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冀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探疑的两个重点问题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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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冀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探疑的两个重点问题
2020-11-18
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质上是批判的革命的,这种批判不仅仅表现在批判的对象性上,而且要表现在其具有反身性自省上,其意义在于不断根据实践的演进对理论自身加以完善。事实上真正的科学理论都是可以探疑的,既可以对其提出探讨性疑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既然声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必须秉承这一理论特质。然而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理论与实践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对称性,在对策性研究中,对实践的探疑性多一些,对理论本身的探疑远远不够,而且对理论的探疑也很难登堂入室,官办课题更是将其逐于草野,其原因可能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属于威权性理论范畴,对此探疑等同于挑战威权,所以投鼠忌器。这是一种误判,实际上正确的探疑是完善理论进而巩固其威权性的必要手段。况且拒绝对理论提出探讨性疑问也不是科学的态度,中共决策层提出理论的彻底性就是要求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这当然也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理论是指导实践的,将实践中的问题完全归咎于操作层面的问题,回避理论本身的可探疑性,起码逻辑上是不自洽的。况且从历史脉络看,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并非纯思辨的理论创造,而是决策层根据历史实践做出理论判断和政治决断,理论工作者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理论构建。理论判断和政治决断即使百分之百正确,依据这种理论判断和政治决断的理论构建却很难保证完全正确,起码很难保证对这种理论判断和政治决断完全准确地加以阐释。况且实践是历史的实践,而历史是发展的,因此任何政治决断和政治判断也有其时限性。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可探疑性是无可置疑的。如果能够秉承科学精神对此加以承认,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之幸。因为这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奠定基本的前提,从而更加有利于正确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依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原则和现实存在的问题,探疑的重点首先要定位在所有制问题上。这是一个似乎已经有权威理论定论同时又颇具争议性的问题,在所有制问题上权威理论定论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而争议性则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是公有制的定义出现歧义,如认为民有就是公有,进而简单地将股份制等同于公有制。在此问题上原本权威理论是将控股权掌握在谁手里作为判别标准的,可是股份化改革基本完成后,主流经济学界中坚决反对“一股独大”之说甚嚣尘上并付诸实践,大量国有企业放弃控股地位,以至于目前在主体所有制结构上有与西方国家趋同之势。这一趋势强大到甚至强力文宣部门都不敢直面,如在关心国家改革趋势和前景的社会群体中,在所有制问题上的最大疑惑明明是现在公有制还是主体吗?回答这一问题本来不难,只要拿出实证数据证明就行。可是由于理论上对公有制定义的歧义,以及国企的大量改制,以至于强力文宣部门推出的一本据说能够给广大干部群众答疑解惑的权威理论文本,在此问题上也只能顾左右而言他,重申权威的政治承诺: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搞私有化。事实上在公有股大比重放弃控股地位的背景下,将股份制直接指称为公有制面临的最大理论难点或者说理论尴尬是:为什么股份制在中国就是公有制,在资本主义国家就是私有制?如果回答:因为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股份制在中国就是公有制。这显然是循环论证,因为在股份制占主体地位的背景下,要证明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首先就要证明股份制是公有制。当然理论界也有人认为西方国家的股份制就是公有制,资本主义已经发生质变。如果此说成立,那么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就只有最后一项工作:庆祝公有制的胜利。这显然不是事实,西方主流理论界也从不接受这顶红帽子。一些自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如此自作多情,不知何意。在所有制问题上,第二个问题来自于理论与实践的不对称性,既在理论宣传上要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然而检索一下各种媒体对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文宣报道,几乎连篇累牍地是毫不动摇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公有制经济的报道则以改制为主。甚至国家在个别领域对所有制结构的微调,也被主流学术界指责为“国退民进”,以致连有关主管部门也承诺绝没有“国进民退”,好似亏理一般。似乎权威理论没有承诺过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既然公有制是主体而且要毫不动摇的发展,国进是很好的事啊,政府怕什么?至于民退与否是资本家自己的事,与政府何干?只要政府不干涉合法合规经营的私企即可。在所有制问题上要防止这样一种理论脉络出现:由“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济共同发展”过渡到“两个毫不动摇”,又由“两个毫不动摇”过渡到事实上的“一个毫不动摇”。这里关键是要在理论上阐明公有制为主体与“两个毫不动摇”的关系。这是最大的难点之一。因为根据公有制为主体的理论排序,公有制显然是优先的。可是根据“两个毫不动摇”的理论排序,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又是并列的。这个问题搞不清,在目前主流理论界广泛存在私有化偏好(甚至一些地区和主管部门也是如此)的学术背景下,上述理论脉络不出现都难,而这种理论脉络对实践的影响结果是什么则是不可言喻的。理论探疑的第二个重点是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在马克思的理论逻辑中收入分配理论属于衍生性的理论范畴,它只有相对独立的理论意义。这一理论要依托于所有制理论,收入分配理论与所有制理论有着紧密的逻辑关联性。这本属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常识问题,权威的理论解释也确实体现了这一逻辑关联性,用所有制结构理论对应收入分配理论。既“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决定“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可是当面对日益加重的社会贫富分化时,主流的理论解释却把原因推到所谓的国企垄断和国家占有国民财富过多上。由于垄断性国企在主流学界眼中是所谓公有制的最后堡垒,所以事实上这是将社会贫富分化原因推到了公有制身上,应对之道就是私有化。当然他们比较策略的说法是“反垄断”。主流学界一贯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无物,可在贫富分化问题的分析上倒也用了所有制分析的思路,只不过结论相反:是公有制导致了贫富分化。当然国企并非没有问题,但问题并不在于垄断。因为国企垄断大部分属自然垄断,国企不垄断就会私人垄断。难道让私人资本家垄断就会避免社会贫富分化?在贫富分化问题上,还有一种解释则是以库兹涅茨曲线作所谓根据,认为目前的贫富分化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它也必将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缓解和解决。然而库兹涅茨曲线只受到少数发达国家经验数据的支持,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经验并不支持这一曲线。还有认为贫富分化体现的是效率效应,符合效率优先的原则,穷人不应仇富。然而穷人仇的不是富而是仇的一些人的致富方式。效率优先的目的也并不是要导致贫富分化。面对以上理论解读,起码有两点值得指出和重视,一是如果真正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无论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看都不应出现严重的社会贫富分化,目前的情况起码表明在探讨分化原因时,已经不能把公有制是否还是据主体地位的问题排除在研究选项之外;二是不管社会主义具有什么样的特色,其本质都必须是共同富裕。因此共同富裕应是分配理论的探讨主轴。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并不意味着共同富裕仅仅是将来的目标,从而将其虚置起来。共同富裕更是一个现实追求的过程,离开这一现实追求,共同富裕只能是画中饼水中月。同时这一追求也并不仅仅包含生产力的发展,还包含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坚持和完善。生产力的发展只是财富量的增长,共同富裕还必须依托财富的分配制度,而后者又是由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目前在此问题上最大的理论难点是:现在力图用市场经济体制来实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然而市场经济的基本机制所谓优胜劣汰的分化机制,市场经济本身并不存在共同富裕机制。先富帮后富理论提出的历史背景和依托的制度背景是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在中国经济转型基本完成,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分化已经形成的现实背景下,如果国家尚能保持较大的调控能力,在平衡地区经济差距方面先富帮后富尚有可操作空间,但先富帮后富已不可能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手段,在理论上它也不可能成为首选,因为它已经缺乏体制依托。当前脱贫攻坚战中主要担当主体是国有企业,而不是所谓的先富阶层,就是证明。应当坦然承认这一点,这是解决问题探讨新路,实现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前提。况且先富后富之说本身就存在定义问题,古今中外只要存在社会分化,富人就是富人,穷人就是穷人。把穷人称为后富是要否定穷人存在吗?按此逻辑为什么不把国家级贫困县称为国家级后富县?此概念的提出者之所以当时不直接用富人帮穷人来表达,是因为知道此论有问题,如果此路可通,富人作为一个阶级真愿把穷人提升到与他们一样的位置,当年的中国革命纯属瞎掰。目前的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存在以上两大问题的原因在于,该理论的构建回避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核心理论基础——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构建之初,体制内主流学者就按照某种意图,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进行所谓深化研究。而研究结果的本质则是回归到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生产要素论。对这一否定劳动价值论的所谓研究结论,庙堂虽未直接给予肯定,但已通过将资本家定义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并允许加入执政团队做出了正面回应。这样一来,在广泛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中国社会,居然不对剥削关系的存在给予确认,甚至加以否认。这种理论和政治景观必然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构建逻辑带来致命缺陷:既然不存在剥削关系,为什么还要公有制为主体?难道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不是为了避免剥削关系占主导地位吗?这一致命缺陷带来的制度后果就是制度的近乎颠覆性的重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事实上近乎丧失。逻辑很直接,既然私有资本不存在剥削关系,就不必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执政团队也可对此心安理得了:我们没有背叛马克思主义,我们的制度重构没有恢复剥削关系。而这种制度重构反过来又对理论宣教和执政团队政治定位产生扭曲性影响。在理论宣教上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育中。由于回避乃至否定中国存在剥削制度,在涉及剩余价值论的讲授中,很多教师就会回避这一理论的现实指向,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中国的雇用劳动制度不存在剥削?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不具有普适性吗?对执政团队政治定位产生的影响主要在于团队的阶级性色彩的淡化,由于回避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存在,而且资产者也被定义为劳动者并吸纳为团队成员,工人阶级在执政团队中阶级排序的优先地位事实上被虚化了,当然这也是现实社会的真实反映。执政团队的全民色彩凸显,执政团队的阶级代表性也逐渐为全民代表性遮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这一遮蔽性(资产者也在人民之列)的最准确表述。而团队的全民性又会使其阶级先进性极大衰减。显然这些现象给出的提示只能是:必须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构建基础。否则中国的未来是很难坚持以社会主义为指向的,而放弃社会主义的价值指向,不但民族复兴无从谈起,而且已有的一切也会丧失殆尽,这是有前车可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被归于理论创新范畴。但理论创新是极其严肃的事情,不可轻言。恩格斯认为马克思终其一生的理论探索,做出了两大理论贡献,这就是非常严肃的科学态度。而目前有些理论言说连基本的理论逻辑都不自洽,就奢谈创新。这与不正常导向有关,如目前官办课题申报都要求申报者在申报时介绍所谓创新点,搞得申报者只好“为赋新诗强说愁”,胡说八道不知所云。只会重复老祖宗的话确实不够,但对一般理论工作者而言,能正确理解和解读老祖宗的话就不错了,尤其是在学风浮躁的当下。就此而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新性必须由社会历史实践来检验。(作者系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授;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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