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斌强:不知天高地厚!你们有什么资格对中央政府外交事务说三道四?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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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斌强:不知天高地厚!你们有什么资格对中央政府外交事务说三道四?
2020-03-21
3月18日,中国外交部宣布:5家美国媒体驻华分社自即日起向中方申报在中国境内所有工作人员、财务、经营、所拥有不动产信息等书面材料,并要求其部分美籍记者于10天内交还记者证,今后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继续从事记者工作。涉及的这5家美国媒体分别是《美国之音》、《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华盛顿邮报》、《时代周刊》。
此前,2月18日,美国政府将中国5家新闻机构认定为“外交使团”,3月2日,美国国务院再次宣布,要求中国新华社、国际电视台、中国日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国日报5家驻美新闻机构人数从160人减少至100人,减幅高达40%,实际上是变相大量“驱逐”中国媒体记者。美国国务院的这一限令要求中国驻美媒体需在3月6日前向美方通报去留名单,从3月13日起生效,并强调不会再向中方发放记者签证,这意味着上述中方媒体人将不得不在签证期满前离开美国。美国政府对中国驻美新闻机构一直进行无理打压,2018年12月,美国司法部就要求中国新华社和中国环球电视网等驻美新闻机构必须根据美国“外国代理人注册法”注册为“外国代理人”。如果中国驻美媒体机构被美国认定为“外国代理人”,中国媒体将不得不公布所有员工的薪资、家庭电话及地址等全部数据,员工们个人信息和安全将完全得不到保障。此外,美方还要求驻美中国媒体必须将所有采访以及与当局代表谈话的内容上报美方有部门,这将使中国驻美媒体无法在美正常运营。中国外交部18日宣布对5家美国驻华新闻机构采取限制措施,实际上是针对美国国务院对中国驻美新闻机构采取限制令的反制措施,是美国挑起的。这场表现在新闻机构的限制与反限制已成为中美两国之间的外交纠纷。然而,在中国的香港,有极个别机构和一些政客不知天高地厚,不知道自己的身份,露出一副洋奴的丑陋嘴脸,对中国外交部的对美反制措施说三道四,实在是令人愤怒!18日,中国外交部公布对美反制措施的当日,香港外国记者会(FCC)就发表声明,表示“震惊”。
“香港外国记者会对中国政府决定驱逐在《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和《华盛顿邮报》工作的美国记者感到震惊。鉴于香港拥有自己的制度,新闻自由是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基本法》,所有有关包括新闻记者在内的香港外国人就业签证的决定,都是由入境事务处独立作出的。”“香港政府必须立即澄清情况,并且必须立即毫无保留地保证在香港工作的外国记者和申请在香港工作的外国记者将继续获得工作签证,而不受中国政府的干预。”
FCC的“震惊”声明表达了两层意思,一是香港有自己的社会制度和新闻自由,中国外交部对美国相关媒体的反制措施与《基本法》不相符;二是要求香港政府出面干预中央的决定,“必须立即”向FCC“澄清情况”。FCC你们以为自己是谁,竟对中国政府外交部说三道四?《基本法》决定香港实行“一国两制”,保障享有新闻自由的权利,但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它没有处理外交事务权,涉及外交事务的权利在中央政府,这是《基本法》十三条规定的。现在中国政府对美国5家媒体驻华机构进行反制措施,是中美两国的外交事务问题,涉及到香港已不是简单的新闻自由问题,这是完全符合《基本法》的。FCC是对《基本法》不熟悉还是故意装糊涂?FCC有什么资格对中国政府外交部的决定指三道四?其次,中国外交部此次反制措施是因为美国对中国驻美新闻机构实施打压限制而做出的,FCC即使要指责也应该是指责美国政府,怎么倒打一耙指责起中国政府来了?当美国司法部2018年12月将中国驻美新闻机构认定为“外国代理人”时,当美国国务院宣布今年3月13日开始对中国5家媒体实施打压、下令大幅减员、不再发记者签证时,FCC是否发表过声明表示“震惊”?是否向美国政府提出过是干涉新闻自由?第三,《基本法》明确规定,香港特区政府,对国家外交事务只有执行权利,港府有什么义务要向FCC作出“澄清”,还“必须立即”?FCC是脑子进水了,分不清主次了?你们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太自不量力了!太不知天高地厚了!FCC只不过是一个民间组织,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与蒋介石政府有着渊源的关系,总部随“国民政府”而迁移。香港回归祖国后,FCC一直充当西方反华势力的代言人,邀请过多位中外反中政客参与其“午餐会”演讲,每次香港动乱和“港独”分子肇事时,FCC都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在中国的领土上,即使实行的是“一国两制”,也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基本法》决定了在香港的所有组织和个人,包括外国人必须遵守的。前面说的《基本法》第十三条,FCC应该再认真读一读,别丢人现眼,自不量力对中国外交部指三道四,真是荒唐透顶!香港反对派向来一见到中央政府的决定就会采取抵制、抗拒的态度,这次外交部对美国驻华媒体机构实施反制措施,他们当然是暴跳如雷。最有代表性的有两个人。首先跳出来的是民主派召集人、立法会议员毛孟静,她指责,中国外交部反制美国驻华媒体机构的决定是“史无前例的报复美国”,是“违反《基本法》”的,并称“北京的做法如同宣布一国两制死亡”。
第二个跳出来的是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刚与几个反对派政客赴美国“汇报”返港的莫乃光,他与毛孟静一样,一方面指责中国外交部对美的反制措施违反《基本法》;一方面称外交部的做法“会令香港社会运动减少国际媒体曝光率”;他还恶称外交部的做法是“揽炒”香港。
外交部对美实施反制措施与《基本法》、“一国两制”的关系,上面已经阐述得很清楚,不必赘述。反对派担心对美驻华媒体实施反制措施会带来“减少香港社会的曝光率”其真实目的是什么?无非是方便美国舆论歪曲、诋毁中国政府,长期以来,美国媒体就是这么做的。无非是方便西方干涉中国香港事务,每次美国、英国干涉香港事务不正是这些媒体在其中捣鼓吗?
香港反对派是中国最典型的洋奴代表,他们对于洋人向来就存在害怕心理,因为在他们的意识里,只有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才是最先进的,西方是不会错的,中国必须完全接受西方的价值观。因此,每当中国与美国或者英国发生争执,这些人从来就不会支持自己的祖国,而是坚定地站在西方一边。其实,这次外交部的反制措施,即使不涉及香港,这些人也一定会害怕得发抖,因为他们想都不敢想对美采取反制措施,因为他们长期以来把美英当成自己的保护伞,当成救世主,当成干爹!因此,怎么能对美实施反制措施?哪怕是美国打压再厉害也应该承受。正是如此,在香港每次动乱期间,就会看到他们怂恿一些市民摇晃着美英国旗。
这些人长着一副中国面孔,可极不愿讲中文,开口就是英语,思维已完全被西方意识控制,已变成一颗美国、英国的心,已成为搅局香港社会的政棍。他们正是引发香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是影响香港社会发展的祸根,是危及香港安全乃至中国国家安全的毒瘤!这些人比一般的汉奸卖国贼更甚!
无论是FCC还是毛孟静等反对派政棍,先搞清楚自己的身份,先搞清楚你们有几斤几两,先好好读读《基本法》,必须认清众所周知的真理: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一国两制”绝不是你们配合西方反对中央政府的借口,你们没有资格对外交部的决定说三道四!任何危及香港,乃至国家安全的组织和个人必将遭到社会的挞伐和法律的惩罚!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转编自“兰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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