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何按】今看到一文,基本说清了西方政治体制的本质和真相。文内并未明提金融共济会,但却说清了金融共济会与体制的关系。特予转发。
老夫欣慰所见,多年所播种之理论,殆已被后学消化融通,理解而传播也。
【原文摘录】
相信很多人已经知晓,不过我们还是简要说明一下:
整个西方其实就是一个公司化的运作系统,美日欧各个国家,都是“西方”这家公司的子公司。
各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不过是各个子公司的总经理,而他们的职权也仅限于行政管理。
他们动不了公司基本制度,因为这是由老板委派的议会代言人,来帮助老板制定的。
他们也没有钱,因为公司的财务开支,也须由议会代言人批准预算才行。
对于社会里不守规距的人,作为管理他也都无权过问,因为,这是要由老板的另一批代言人,也就是司法体系的大法官来代替老板进行审判的。
他们名义上是军队总司令,但他也动用不了军队,因为军需物资、武器弹药都掌握在老板的“军工事业部”手中。
甚至作为管理人他们自己的工资,也都是老板按照绩效来发放的;
而老板们对于真正的业务管理,通常都是中央垂直管理,也就是各国的跨国公司,都是由老板们直接通过金融体系来控制掌管,“各国的总经理”其实对业务条块,完全没有发言权。
因为,一方面老板们不允许他们插手,所以历来推进“大市场、小政府”战略;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和财团早已“狡兔十窟”。
老板他们游离超越于任何国家之外,“各国总经理”即便有心管理他们,实质也无力约束。因为他们全部家族都具有多国的或者跨国的身份。
因此,无论是各国的行政体系,还是业务条块的跨国公司,其背后的真正老板只有一个,那就是西方家族资本的金融财团。
唯有这些家族财团、西方真正的幕后老板,才有能力调动国家力量和市场力量。
而西方家族资本财团,虽然大家同属全球“奴隶主”阶级,但他们之间,除了有罗斯柴尔德财团、摩根财团、洛克菲勒财团、杜邦财团等家族之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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