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用户用手机开通各种会员包月、包年服务套餐时,稍不留神就可能掉进商家陷阱。据媒体报道,南宁的陈先生曾在电视上开通影视会员,次月该套餐直接从话费中扣除,一查更是发现商家所谓的包月是自动续费,到期日期竟为2099年。(中国工商网8.12)
自动续费的营销套路在各大应用软件中逐渐增加,不少用户都有这种莫名其妙“被扣款”的经历,自动续费往往有以下几种套路:一种是自动续费成了默认选项,或将续费选项勾选后放置在不显眼的位置,字体缩小让人难以察觉;另一种是商家限制消费者的选择;还有一种则是打着免费试用或1分钱体验30天的幌子,诱导消费者加入连续包月协议。《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因此无论是上述哪种方式,都是侵犯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与选择权,属于违法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