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季度,国内网络直播用户、手机购物和网络购物的用户规模和增速都达到近3年的最高值。伴随着直播完全下沉成为一个产业,流量造假在直播行业已变得不足为奇。(新京报7月10日)
随着直播平台的快速发展和当前人们“宅家”抗疫的生活现状,“直播经济”迅猛发展,各行各业纷纷加入直播行列,从线下转为线上。“带货”人员也从职业销售拓展为领导干部、演员、行业领军者等各类大咖。“直播经济”的发展完善了经济发展模式,拓宽了消费渠道,是时代的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光鲜背后存在的“隐秘的角落”,有些商家为了吸引顾客、扩大销售,在数据上动起了心思,通过刷单、炒信等方式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和用户评价,这种流量造假的行为,对消费者作出有效判断产生直接影响。有些网络主播缺乏职业道德,在直播过程中,进行不实宣传,夸大或虚造产品成效,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新事物的出现需要相关配套设施与之相适应,“直播经济”的发展同样需要完善的监管措施,才能让新型发展模式走的更长远,若任由其“野蛮生长”,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更给商家、平台造成巨大损失。
“无规矩不成方圆”,要让“网络直播”有序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惠,给商家创造更多价值,就需要给各方戴上“紧箍咒”,挤一挤网络直播中的“水分”。
7月1日起,《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正式实施,实现了制度上的完善,对商家、主播、平台等主体的行为作出全面定义和规范,明确了规矩和界限,给“流量造假”行为下了一剂猛药,有效遏制不法行为的发生。除此之外,商家要树立大局意识,把目光放得长远,明确只有靠过硬的产品质量、扎实的业界口碑,才能留住顾客,实现最大的收益。主播也要增强职业道德,用真实、诚信作为工作准则,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推荐产品,实现双赢的局面。平台要加强监管职责,对发现的“流量造假”行为要及时惩戒,用技术手段铲除造假“土壤”,让网络直播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健康发展。
作者:刘亭 作者单位: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风化店乡政府 来源:【昆仑策网】(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