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来,有“知名历史博主”别出心裁地在南宋奸相秦桧“逝世纪念日”发表文章,试图为出卖国家主权的民族罪人翻案。当然,要为秦桧翻案,少不了就要顺便踩一脚“所谓的神话民族英雄岳飞”是“荒唐可笑的”。我们有必要就这样的历史虚无主义谬论做相应的澄清。
微博称“文史公曰:宋体字是秦发明的没有争议,就是'战与和'近些年争议很大。转一个观点:历史事实证明,杀了义和团岳飞,南宋延续了一百五十三年,南宋国富民强后从宋孝宗开始几次北伐均惨败,说明金国灭掉辽国和北宋并不是偶然,而是军事和骑兵强大的必然,同样是草原游牧民族,金国在蒙古铁骑下和南宋联合进攻使其灭亡,证明所谓的神话民族英雄岳武穆就是荒唐可笑的。”
与纪念秦桧投降卖国作为鲜明对比的是,中国主流舆论和学术界对于岳飞民族英雄的历史定位从未改变——2003年3月17日新华社报道纪念民族英雄岳飞诞辰900周年;2013年3月21日《人民日报》发文纪念民族英雄岳飞诞辰91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也曾自述从小受到岳飞精神的激励,“‘精忠报国’四个字,我从那个时候一直记到现在,它也是我一生追求的目标。”[1]
某“知名历史博主”隆重纪念秦桧逝世904周年
《人民日报・海外版》隆重纪念民族英雄岳飞诞辰910周年
一、岳飞谋反?
文章在一开始就直指岳飞“谋反”是铁案,为一手炮制冤案的秦桧开脱——
“岳飞案是经过大理寺两个半月审理,岳家军牛皋,王贵,王俊,姚政,董先,傅选,徐庆,李道,庞荣,李兴等十多名将领揭发作证,曾经看见张宪出示岳飞私自调兵书信,同案孙革,于鹏等六人招供。刑部合议定罪,高宗亲诏赐死。”
“莫须有”的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了,但事实远比故事更加无稽,我们结合史料来说明一下,这段文字是多么地荒谬绝伦。
1.岳飞案的诬告者是王俊,只有王贵、傅选曾经作证。然而其他列出的七人根本就没有记载参与到“揭发作证”中;
2.宋廷传唤岳飞的理由并不是涉嫌犯罪,而是请他为最初被诬告的岳云和张宪作证;
3.岳飞案最初的主审是御史中丞何铸,但审到一半连弹劾过岳飞的何铸都不干了,反过来为岳飞伸冤;
4.对岳飞最初的控诉是“唆使张宪私自调兵”,可因为证据不足,最终判决的罪名却是毫不相干的另外几条,如“逗留不进”和“说皇上坏话”;
5.岳飞案最终判决极为仓促草率,刑部大理寺下达判决第二天就杀害了岳飞,完全跳过了宋代司法流程,甚至连宋高宗的诏书都是之后才补的。[2]
文章口口声声说“元朝修编《宋史》篡改历史真相”,又说“《鄂王行实编年》是岳飞孙子岳珂的私史”,但是却对明确记载了岳飞案部分卷宗原件的出处讳莫如深。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这段文献的标题是《岳少保诬证断案》——人家都说了是“诬证”了,岂不是一下就戳穿谣言了?
南宋王明清的《挥麈录馀话》和李心传的《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中保留了岳飞案仅存的部分档案记录,也是第一手的史料。王明清在整理档案过程中,一度被这桩显而易见的冤案气愤到不能自已(“锻炼虽极而不得实情,的见诬罔!孰所为据?而遽皆处极典,览之拂膺!”)。[3]李心传看过档案后则表示,即使经过秦桧一党罗织,仍然破绽百出(“余尝得当时行遣省劄,考其狱词,所坐皆一时煅炼文致之词,然犹不过如此,则飞之冤可见矣!”)。[4]
考辨史料的真伪是历史学的基础之一,岳飞作为民族英雄的历史记忆,不仅见于本人的遗墨、见于后代的家传、见于部下的回忆、见于同僚的笔记、见于敌军的战报、见于法寺的档案、见于中枢的省劄、见于皇帝的御劄、见于宋廷的日历实录、见于自南宋至今900余年众多历史学家共同的忠实记录……如果这些记录,都不约而同地指向同一个结果,那么无论什么样的跳梁小丑,都绝无可能撼动属于岳飞的历史地位。
二、秦桧才艺双全?
文章为了表现秦相公的才艺双全,特别提到了他的“伟大发明”——然而,这洋洋洒洒的一大段文字。每一个字都是胡编乱造。
创造宋体:秦桧是状元出身,博学多才,书法颇有造诣。为官早年名声尚好,深为宋徽宗喜爱,被破格任用为御史台左司谏,负责处理御史台衙门的往来公文。在处理公文中,秦桧发现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公文字体不一,很不规范,尤其对徽宗赵佶的字甚有研究,后在仿照赵佶“瘦金体”字体的基础上创造出了一种独特字体,工整划一,简便易学。他用自己创造的新体字誊写奏折引起了徽宗的注意,下令秦桧将其书写范本发往全国各地,要求统一按范本字体书写公文,这一措施很快得到了推广。这种字体逐渐演变为印刷用的“宋体”。
1.秦桧只是一般的进士,根本不是什么状元。
秦桧是宋徽宗政和五年的进士,这一年的状元史有明文记载为何栗[5]。何栗是北宋的末代宰相,何栗在靖康之变被俘后,拒绝金人立伪帝的命令,“仰天大恸,不食而死”,年仅三十九岁。文章通过造谣,硬要将一位抗金烈士的状元头衔戴到卖国的秦桧头上,这是何等的羞辱?
2.秦桧受宋徽宗喜爱云云更是无稽之谈。
秦桧在宋徽宗时代默默无闻,他升职左司谏也不是因为献了“宋体字”。金兵包围开封后,宋廷决定割让中山、河间、太原三镇以换取金兵退兵,秦桧因被任命为“割地使”而发迹,这才被新天子宋钦宗升了官。[6]——换句话说,这时候大宋都快亡了,你还跟我说全国推行什么新字体?
3.“宋体字”是明代书商的发明,与秦桧没有半点关系。
宋代雕版印刷业发达,各地书匠常用字体也风格多样,如浙江刻本多用欧体,福建刻本多用柳体,蜀本采用颜体[7]。到了明代中后期,印刷书匠发明了更加便于印刷的“匠体”,由于此时宋版书已经价值连城,明代书商出于碰瓷营销的考虑,为其取名为“宋体”。蒲松龄《聊斋笔记》记载:“隆、万时有书工专写肤郭字样,谓之宋体。”——有趣的是,“宋体字”传入日本后被称为“明朝体”,阴差阳错地恢复了她的本来面貌。
这个谣言最大的破绽在于——宋体字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门的印刷字体,根本不是手写字体。宋体字的特征是全部由便于雕刻的几何体组成,完全摆脱了手写楷体的自然曲线。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试试看用柔软的毛笔书写宋体字,一定会痛不欲生
左:明代“宋体”刻本;右:宋代欧体刻本
秦桧手书字体,与宋体字明显不同
三、秦桧的丰功伟绩?
文章兜兜转转,才想起正题来,开始歌颂秦桧卖国求荣的“丰功伟绩”。
“在金国强大的现实情况下,南宋与其议和,也不应该被指责,南宋四大名臣中的赵鼎和李光,全都支持朝廷和金国议和,毕竟,先把南宋朝廷保存下来才是当务之急,然后才能励精图治,反击敌人,报仇雪恨!……秦桧是坚定的议和派,这一点无可指责。”
当时的南宋朝廷,除了岳飞这样坚定的主战派,确实也存在着赵鼎这样的议和派,但秦桧是议和派吗?——他是彻头彻尾的投降派!
赵鼎虽然主张议和,却也懂得守住国家尊严的底线。绍兴八年(1138年)南宋与金国议和时,就是由时任宰相的赵鼎一手主持的。赵鼎从一开始就通过各种谈判手段数度挫了金人的嚣张气焰;进入谈判僵持阶段,赵鼎也主张决不能全盘答应对方条件,然而一直没出力的秦桧这时却跳出来一意求和,赵鼎以辞职罢相为威胁才好不容易稳住了宋高宗。然而此时,秦桧却绕开了赵鼎,说服宋高宗以他为唯一代表议和,全盘接受了金人的条件。[8]
到了绍兴十一年(1141年)再次议和时,秦桧早已大权独揽,且与宋高宗赵构合谋,在出卖国家主权上更加肆无忌惮。南宋朝廷宣布对金国称臣,“世世子孙,谨守臣节”,并且割让淮水以北所有国土,每岁纳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作为议和附加条件的“必杀飞,始可和也”也得到了忠实的执行——能战的将领中,岳飞在当年的最后一天被仓促处死,韩世忠被诬陷谋反几乎丧命,接掌岳家军的牛皋在几年后被毒杀,刘錡则从此被罢兵权长达18年……南宋军队素质因此大幅下降——说好的“卧薪尝胆”,说好的“励精图治”呢?更为讽刺的是,牺牲国防安全换取的少量财政结余也没有用之于民,而是转移支付到了其他地方——官员俸禄和皇室消费反都成倍增长了。
而作为投降派的秦桧,不但对岳飞、牛皋这样的主战派痛下杀手,对于赵鼎、李光等理性的议和派也是绝不手软。曾任宰相的赵鼎被逼绝食自杀后,秦桧竟然还想株连赵鼎的子孙;执政李光也被害的一家残破,史称“祖宗以来,执政官得罪,未有如光被祸之酷者”——面对着这些血腥的事实,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人有勇气会拿赵鼎、李光与秦桧并列?
秦桧作为中国历史上奸臣的极致代表,可以说是坏的全方位无死角——对外卖国求荣,对内残酷镇压,对上谋权篡位,对下陷害忠良。我们在这里可以肯定地说一句,任何试图为秦桧翻案的努力,终将只是徒劳的。
注释
[1] 习近平《习近平自述:我的文学情缘》,《人民日报》2016年10月13日。
[2] 戴建国《关于岳飞狱案问题的几点看法》,《岳飞研究》第2辑。
[4] [宋]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二)《岳少保诬证断案》条。
[5] 《宋史》卷一百一十三:“何栗,字文緽,仙井人。政和五年进士第一。”
[6]《宋史》卷四百七十三:“时议割三镇以弭兵,命桧借礼部侍郎与程瑀为割地使,奉肃王以往。金师退,桧、瑀至燕而还。御史中丞李回、翰林承旨吴幵共荐桧,拜殿中侍御史,迁左司谏。”
[7] 陆锡兴《宋体字产生及其在文字史上的意义》,《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8卷第3期。
[8] [宋]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〇,绍兴八年六月丁丑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