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香港局势急剧升级,七旬老人遇袭身亡,学校纷纷停课,港府高官也在伦敦遇袭受重伤。这也引发了很多朋友的关注与担忧。不过笔者个人感觉,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持续了近半年的香港的暴乱已经越来越逼近临界点,离最后的解决应该不会太远了。
一
首先值得关注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出访期间,就香港问题发表了重要的讲话:
【习近平指出,香港持续发生的激进暴力犯罪行为,严重践踏法治和社会秩序,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我们将继续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带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坚定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坚定支持香港司法机构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
习近平:止暴制乱 恢复秩序是香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新华网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19-11/14/c_1125233663.htm】
这个讲话有几个突出的特点。第一是,给香港的事件进行了明确的定性,也就是其是“严重践踏法治和社会秩序,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激进暴力犯罪行为”。
这个定性可以说是一针见血,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因为如果要是一味地纠结暴徒的政治诉求到底是“分裂国家”,还是要“颜色革命”,还是要“再殖民地化”,很容易陷入到无休止的扯皮当中去。而这个“暴力犯罪行为”的定性,简单的说就是对于那些人的要求是绝不可能答应的,对于他们的惩治则是一定要有的,否则就等于是纵容犯罪。
第二是,对香港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也就是“行政长官带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香港警方严正执法”,“香港司法机构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这其实也就是说,中央所支持的是这些工作,希望香港方面能够做到中央所说的这几点,而不是不管做的怎么样都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新华社在解读总书记这个讲话的时候,还特别提到了香港司法机构的工作状况:
【坚定支持香港司法机构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
这其实是更让人关注的一点。止暴制乱,不仅仅是特区政府、阿Sir们的事,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香港的司法机构,也必须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
如果警察辛苦抓捕的暴力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惩治,那就是纵容了。
大家都看在眼里。
习主席香港局势重要讲话“3+3+3+1”值得逐句细读!-新华网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19-11/17/c_1125241601.htm】
我想即使是看了原文还不明白总书记相关讲话深意的,这几句权威的解读也不会看不明白吧?
第三是,明确提出了解决香港相关问题的紧迫性,也就是“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这言下之意是,香港的暴乱不仅要解决,而且时限也不能拖得太长。——既然都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了,总不能还一直拖拖拉拉,留着过年吧?
二
第二个值得关注的点是,11月16日驻港部队便装走出驻地,和香港市民一起清理被暴徒破坏的街道。
不少解读认为,这只是一场纯粹的公益活动,和“止暴制乱”没有任何关系。其实,这虽然不能表明中央已经决心要用驻港部队来解决问题,但是解放军参加这种活动本身无疑就是对暴徒极大的震慑。不要忘了,早在8月份国务院港澳办就已经做出过相关明确表态:
【我们正告各种“反中乱港”势力,切莫误判形势,把克制当软弱,切莫低估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安全、统一,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如果香港局势进一步恶化,出现香港特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动乱,中央绝不会坐视不管。按照基本法规定,中央有足够多的办法、足够强大的力量迅速平息可能出现的各种动乱。
国务院港澳办张晓明:中央关于稳定香港当前局势的重要精神_财新网_财新网
http://www.caixin.com/2019-08-07/101448442.html】
笔者个人认为,驻港部队便装走出驻地清理街道,其实也是中央在向有关各方发声,表示之前“出现香港特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动乱,中央绝不会坐视不管”的表态绝非说说而已。
三
第三个更重要的“节点”是,香港高院和中央近日开始了公开的较量。
这场较量是由11月18日上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香港特区政府10月4日宣布的《禁止蒙面规例》违宪而挑起的。要知道,《禁止蒙面规例》是根据1997年全国人大确认符合基本法的香港现行《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制定的。而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理由则是认为《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的部分内容不符合基本法,也就是认为全国人大的决定不算数。
这可要比之前包庇纵容个别暴徒严重的太多了。要是默认这一判决有效,其实就意味着给了香港高等法院驾驭全国人大之上的权力。
中央显然也非常明白这一点。因此今天,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在谈话中明确表示,“对该判决产生的严重负面社会影响表示强烈关注”,“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司法机关严格依照基本法履行职责,共同承担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责任”:
【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19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禁止蒙面规例》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对该判决产生的严重负面社会影响表示强烈关注。
杨光表示,香港现行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经过199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确认符合基本法,并采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这表明该条例的全部规定都符合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据该条例制定《禁止蒙面规例》,即为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履行职权。该规例实施以来对止暴制乱发挥了积极作用。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赋予行政长官在某些情况下制定有关规例的规定不符合基本法,并裁决《禁止蒙面规例》的主要内容不符合相称性标准,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我们将密切关注此案的后续发展。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司法机关严格依照基本法履行职责,共同承担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责任。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对香港法院有关司法复核案判决表示强烈关注-新华网
http://www.xinhuanet.com//gangao/2019-11/19/c_1125246733.htm】
全国人大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对此发表的谈话中,更是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有关判决的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
【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19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如下:
11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作出一项判决,其中裁定香港《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部分条款不符合香港基本法,致使有关条款无效。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表示严重关切。我们认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根据香港基本法第8条的规定,包括《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在内的香港原有法律,除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作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已经将《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因此,该条例是符合香港基本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判决的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我们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就香港法院有关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上观
https://www.jfdaily.com/news/detail?id=189423】
虽然最后该判决是否会撤回尚不得而知,但是至少这个判决本身就表明香港高等法院已经把自己公开摆在了和中央的对立面。而如果香港高等法院最后退缩,很可能就会成为暴徒一方兵败如山倒的开始;反之要是香港高等法院冥顽不化,也只会坚定中央采取必要措施的决心。不管出现哪一种情况,都标志着香港问题最后解决的时刻快要到了。
最后,笔者想转引新华社近日解读习总书记就香港局势重要讲话的文章结尾那三句话,来结束本文:
1. 且将冷眼观螃蟹,看你横行到几时!
2. 别看今天闹得欢,就怕秋后拉清单。
3. 乌云过去,终将是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