五星红旗是千百万革命烈士鲜血染红的。”通篇文图配合,同样充满着正能量,反映为了建立新中国,为了受压迫受剥削劳苦大众得解放,共产党人抛头颅、洒热血,与国民党反动派誓死斗争的浩然正气,让后来人从中吸取革命精神力量。
这两起由民间发起的针对红网的侵权诉讼,细思起来并不简单,它至少反映出以下几个现实问题。一是当今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制时代,人们,尤其是占据社会中、上层位置的知识精英,如状告红网图片侵权的原告,依法维权的意识较强。这从表面上看,是社会文明进步。二是国人爱国主义激情依旧澎湃,血浓于水的民族精神依然激昂,这从红网转载的纪念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的文章,以及体制内外,一浪高过一浪的回眸来路、讴歌党史,缅怀为了社会主义新中国、为了人民幸福生活英勇献身的先辈的红色大潮可以看出。而问题的症结也恰恰反映在现实呈现的问题纠结之中。一方面,我们现行的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经济体制,讲求的是金钱与发展,它是冷峻的理性现实反映;另一方面,我党的终极奋斗目标是要实现消灭阶级、消灭剥削的共产主义社会,如果说市场经济代表物竞天择,代表阴极;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经济代表公平调配,代表阳极,那么它们就形成了相互排斥的悖论,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将内涵相悖的二者有机的焊接、统一起来,试图鱼和熊掌兼得,通过政府调剂,促进社会公平、进步。
红网去年、今年惹上的两起官司,可视为这对矛盾的具体反映。我国的法律制定与修订多出自有西学背景的法律专业人士,法律条文繁缛而晦涩,充满泊来的专业法律术语,对它的通晓基本与普通百姓无关,它的解释权基本属于法律从业者,基本上可算是自说自话,尤其紧要的是,浩繁的法律条文中,很多与人们传统基本道德认知,与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甚至与宪法规定相矛盾、相冲突。改开以来,诸多在普通民众看来违背天理道义的奇葩案件判决,让人们对法律大吐其槽,法律捍卫公平正义的神圣地位在人们心中动摇了。为什么美国司法断案,建立由不懂法律条文的随机任选的百姓组成陪审团终裁制度?就是案子的判定,要遵循社会传统道德认知,要体现天地良心。而我们推行的社会主义制度,讲求的是消灭阶级剥削、压迫,追求的是人人平等、自由的大同世界,是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大的道德良知。将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与奠基于市场经济的西化法律相比,西化法律何其委琐、渺小。我们的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是共产党性质和使命的具体、生动体现,共产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革命代表了革命的正义性,它是共产主义内涵的有机组成部分,一切与之悖逆的、阻挡它的东西,都应扫除、摒弃。
“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同理,我们都是来自各条战线,为着一个共同的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
回到本文论及的红网去年、今年遭遇的两起涉及图片版权的官司。首先,红网所转载的文章,所随文配发的图片,其目的不是搞市场,搞牟利,而是为了祖国,为了民族,为了人民,宣传中国共产党可歌可泣的辉煌革命史,服务我党为之奋斗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我党为之奋斗的共产主义理想,服务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这个大的政治前提下,你却搬出法律条文,斜刺里放一冷箭,为了一点个人私利,将传递正能量、宣传民族大义的网站告上法庭,不知意欲何为?
观红网去、今两年惹上官司的图片,也没经过什么艺术处理,就是取个合适的角度,如实反映现实事物、场景的普通照片。——这是一句赘言。
关键的是,拍摄者既然在这样的场所拍摄这样的实景照片,应是具有民族情怀、爱国情怀和对革命英雄有着景仰之情的,并非单纯为牟一己私利的市侩之徒。既然胸怀民族大义,那么应具备非锱铢必较的理想情怀,若既一方面崇尚民族大义,一方面借凝聚民族精神的红色符号——人民英雄纪念碑、先烈群雕等实体拍摄照片,借法条以传媒垄断的手段牟取私利,那就不只是对为了人民得解放,为了共产主义理想而英勇献身的革命先烈的侮辱,不只是对共产党革命初心、执政目的和宗旨的侮辱,不只是对包括红网在内的一切宣传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史、弘扬民族精神、礼赞人民英雄的非市场牟利的官方、民间媒体及媒体人的侮辱,而且还是对自己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情怀的自我玷污,——如果作为原告的摄影者发自内心的拥有这些高尚情怀的话。若是有预谋的假人民英雄纪念碑、革命烈士雕像,通过市场化的著作版权谋取一己私利,那他的理想、情怀决非纯正,只能算是“双标人”,一如近两年来蹭共产党纪念抗战胜利、纪念抗美援朝战争胜利、纪念建党百年等红色纪念热潮,由一些素来满腔西方自由民主情怀的作者、名导、明星,编撰、执导、演出的貌合神离、口是心非、暗挟私货,根本目的在于歪曲党史,曲意粉饰私自心中的英雄,同时旨在捞金的电影、电视剧。这又何止是对共产党执政下的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嘲弄和玷污。
一切言行假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名义,假法制社会建设的名义,孰不知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法制建设,都从属于国家政治,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治;从属于宪法。党领导一切,共和国宪法和党章是统领市场经济、统领法制之纲,纲举才能目张。
我们不妨将思想的触须往更深处延伸,红网因采用网上纪念烈士的图片惹上的两起官司,引发官司的导火线就是上面提到的几幅照片,其中主要两幅内容主体,一是矗立在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一是上海龙华烈士雕像。人民英雄纪念碑为国家决定,由人民艺术家、人民群众设计、修建,上有开国领袖毛泽东主席亲自撰写的纪念历史上反帝反封民族英雄的碑文和题辞;上海龙华烈士群雕也是由政府决定,由人民艺术家、人民群众设计、修建,状告红网侵权的拍摄者拍摄时是否构成了对领袖亲笔题辞的侵权?对纪念碑、烈士雕像设计者的侵权?是否构成对纪念碑英雄浮雕、龙华烈士雕像肖像的侵权?碑体题辞、雕塑艺术品及雕像的拍摄是否纳入了法律侵权范畴?又应由谁来维权?
如此追究下去,可能即使天量法典,也难以穷尽和厘清历史留痕的版权权数、权限,其结果只能是斩不断、理还乱。这何尝不是市场经济语境下法律的困境?
无数的现实案例表明,法律是有鲜明的阶级性的,由资本寡头操纵国家政治的资本主义国家法律,是站在资产阶级一边,为私人资本豪强说话的,反之,由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站在底层人民大众一边,为社会主义制度、共产主义理想和人民群众说话的,这是共产党党性和追求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制度根本属性所决定的。
红网惹上的这两起官司,使人自然地联想到催生“烈士保护法”的民间爱党爱国人士为维护“狼牙山五壮士”名誉,同泼污民族英雄、虚无共产党光辉历史的所谓“专家”“学者”和“法律党”所作的曲折、艰苦斗争,由此很自然地想到这些诡异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是体制内外有一股仇党恨国暗黑势力,打着改革开放的大旗反党反体制,打着法制民主的大旗刨共产党的祖坟,颠覆共产党政权,进而颠覆社会主义制度,配合外部反华势力搞和平演变。
回到红网意外惹出的两起官司上。红网于去年和今年被告上法庭的时间节点,不偏不倚,都选在举国上下纪念抗战胜利和国家烈士纪念日、毛主席逝世忌日之际,虽然不排除偶合因素,但将原告控告被告的关涉版权的图片内容联系起来思考,更大的可能性指向原告蓄意安排,他就是要在这个时候给浓烈的纪念气氛泼冷水,就是要恶心恶心唱红歌、扬正气的广大人民群众,且以冠冕堂皇、令人望而生畏的法律的名义。——这是冰冷的法条与共和国及其人民的情感的对立,是私理与公义的博弈,而最后的胜利却往往是冰冷的法律,它同样代表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铁的权力,代表国家意志,而“法制社会建设”在现实中,尤其被摆在为市场经济护航、几可凌驾一切之上包打天下的突出位置。红网去年的上海龙华烈士群雕图片被告侵权,不就败诉,被法院判赔原告800元了么?
其实,人们都明白,原告状告红网的真实意图并非为了区区蝇利,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要的是一种胜利的姿式,一种逆向话语权,——这对于真正的爱党、爱国者来说,不能不说是彻骨的钝痛与彻心的悲凉。
作者:彭水周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