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来,国家向沪苏浙皖省市政府密集发布了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三个文件:一是国家科技部发布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二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三是国务院批复的《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在“十四五”开局之时,国家对长三角连续出台三个重要文件,表明国家就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了战略布局和重大部署。
显而易见,这些战略部署进一步突出了长三角区域的都市圈及其中心城市的地位与功能。对此,坊间有议论说,长三角区域不在几大都市圈范围的“外围”地区如安徽的皖北和皖西南、江苏的苏北大部、浙江的浙西南等处于被动甚或被游离境地,由此较为普遍存在着一种焦虑,即外围地区难以获得长三角一体化的机遇。
应该说,这种看法虽然指出了外围地区面临的压力,但仍带有传统的行政区经济思维的片面性,没有看到跨行政区的区域一体化各事项本质是开放的,各方都可以在融入参与、共建共享中获得机会。事实上,“融圈”发展正是一种可行的路径。
“融圈”是外围区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新模式
在构建以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新发展格局下,欠发达地区仍然要继续完成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阶段性任务。但在现阶段,区域经济发展增长极已经不再是传统的散点分布,而是大集聚、中心化的分布趋势,在空间形态上就是城市群、都市圈。都市圈成为区域经济增长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引擎。在都市圈经济中,各个城市的经济功能已不再是在一个孤立的城市体现,而是由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同与其保持着密切经济联系的一系列中小城市共同组成的城市群来配置,都市圈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区域联动,即一体化的功能分工、产业结链、资源配置等等。都市圈经济的联动打破了外围城市传统的独立发展、自成体系模式,而要寻求与中心城市及其周边城市的联动合作,向都市圈经济转型。这次获批的《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以及安徽“十四五”推进合宁两个都市圈“双圈融合发展”,都呈现出跨省构建都市圈与功能区的态势,将产生放大都市圈经济效应的作用。
那么,不在都市圈范围的外围地区是否就难以融入都市圈经济?在现实中,一此外围地区的创新性实践已经给出了可以融入都市圈经济的答案。笔者在苏浙两省调研时看到,目前两省各都市圈的外围城市、县区都非常重视“融圈”发展模式,呈现出一种潮流和趋势。比如江苏2019年就提出“省域一体化”,既包括南京、苏锡常都市圈内深化一体化,更注重苏北地区各地与南京、苏锡常都市圈联动,引导苏北相对欠发达的外围地区各市县融入两个都市圈体系。再如浙江的“省域一体化”,主要是打造杭甬温、沪杭金发展带,把外围浙西南地区“融圈”于杭州、宁波两个都市圈。同时,两省部分市县还跨省界“融圈”,如江苏盐城、南通和浙江嘉兴等直接与上海“融圈”。安徽也有“融圈”的很好实例,黄山市原本不在长三角城市群,也不属于长三角的任何都市圈,但于2018年纳入杭州都市圈,两市所长叠加互补,一体共建国际文化旅游区,一举提升了杭黄国际旅游目的地的水准和功能。可以看到,不少长三角外围地区都把“融圈”发展作为重要战略选择。
“融圈”发展的机理与条件
发展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研究早已关注到“中心-外围”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观点认为,中心区与外围区是相互作用的,并非是中心区对外围区的无休止“虹吸”而导致外围区陷于衰退。在“中心-外围”关系的走向和趋势上,一方面是中心区向外围区吸聚生产要素产生大量的创新;另一方面是中心区的创新又源源不断向外围区扩散,引导外围区的经济活动、社会文化结构的转换,由此促进整个空间系统的发展。要加速这一进程,关键在于外围区应主动参与中心区的创新活动并承接中心区的扩散。
从新经济地理角度考量,区域一体化取决于三个因素,即空间距离、联系密度和区域分割(整合)。首先,外围地区之所以能成为“外围”,是因为与中心城市地理距离较远,整个长三角地区以核心城市上海为圆心的最长半径约为500-600千米,当下处于外围的地区距离最近的都市圈中心城市约为200-300千米,但在高铁时代,地理距离概念已被时间概念取代,长三角外围地区现已基本上处在中心都市“一小时或两小时交通圈”可覆盖范围之内,地理距离已不再是外围地区“融圈”障碍。
其次,现时的关键是联系密度,外围地区与中心城市的经济联系密度越高,就越能受到中心城市的互动与带动,由此形成相融一体的格局。因此,长三角外围地区要融进区域一体化和都市圈带动的格局与进程,关键在于加强与长三角各都市圈中心城市的联系,提高经济联系密度。这既是必要条件,也是必由路径。
再次,区域分割是约束因素,但在长三角制度一体化进程和框架中,多样化的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已经有了新突破新进展,经济联系密度越高,区域合作形式及其机制也越加丰富、多样和有效,原先的区域分割将被区域整合所取代。因此,“外围”地区深度融入长三角“中心”的“融圈”发展条件已然越来越成熟。
外围地区需要打破一个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势,即简单化沿用梯度推进模式,坐等先进的中心地区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再向外围辐射推进,被动式地接受先发地区梯度转移。在理论和实践上,区域发展既有梯度推进模式,同时也有反梯度发展模式。所谓区域“增长极”、产业链“嵌入”等,指的是后发地区聚焦某一点打造与先发地区相当水平的增长极点,后发地区扬其所长将某一产业及其环节嵌入先发地区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实际上都是反梯度发展模式。在此意义上,长三角外围地区“融圈”发展就是在区域一体化格局和条件下反梯度发展的新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外围地区的主动意识与主动作为有着决定性意义。
外围地区“融圈”的具体路径
初步总结长三角区域的外围地区“融圈”发展的实践经验,大体可以观察到具体路径的基本特征。
第一,建立对标战略合作。外围地区追赶先进的中心地区,通常都选择“对标”,即追赶的标杆地区,以此作为自己发展的参照系。但是,如果“对标”仅仅是参照系,外围地区仍然沿袭独自发展的传统路径依赖,那么与中心地区仍然是互不相关的“两张皮”;而在融圈发展模式下,“对标”不仅仅是参照系,更应该是目标合作伙伴,与目标伙伴对接融合。因此,外围地区要着力开拓对标战略合作,与中心地区都市圈及其具有互补性的城市建立战略合作,提高科技创新、产业链构造、内需市场拓展等经济联系密度,使本地区深度参与、嵌入和承接中心地区都市圈经济。这种对标战略合作不能是偶发式或间歇式,而必须是全面、持续、深度的,为此从政府层面到微观主体层面都需要建立契约化的战略合作机制。长三角区域凡是“融圈”发展先行的,无一不是建立了这种城市(县区)、园区、产业(主要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机制,它是“融圈”对标战略合作的基础。
第二,充分运用点、廊、园等载体实现融入和嵌入。在长三角区域的有关实践中,外围地区融入中心地区都市圈的科技创新,既有引进创新资源在本地合作建立创新中心或机构,也有被称为“离岸创新”即外围地区在都市圈中心城市合作建立创新中心或机构,这可以视为“点”型的“融圈”形式。长三角区域目前正在蓬勃发展“走廊经济”,即通过经济走廊把中心城市与外围地区连接起来,沿交通干线进行创新、产业、园区布局,使沿线地区更便宜地整合资源、配置要素,增强互补协同,提高融合发展效率。长三角各地在“十四五”时期都提出将建设若干经济走廊,如安徽的“合(肥)六(安)经济走廊”“合(肥)淮(南)经济走廊”等,南京都市圈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也有经济走廊或功能走廊的布局,呈现出以“廊”为径的融圈形式。更为普遍的是合作园区形式,即外围地区与中心地区共建合作园区。在长三角地区不仅有安徽的省际毗邻地区合作园区开发,沪苏浙还有更多的跨省市合作园区的共建,中心城市在外围地区建立准飞地园区的实例也不再鲜见。这表明,外围地区“融圈”有丰富形式和多条路径,外围地区可根据实际选择可行路径。
第三,把握“融圈”的当前重点。一是解决时空距离的基础条件,以交通接轨为基础,利用长三角综合快速交通网络进一步建设完善的机遇,加快打通外围地区与中心区资源双向输送流动通道。二是在外围地区关注度最高的产业嵌入方面,为推进产业基础现代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关注点和聚焦点是全产业链的连线与结网。过去外围地区讲求“承接产业转移”,现在则要讲求“承载现代产业链布局”。这就需要细化外围地区与中心地区的产业对接,明晰在哪个行业甚至最终产品的全产业链上连线和结网,如何与这个全产业链上的“链主”联动合作。三是着力做大专业化规模经济,外围地区融圈发展要追求经济联系密度,而做大专业化分工下的规模经济是提升密度的重要表征。有关理论指出,外围与中心融合发展并不完全源于比较优势的存在,更在于规模经济产生的报酬递增。因此,外围地区要扬己“长板”发挥优势,聚焦重点或主导产业,加强与中心地区相关产业链接链,培育支持企业专业化规模发展,提升“融圈”的规模经济水平。
作者:宋宏 系安徽省政府长三角专家咨询委专家,安徽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来源: 澎湃研究所微信公众号(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