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赚钱了(其实不过是赚得少了些)当然是大事,但劳动者基本保障没有,难道不是更大的事吗?你家的孩子是孩子,人家的孩子不是孩子吗?就算他们大多数人的生命在精英的眼里没有什么意义,最基本的保障也还是应该有的吧?
昨天几个富人在一起愤愤不平,为美团老板叫屈,原因只是官方勒令美团为骑手缴纳社保,美团声称交不起。美团股价当日暴跌13.76%,市值蒸发近2000亿……
在司马南频道中,我至少两次讲过关于北京市政府一位与会变蛇的神功大师重名的副处长王林同志的故事,某日,他体验了一番外卖小哥的工作,12小时骑着单车满街飞奔,只完成了5单送餐,赚41元……
原来美团平台的外卖骑手注册人数已经接近1000万人,而这些外卖员均属于外包关系并非美团员工,原来财大气粗的美团只为外卖员们交每天3元的商业保险,这三元的保险费还要从骑手的佣金中扣除,原来美团的用工方式可以有效规避风险,无需对千万送餐小哥承担本应该承担的责任……
听明白没有?是在美团平台上注册不假,但也只是注册了一个骑手账号而已。千万外卖小哥,实际是与第三方签订劳务合同,与这次造成半个中国染疫的南京禄口机场保洁工用工方式是一样的,属劳务派遣,只一层外包关系,外卖小哥出了任何问题,美团并不需要直接负责,南京禄口机场,依照所谓劳务派遣合同,也无需对这些保洁工的行为负责任。
出了大事之后,这个责任怕是抖落不掉了。政府有关方面也在督促落实美团平台应该负起的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出台的《意见》要求,督促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卖送餐员(建立劳动关系的专送骑手)参加社会保险,支持其他外卖送餐员(兼职的众包骑手)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探索提供多样化商业保险保障方案,提高多层次保障水平,不论是专送骑手还是外包骑手,都应为其缴纳社保。
几个富人愤愤不平的议论,概括起来就一句话:那TM就不赚钱了,谁还给你干呀?
老板不赚钱了(其实不过是赚得少了些)当然是大事,但劳动者基本保障没有,难道不是更大的事吗?你家的孩子是孩子,人家的孩子不是孩子吗?就算他们大多数人的生命在精英的眼里没有什么意义,最基本的保障也还是应该有的吧?
劳资双方是一对矛盾,通常资方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主动的支配地位,而劳方则居于矛盾的次要方面,居于被动的被支配地位,要不然上千万精壮的大小伙子,面对一个劳心谢顶,戴眼镜的年轻老板,也不至于连个基本的劳动保障都争取不下来。
按照立三同志的经验,少奇同志的经验,特别是毛泽东同志的经验,包括中共早期李大钊同志的经验,办法很简单,把工人组织起来,以工会的形式同资方谈判,争取自己的利益。那些经验非常重要,然1949年以来,从国体角度看问题讲道理,人民政府理所当然地代表了包括千万送餐小哥在内的打工者的利益,市场监管总局为代表的7部门的意见便是这些利益的集中体现。
尽管这个意见来得晚了些,还是应该受到赞许和鼓励。政府的副处长跟着外卖跑了一天,以感同身受切身体验再来议论管理,今天是个新鲜事儿,众多媒体都在报道,这在上个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难道不是寻常事吗?
00后年轻人多不知道《鞍钢宪法》为何物,简单说,那是毛主席批示过的一个报告,毛主席高度评价了鞍钢经验,提出了管理社会主义企业的原则,即开展技术革命,大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企业要实行民主管理,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而后又制定了工业70条。毛主席把这个经验称之为”鞍钢宪法”,强调其特别的重要性。
今天回顾毛主席留给我们的这些遗产,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干部要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能不让人感动吗?能不让人落泪吗?这样的内容以改革的名义被改掉了,难道不应该再改回来吗?这样的内容改回来不是更有利于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实现企业及社会的最大效益吗?
(2021年8月21日早饭后写于北京东城区南锣鼓巷8号)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司马南频道”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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