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振超:转型期我国社会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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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振超:转型期我国社会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2015-06-17
【摘要】社会的转型使中国社会安全面临新的环境,社会安全问题日趋严峻并复杂多变,因此,在深化改革中如何维系一个国家内部的社会安全与稳定,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
作为一种长期被传统安全观所忽视的非传统安全,社会安全之所以如此凸显并引人关注,就在于中国社会的转型。社会的转型使中国社会安全面临新的环境——风险社会。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急剧增多使得社会安全问题日趋严峻并复杂多变。由此,在深化改革中如何维系一个国家内部的社会安全与稳定,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
转型期我国社会安全面临新环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从总体看,社会大局基本保持稳定。然而新世纪以来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社会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环境。所谓新环境,就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以及社会的改革转型,中国也逐渐进入风险社会。风险社会的来临使得社会安全环境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社会安全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
一是国际国内环境的相互影响。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使得国际问题国内化、国内问题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
二是中国对外崛起与内部社会转型的交织。近年来,中国发展与崛起增加了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国的疑虑与恐惧。无论是基于客观上的传统思维惯性还是主观上的“遏制”企图,西方国家对华战略呈现出由“价值理念导向”向“现实议题导向”转变的趋势,即不断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插手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交织叠加的突出社会问题和矛盾,成为对华战略的新策略和新特点。中国对外崛起与内部社会转型的交织使得社会安全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
三是群众的合理诉求与非法行为的交织。人民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与体制外的非法表达;新媒体的骤然兴起让追求喧嚣的公共表达与追求稳定的社会形成了对立;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积累起来的不公正现象引发了社会不满情绪和群体性抗议。更为重要的是,权力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加剧了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感,甚至发展到民众与政府的严重对立,使得社会安全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
四是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的交织。信息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使得虚拟空间和现实世界更加紧密,网上网下联动更加迅速。现实社会发生事件,必然会反映到网络被炒作而放大,被炒作放大的舆情又不可避免地刺激和影响着现实社会。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的交织使得社会安全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
影响社会安全因素的关联程度更加紧密。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信息网络的高速发展,影响社会安全问题的关联性也明显增强。
一是境外邪教组织活动、国际贩毒活动、诈骗犯罪和黑社会组织、恐怖主义、境外敌对势力与境内的违法犯罪组织和活动,互相渗透和联动更加紧密;
二是国内转型期的政治生态变化、社会保障不完善、经济发展不平衡、思想观念多元、民族关系紧张、宗教的渗透与扩张等问题对社会安全态势发展变化的影响更加密切;
三是深化改革触及的矛盾和问题都可能引发或最终以违法犯罪形态表现出来,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的问题。
影响社会安全因素的示范效应更加明显。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影响社会安全因素的产生和发展的示范效应更加明显。
一是国际问题对国内产生的示范效应,如中亚北非“颜色革命”、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等;
二是国内问题对不同地区、领域的示范效应,如官员腐败问题、社会普遍不公正性问题、社保医保问题、就业问题,还有劳资关系、收入分配、执法问题,以及新疆地区的暴恐活动、由PX项目引发的“街头散步”群体抗议问题、信访上访问题对其他地区和领域产生的示范效应。
影响社会安全因素的放大效应更加突出。社会信息化使得信息传播和组织动员功能日趋强化。在危机频发的风险社会,网络尤其是随着网络信息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人们在网上可以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多种多样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与立场。一些偶发事件往往由于新媒体的介入而使事件被不断放大、扭曲、升温,甚至左右事态的发展蔓延,对社会安全与稳定产生不利影响。作为一种开放性的信息传播平台,新媒体尤其在群体性事件蔓延、恶化方面更展现出组织动员的巨大“负能量”。
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更加难以预测。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转型和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大量新旧矛盾和问题(权力异化、发展失衡、利益矛盾、价值冲突、信仰迷失、行为失范等问题)为诱发违法犯罪提供了社会土壤;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空隙和漏洞、防范意识淡薄,客观上给违法犯罪提供可乘之机;犯罪数量和新的犯罪主体及类型不断涌现。影响社会安全与稳定的问题和风险明显增多,社会治安形势愈加难以预测。
转型期我国社会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般意义上讲,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影响社会安全的问题是始终存在的,主要表现为社会安全面临的常态问题,如犯罪问题、治安问题。
当前社会安全问题的凸显,是由于影响社会安全因素的凸显。一方面表现为影响社会安全的常态问题在新环境下的变化,如全方位的开放和社会信息化导致违法犯罪的国际化、组织化、智能化乃至严重暴力犯罪的极端化程度明显提高。更为重要的是,新环境下出现的新问题,就是当前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背景下的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内在矛盾和暴露的问题。
这些问题以各种不同形式凸显出来,呈现出普遍性威胁趋势,使得社会安全形势呈现出复杂多变的趋势,已经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议题。当前我国社会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有:
暴恐事件。2013年以来暴恐活动进入高发期。2013年暴恐事件在新疆集中爆发并向外蔓延,引起全国关注;2014年恐怖活动更加频繁,“301”昆明火车站暴恐事件震惊全国。高发的暴恐事件成为危害新疆乃至我国社会安全的突出问题。暴恐事件是社会矛盾在特殊领域、特殊地点的极端化表现。虽遭到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但暴恐事件赖以产生的深层土壤在短时间内并不能消除,暴恐事件活动发展势头仍没有减弱。
(2014年3月7日晚,昆明暴恐案的遇难者亲人和志愿者市民来到火车站献上鲜花,悼念遇难者。)
社会冲突。近10多年来,由社会冲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一直是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十八大新一届领导层上任以来,尽管群体性事件呈明显下降趋势,但由于新的改革措施尚未产生显性效益,更由于社会矛盾的长期积淀、新媒体的发展,群体性事件随时将会被某些“导火索”点燃而爆发,并借助新媒体而产生意想不到的“负能量”。
极端事件。近年来频发的针对无辜者的极端暴力事件对社会安全产生严重的影响和冲击。2013、2014年发生的一些极端事件触目惊心,经媒体报道后,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仅2015年第一季度经互联网报道的就有7起。每一起极端事件都透视出社会暴戾化倾向。值得警惕的是,当某些人(或个体)的无助、厌世乃至绝望转变为大众的灾难时,将不可避免导致社会安全的恶化——每个人的不安全感。极端事件的背后隐含的是严重社会不公与社会冷漠,由此导致的无助、厌世乃至绝望心理或情绪都会成为社会安全的隐患。
网络谣言。信息时代新媒体的发展为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使得网络谣言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的新问题。虽然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尚未引发显性的社会恐慌与混乱,但它对民众的不安全感、焦虑心理和不满情绪的触及或诱发,对民众的误导及蒙蔽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危及公共秩序的稳定与社会安全。
全民焦虑。由于社会问题凸显而引发的社会焦虑感是当前转型社会的显著特征。据人民论坛调查显示,近九成受访者(88.9%)认同“全民焦虑”已成当下中国的社会病。全民焦虑尽管不直接影响社会安全,但它是各种社会风险和社会问题产生的土壤基础并对这些风险和问题的发展蔓延起到一定的催化作用。社会冲突、网络谣言、极端事件、暴恐事件等各种影响社会安全的问题都不同程度地与社会焦虑密切相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社会安全程度却并没有提升,究其原因主要有四:
一是社会生态的恶化。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大量新旧矛盾和问题导致社会生态恶化。社会生态的恶化导致群体之间、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官民之间的矛盾日益增多。
二是社会阶层之间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不平衡。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社会改革的滞后,导致占社会资源(权力、经济、文化等)优势的强势阶层与占社会资源稀缺的弱势阶层之间在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平衡,进而引发阶层之间的分化、固化、隔裂、对立与冲突。这些社会矛盾与冲突以各种形式凸显出来使得社会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
三是社会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冲突。改革过程就是利益调整的过程。经济的发展促使社会财富急剧增长,然而由于社会改革的滞后,处于社会资源稀缺的弱势群体(个体)不仅没有分享到经济社会带来的实惠,生活水平依然处于“受损害”的被剥夺状态。尤其在资源丰富、经济发达与经济落后地域、领域或阶层之间形成巨大反差酿成的“被剥夺”心理很容易形成对社会乃至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
四是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法治的缺失。长期的“人治”传统不仅成为维稳的思维习惯,也造成弱势阶层(群体)的维权习惯。“信访不信法”“找人不找法”成为老百姓的维权路径。在缓解社会矛盾、化解社会风险的过程中更多的是依靠政治(政权)优势和行政资源,现代国家与社会治理所需要的法治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正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抉择。
关于加强社会安全建设的思考
针对中国社会面临的环境变化,社会安全形势面临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有效应对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201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就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包括防控网建设、科技水平的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工作格局的建立健全等)提出若干重要举措,对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此外,若以社会安全建设的角度从根本上改善社会安全环境,还需把握和处理好如下几种关系:
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社会的稳定首先是人心的稳定。通过深化改革,赢得民心是实现社会安全的根本之策。一是深化改革促进群众的安全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让人民群众普遍有安全感、幸福感,生活得体面和有尊严,为社会安全奠定物质基础和心理基础。二是通过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正问题。将推进公平正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和基本目标是实现社会安全的根本。
维稳与维权的关系。从本质上讲,维稳和维权是统一的。维稳的实质在于维护民众的合理合法利益。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提出,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这样才能实现社会安全与稳定。
综治与法治的关系。社会安全的治理与维护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整合各方面资源与力量,但更重要的是将社会安全建设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作用。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的严重问题在于各级职能部门发挥的作用薄弱甚至缺失,严重削弱综合治理的效果。
二是社会安全建设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尤其是需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如各类民间社会组织和团体作用。让社会组织和公民组成的社会中间力量成为综合治理与维护社会安全的主体。
三是将社会安全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安全建设。通过依法纠正非法活动,依法处罚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让群众从司法层面获得公平感、公正感,不仅有利于降低维稳成本,提高维稳质量,更有利于人民幸福安康和国家长治久安。
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社会安全建设首先要最大程度打击违法犯罪,保证社会平安,同时要特别强调和高度重视长远建设问题。社会安全局势不是短时间的努力就能根本改善的,需要从大局着眼,进行长期打算、长远建设,真正从“运动式”治理向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转型。
一是坚决遏制基层权力腐败问题。当前基层权力腐败问题是引发社会安全局势严峻的根源之一,也是影响和制约社会安全建设效果的重要因素。
二是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包括基础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机制建设等,确保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高效运转。
三是加强源头性服务工作。社会安全建设要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消解社会风险。将人的安全、人的诉求摆在首位,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服务于民,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社会的平安和温暖。
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在顶层设计与微观治理的关系上,要注重宏观上的顶层设计与微观上的治理措施对接。长期以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一直存在着“宏观强、微观弱”的不足。加强社会安全建设更需从微观治理角度,真正做到细微入手、防患于未然。
一是宏观上的顶层设计要科学理性。要有充分的治理自信,而不至于顶层设计过于理想化、极端化,给基层政府和相关机构造成过大的压力和紧张,以致基层综合治理无所适从。
二是宏观上的顶层设计要注重导向作用。避免仅仅用行政命令来要求,应以科学理性的态度来衡量基层的综合治理,增强制度和政策(如责任制度、检查考评制度、奖惩制度等)的弹性和操作性,以调动基层维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从微观治理而言,关心老百姓衣食住行的各种实际问题,保证每一位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作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内安全研究中心 马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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