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目前已经在全国乡镇和街道一级配备了4.5万名“儿童督导员”,在村一级配备了62万名“儿童主任”,从事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何为“儿童主任”,前不久民政部等10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有明确的定义:村(居)民委员会要明确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人员负责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工作中一般称为“儿童主任”。
在农村配备“儿童主任”,专门负责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把责任压实在具体人身上,今后,留守儿童有了主心骨,再遇什么烦心事,就可以找“儿童主任”解决,对广大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其父母来说无疑是好声音。
关心关爱留守儿童一直是老话题。但由于留守儿童年龄小,自理能力差,缺乏父母应有的关爱,他们大多具有个性化、自卑、逆反、封闭等不健康的心理。再加上自我的学习和教育能力弱,没有父母对他们在学习、生理、生活、安全等方面的正确引导,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因此,一直麻烦不断,问题不断。
在《法制日报》看到一篇报道,山东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6成多发生在农村乡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从近两年千余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分析,在农村、乡镇生活的占绝大多数,为65.9%,其中一半多的农村儿童不满10周岁。
从中可以看出,在农村配备“儿童主任”是多么及时的举措,而且针对性很强。“儿童主任”有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就是要经常进行走访,了解一些重点儿童的情况,协助提供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对于符合社会救助等政策的儿童和家庭告知程序,并协助申请。
中国梦很美,在追梦的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不能让一个人掉队。虽然有“儿童主任”的倾情关爱,但关心每个孩子的健康发展,是社会的责任,而留守儿童也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是这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更需要全社会倾情参与。
作者:王晓 单位: 薛官屯乡人民政府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