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是举世瞩目的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胜利5周年。此案前后延续两年多,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且有众多党员群众和各界仁人志士积极参与。2016年8月15日胜诉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第99号指导案例,并直接促成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立法。从此,有谁胆敢再歪曲、丑化、亵渎、诽谤、侮辱国家英烈,包括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此类事件玩忽职守,都将依法面对行政、民法和刑法的严肃处置,这就使猖獗一时的历史虚无主义政治逆流受到遏制。当年的斗争一波三折,但在党和人民的坚定支持下,终于取得了胜利!为纪念这个可以载入史册的标志性大案,为感谢那些在斗争交锋时刻为党和国家主持正义和坚守真理的人们,也为配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历史虚无主义的罪恶嘴脸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我们推出此案法庭代理人之一、昆仑策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王立华同志的纪实文章:《忍无可忍的法庭斗争与反击——亲历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斗争回顾》。因全文篇幅较长,拟分六篇发布,已发第一、二篇(见【相关阅读】),此为第三篇,以飨读者。忍无可忍的法庭斗争与反击 ——亲历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斗争回顾(三)
第一,被告立即停止侮辱、诽谤、侵犯葛振林等狼牙山五壮士的民族英雄名誉。
第二,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及人民网、新浪网等报刊和门户网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向葛振林等五壮士在天英灵谢罪。
第一,呼吁全国人大尽快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并在现行相关法律中增设相应条款。
第二,呼吁所有有良知的中华儿女,以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支持葛长生、宋福保和刘宏泉维护“狼牙山五壮士”英雄群体形象和名誉的诉讼,坚决反击侮辱、诽谤、玷污中国人民伟大领袖毛泽东的言行,坚决反击侮辱、诽谤、玷污所有革命烈士和英雄的言行。
第三,呼吁中华儿女特别是年轻一代,认真学习、理解和尊重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历史,特别是中国近现代史。
第一,以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指导法律适用;
第二,以社会公平正义旗帜下的政治价值追求、道德价值追求和法律价值追求“三统一”原则指导法律适用;
第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立法精神指导法律适用;
第四,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局观指导法律适用;
第五,以全面辩证分析事实的思想方法指导法律适用。
1. 必须遵守宪法原则,任何法律、法院、法庭和法官都不能与宪法对抗,如果司法独立搞成无视宪法,就是共产党和共和国在自杀;
2. 这个案子如果失败,会直接引发亡党亡国的严重后果,因为从此以后,再没有任何人为共产党说话,也没有任何人再敢为国牺牲了;
3. 对方是一个疯狂的反共马前卒,他的许多文章直接攻击和影射中央核心,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法院如果再支持他,中国共产党何以生存;
4. 必须努力打出一个这类案子的正确判例,依法治国如果党的领导缺位,就一定是犯了严重的方向性的根本错误;
5. 无论什么法理、法律和法治,都不能背离人民意愿和天理,如此离谱的违法之徒如果没人管或管不了,人民不但会丧失对执政层的信任,进而会自发组织起来“替天行道”。
“在党内外反共沉船势力、贪腐黑恶势力嚣张时,当许多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上陷入迷惘时,他就像重重雾霾里亮起的一盏明灯,让大家看到了希望和光明,看到了共产党人的存在和战斗,从而激起了捍卫党和国家、团结起来为真理而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中国不亡,是因为每当危难之时,人民群众中无数仁人志士站起来替天行道、救亡图存。中国共产党之所以有希望,在于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总有一批向李新中同志那样真正的共产党员,前赴后继,坚定不移地为神圣的信仰献身!”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