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镇平: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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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镇平: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
2020-07-25
【内容提要】科学社会主义本身包含着三个基本问题:社会主义为什么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大致是什么样的?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一个具有“问题逻辑”和“阶段逻辑”的科学体系。所谓“问题逻辑”,就是科学社会主义三个基本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不应把回答不同问题的基本原则混在一起,而应按照这三个基本问题的逻辑联系来划分和归纳基本原则。所谓“阶段逻辑”,指的是社会主义实现过程诸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应把“夺取政权以前”和“夺取政权以后的过渡时期”等几个不同阶段的基本原则区分开,不应把这个阶段的原则随意搬到另外一个阶段去。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一个包含“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原则”在内的科学体系。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一个基本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取得辉煌的历史性成就,其根本原因也正在于创造性地坚持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因此,科学回答科学社会主义究竟有哪些基本原则,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是关系能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而且直接关系整个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只有首先科学地回答科学社会主义有哪些基本原则,才能进一步科学地说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怎样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一、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问题逻辑”和“阶段逻辑”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实际上包含着三个基本问题:社会主义为什么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大致是什么样的?如何实现社会主义?这三个基本问题,即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社会主义制度质的规定性、社会主义实现的条件和过程,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运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虽然没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专题论述,但从他们的一些说法如“党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原则”“社会主义总的纲领的基本原则”“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等不难看出,他们是承认科学社会主义有其自身基本原则的。事实上,这些原则已经体现在他们围绕上述三个基本问题展开的全部论述中,形成了回答这三个问题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科学方法。另外,社会主义社会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多阶段的过程,各个不同的阶段也会有不同的基本原则。因此,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一个具有“问题逻辑”和“阶段逻辑”的科学体系。所谓“问题逻辑”,是指科学社会主义本身包含的三个基本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如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实际上包含着三个基本问题,即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实现的条件和过程。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正是在回答这三个不同问题的过程中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他们回答这三个不同问题所形成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就形成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所以,这三个基本问题,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实现的条件和过程,即“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运动”,实际上各有各的基本原则。因此,归纳和概括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把回答不同问题的基本原则混在一起,而应按照这三个基本问题的逻辑联系来划分和归纳基本原则,使不同的“原则”各就各“位”(问题)。比如,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这些都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回答“社会主义社会大致是什么样的”(即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特征)时提出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只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而不是社会主义理论(即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的基本原则,更不是社会主义运动(即社会主义实现的条件和过程)的基本原则。所谓“阶段逻辑”,指的是社会主义实现过程诸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社会主义社会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多阶段的过程。根据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论述,至少可以划分为“夺取政权以前”和“夺取政权以后的过渡时期”等几个不同的阶段。这些不同的阶段其实又有其各自面临的不同任务和问题,回答这些不同阶段面临的任务和问题就又形成了各个不同阶段的基本原则。因此,应该把这些不同阶段的基本原则区分开,而不应把这个阶段的原则随意搬到另外一个阶段去。比如,在夺取政权以前,如何夺取政权就成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面临的首要问题。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回答是:“无产阶级不通过暴力革命就不可能夺取自己的政治统治。”这就是说,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因此,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前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但它不是夺取政权以后的基本原则,更不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高级阶段的基本原则。上述例子只是说明,社会主义社会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实现的长期过程中,各个不同的阶段面临着不同的任务和问题,各个不同的阶段有各自的特殊性,所以就需要有各自不同的基本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当然,也有些基本原则是跨阶段的、需要长期坚持的。如共产党的领导、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等,不仅夺取政权以前,而且夺取政权以后,直到进入无阶级社会之前,都是需要长期坚持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是哪个人主观臆造出来的,不是抽象的,而是现实的具体的,是始终与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实践联系在一起的。它来源于实践,顺应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实践需要而产生,同时又是对无产阶级解放运动实践的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反过来又指导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伟大实践。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决不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或发现的思想、原则为根据的。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因此,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研究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必须结合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崇高事业及其每个阶段面临的具体任务和问题,必须结合170多年来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社会主义为什么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大致是什么样的?如何实现社会主义?这三个基本问题是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构成科学社会主义的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只有理论,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和实际行动,理论就会变成空中楼阁,就会变成饭后清谈,就说不清楚马克思主义与以往一切旧哲学的区别。正如马克思所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只有行动,而没有科学理论的指导,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行动就会迷失方向。同样,只有目标,而没有科学理论和具体行动,目标就只能沦为空想。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本身就是一个逻辑严密的科学体系,科学社会主义的这个特点决定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也必然是一个逻辑严密的科学体系。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问题逻辑”和“阶段逻辑”,笔者认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一个包括“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原则”在内的三位一体的科学体系。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问题,在空想家那里是远远没有解决的问题。在他们那里,社会主义还只是善良人们的美好愿望,是出于对无产阶级的同情和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愤恨、以理性原则为基础从头脑中臆造出来的。“它不能说明这个生产方式,因而也就不能对付这个生产方式。”正如恩格斯所说,这种“不成熟的理论,是同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相适应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还隐藏在不发达的经济关系中,所以只能从头脑中产生出来”。这个问题是在马克思这里才得到解决的。在马克思这里,“社会主义现在已经不再被看做某个天才头脑的偶然发现,而被看做两个历史地产生的阶级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斗争的必然产物”。科学地说明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这是马克思对人类的最大贡献之一。1883年3月17日,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高度评价了马克思一生的两个发现:一是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唯物史观;二是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即剩余价值学说。“由于这两个发现,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所谓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则,即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历史必然性的基本依据,这就是“两个必然”的两大理论基石,即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因为只有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的基础上,才能得出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科学结论。一些人否定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就是从否定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开始的。唯物史观的创立是哲学史上的一次伟大革命,使唯心主义从它最后的避难所即历史观中被驱逐出去了。唯物史观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它告诉我们,历史的发源地不是在天上的云雾中,而是在尘世间粗糙的物质生产中。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作了精辟的概括,他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唯物史观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为我们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发展趋势提供了基本理论依据。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正是唯物史观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文明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它已经受到这种关系的阻碍”。“资产阶级的关系已经太狭窄了,再容纳不了它本身所造成的财富了。”因此,“资产阶级不仅锻造了置自身于死地的武器;它还产生了将要运用这种武器的人——现代的工人,即无产者”。不坚持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础,就不可能得出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科学结论。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这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发现了资本主义运动的特殊规律,即剩余价值学说。剩余价值的发现,“已经证明,无偿劳动的占有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通过这种生产方式对工人进行的剥削的基本形式;即使资本家按照劳动力作为商品在商品市场上所具有的全部价值来购买他的工人的劳动力,他从这种劳动力榨取的价值仍然比他对这种劳动力的支付要多;这种剩余价值归根到底构成了有产阶级手中日益增加的资本量由以积累起来的价值量。这样就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和资本生产的过程”。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目的都是为了追求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绝对规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不仅生产出商品,生产出剩余价值,而且还要生产出资本家的全部资本和一无所有的工人,生产出资本主义的全部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两极分化,“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 剩余价值学说“彻底弄清了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揭露了资本家依靠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剥削雇佣工人的秘密,揭示了工人与资本家之间对抗性矛盾的经济根源,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各种社会问题作了最深刻的病理分析,“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否定了剩余价值学说,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历史必然性的结论就不能成立了。现在有一种流行的观点,他们把社会主义仅仅看成一种价值追求或价值选择。这是错误的。我们认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决不是哪个人或哪个阶级的价值选择,而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把社会主义看成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恰恰是科学社会主义与形形色色的冒牌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区别。因为把社会主义仅仅看成一种价值追求的社会主义流派很多,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曾经批评过反动的社会主义、资产阶级的保守的社会主义和空想的社会主义。当今时代,民主社会主义、市场社会主义等等,表面上看也都具有一定的社会主义倾向,但是这些所谓的社会主义流派,其实不过是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批判的冒牌社会主义的翻版而已,名义上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其实质仍然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修修补补,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的继续统治。还有人借“两个决不会”来否定“两个必然”,这也是站不住脚的。其实,“两个决不会”不仅不是对“两个必然”的否定,而且是对“两个必然”的进一步论证以及对“两个必然”实现过程的复杂性、曲折性的进一步说明。“两个决不会”有两层含义:第一,新的社会形态取代旧的社会形态是不可逆转的;第二,新的社会形态取代旧的社会形态决不是轻而易举的。因此,用“两个决不会”否定“两个必然”是徒劳的。马克思历来反对对未来社会作详尽的细节描述,认为描述得越是具体,就越是陷入空想。但是,这并不是说,关于未来社会大致是什么样的,连马克思本人都说不清楚。恰恰相反,关于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马克思是自始至终一贯坚持的。马克思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的,关于未来社会的看法,马克思仅限于揭示基本特征,而从来不作详尽的细节描述,而且这些基本特征只限于经济方面。马克思是从实现全人类彻底解放的高度来看问题的,在他看来,只有具备了这些基本特征,才能真正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相反,如果不具备这些基本特征,所谓全人类的彻底解放就只能是一句空话。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丝毫不想制造乌托邦,不想凭空猜测无法知道的事情。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的问题,正像一个自然科学家已经知道某一新的生物变种是怎样产生以及朝着哪个方向演变才提出该生物变种的发展问题一样。”所谓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即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社会(即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基本特征的科学预测,具体来说,主要包括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等。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也就是我们今天通常说的公有制的意思。但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所有制,和现实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公有制不是一回事。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所有制,指的是劳动者在全社会范围内联合起来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人与人之间在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已经不存在任何区别,人人都是所有者,人人又都是劳动者,劳动者与所有者已经合二为一了,这样就实现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直接结合,消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分离的状态,从而避免了一部分人依靠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去剥削另一部分人的可能性。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所有制只有在全世界范围内才能实现。因此,现实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公有制都还只是一国范围内的公有制,还不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所有制。当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说的社会所有制的实现是以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为前提的。没有生产力的充分发展,社会所有制的实现是不可能的。由于实行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人与人之间在同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已经不存在任何区别,人们使用共同的生产资料共同劳动生产的产品,当然也就不需要再像过去那样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通过价值的形式表现为商品,而是直接作为消费品共同享用,这样一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必然为有计划的产品经济所取代。正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那样:“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这些产品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进一步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在1875年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不仅把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而且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不同的分配原则,那就是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实行“按劳分配”、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实行“按需分配”。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把“按劳分配”比作“资产阶级法权”。其实,这里的“资产阶级法权”,根本没有什么资产阶级。马克思之所以把“按劳分配”比作“资产阶级法权”,是因为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尚未得到充分涌流,还不能满足一切社会成员的需要,还做不到“按需分配”,而只能实行“等量劳动领得等量产品”的分配制度。由于每个人的能力和负担不一样,所以,仍然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马克思就把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比作“资产阶级法权”。这里的“不平等”只是相对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来说的“不平等”,但是如果与资本主义社会的雇佣劳动制度相比,与过去一切剥削制度相比,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按劳分配已经足够平等的了,依靠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去剥削别人劳动的现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个时期以来,关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是空想”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说不清楚”的观点,颇为流行,这些看法都是浅薄的。一些人之所以产生上述错误认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混淆了现实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的未来无阶级的社会主义的关系。现实实践中的社会主义是一国范围内的社会主义,马克思讲的是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所以,在现实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仍然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和商品货币关系,与马克思所说的未来世界范围内无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二者并不矛盾。既不能因为马克思所说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经济而否定现实社会主义存在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也不能因为现实社会主义仍然有必要发展商品经济而否定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马克思的一生,是投身革命的一生。他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设施的事业,参加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马克思恩格斯时刻关注、热心支持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社会主义实现的先决条件提出一系列原则性意见,形成了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在后来的革命实践中一再得到验证。但是,马克思恩格斯从来不愿意就未来革命发展的某个阶段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发表过多看法,认为这些问题应该留给后人的实践去回答。针对有人提出在革命成功后应该首先采取什么措施的问题,马克思指出:这个问题“在我看来提得不正确。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既定的历史环境。而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是不着边际的,因而这实际上是一个幻想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唯一的答复应当是对问题本身的批判”。只对社会主义实现的先决条件提出原则性意见,而不就革命进程中的具体措施发表过多看法,这恰恰体现了经典作家的科学态度。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原则,回答的是“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问题。这些原则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跨阶段的、需要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如共产党的领导、科学理论的指导、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工农联盟、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等,这些基本原则在进入无阶级社会之前都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另一类是在某个特定阶段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如夺取政权以前,坚持把暴力革命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主要形式;夺取政权以后,在进入无阶级社会之前,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要把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手里等。共产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是无产阶级解放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不仅对于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前的时期,而且对于已经夺取了政权、直到进入无阶级社会之前都是非常必要的。恩格斯明确指出:“无产阶级要在决定关头强大到足以取得胜利,就必须(马克思和我从1847年以来就坚持这种立场)组成一个不同于其他所有政党并与它们对立的特殊政党,一个自觉的阶级政党。”这个政党就是共产党。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工人阶级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这里之所以强调共产党而不是其他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作用,是因为共产党虽然也是无产阶级政党,但是共产党与其他无产阶级政党是有原则区别的。正如《共产党宣言》所说:“共产党人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不同的地方只是:一方面,在无产者不同的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因此,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我们许多同志经常在无意中把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简单说成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严格说来,这是不准确的。共产党虽然也是无产阶级政党,但是共产党不同于一般的无产阶级政党,只有共产党才是以实现全人类彻底解放的共产主义作为自己最终奋斗目标的。2.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行动指南工人阶级由于生存状况的原因,不可能自发地产生社会主义思想,必须通过有觉悟的知识分子从外面灌输给工人,工人运动才能从自发斗争发展为自觉斗争。如果没有科学理论的指导,无产阶级革命便不可能取得胜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精辟地阐述了科学理论在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中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列宁也深刻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不仅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而且是全世界无产阶级获得彻底解放的行动指南。苏联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指导思想出了问题。戈尔巴乔夫宣扬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彻底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必然走上资本主义复辟的道路。3.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第一章开篇就说,(自有文字记载以来)“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1879年9月,马克思恩格斯在《给奥·倍倍尔、威·李卜克内西、威·白拉克等人的通告信》中明确指出:“将近40年来,我们一贯强调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特别是一贯强调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认为它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所以我们决不能和那些想把这个阶级斗争从运动中勾销的人们一道走。”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苏联亡党亡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丢掉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苏联解体之后,美国原驻苏联大使马特洛克在《苏联解体亲历记》一书中,说到当年戈尔巴乔夫提出“新思维”、抛弃阶级斗争学说时指出:“如果苏联领导人真的愿意抛弃这个观念,那么他们是否继续称他们的指导思想为‘马克思主义’也就无关紧要了。这已是一个在别样的社会里实行的别样的‘马克思主义’。这个别样的社会则是我们大家都能认可的社会。”从这里不难看出,就连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家都知道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重要地位。阶级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阶级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是科学社会主义区别于形形色色冒牌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志。在进入无阶级社会之前,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都是必须长期坚持、高度重视的。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悲剧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无产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的领导阶级,因为“在当前同资产阶级对立的一切阶级中,只有无产阶级是真正革命的阶级。其余的阶级都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而日趋没落和灭亡,无产阶级却是大工业本身的产物”。这就说明,无产阶级同社会化大生产联系在一起,因而是当然的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生产关系的代表。又由于其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无产阶级必然是最具有革命彻底性的阶级。所以,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够肩负起埋葬资本主义旧世界、建设社会主义新世界的历史使命。但是,无产阶级一定要团结农民组成最巩固的工农联盟。农民虽然是小私有者,有其阶级局限性,但是他们同时又和无产阶级一样是受剥削、受压迫的劳动阶级,农民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是无产阶级最可靠的天然同盟军。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指出,有了农民的支持,“无产阶级革命就会形成一种合唱,若没有这种合唱,它在一切农民国度中的独唱是不免要变成孤鸿哀鸣的”。马克思恩格斯高度重视工人阶级的国际联合,并且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反复强调:“联合的行动,至少是各文明国家的联合的行动,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首要条件之一。”他们还把“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作为共产党与其他无产阶级政党的一个原则区别。在《共产党宣言》的最后,他们发出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号召。《共产党宣言》本身就是他们为第一个共产党的国际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而起草的纲领性文件。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指导下,各国工人政党先后建立了“第一国际”“第二国际”,后来列宁又领导创建了“共产国际”,这些国际组织都为推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作出了巨大贡献。当前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正处于低潮,在很大程度上同缺乏世界范围内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有效联合有密切关系。社会主义事业本来就是世界性的,没有世界范围内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有效联合,全人类彻底解放是不可能实现的。马克思恩格斯高度重视暴力革命的作用,认为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后来,他们又进一步强调指出:“无产阶级不通过暴力革命就不可能夺取自己的政治统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高度重视暴力革命的作用,并不是他们“偏爱”暴力,而是因为无产阶级革命面对的是反革命的暴力。历史上的一切反动统治阶级,总是采用暴力手段来镇压被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反抗。面对反革命的暴力,无产阶级如果不果断拿起武器,就等于坐以待毙。马克思恩格斯虽然高度重视暴力革命的重要作用,但是他们从来不否认特殊情况下和平夺取政权的可能性。不过,绝不能对和平夺取政权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无数历史事实告诉我们:越是有暴力革命的充分准备,和平夺取政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现在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恩格斯晚年放弃了暴力革命的主张,这种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恩格斯1895年3月8日在给理查·费舍的信中明确指出:“我认为,如果你们宣扬绝对放弃暴力行为,是决捞不到一点好处的。没有人会相信这一点,也没有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政党会走得这么远,竟然放弃拿起武器对抗不法行为这一权利。”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在资本主义和未来的无阶级社会之间,必须始终坚持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在1875年《哥达纲领批判》中对此作了经典论述:“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关于资本主义和无阶级社会之间过渡时期的必要性,列宁曾经作过非常深入的科学分析,他指出:“资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区别之一就在于:对于从封建制度中生长起来的资产阶级革命来说,还在旧制度内部,新的经济组织就逐渐形成起来,逐渐改变着封建社会的一切方面。资产阶级革命面前只有一个任务,就是扫除、屏弃、破坏旧社会的一切桎梏。任何资产阶级革命完成了这个任务,也就是完成它所应做的一切,即加强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主义革命的情况却完全不同。由于历史进程的曲折而不得不开始社会主义革命的那个国家愈落后,它由旧的资本主义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关系就愈困难。这里除破坏任务以外,还加上了一些空前困难的新任务,即组织任务。”在资本主义和无阶级社会之间,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一贯思想。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把“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当作“工人革命的第一步”的任务。在1852年《致魏德迈的信》中,马克思明确指出:无产阶级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马克思把过渡时期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概括为“四个达到”:“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列宁后来对无产阶级专政作过非常精辟的论述,他指出:“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义的。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性。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换句话说,就是已被打败但还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和已经诞生但还非常幼弱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还把是否承认过渡时期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看作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他指出,以考茨基为代表的现代机会主义恰巧不把承认阶级斗争贯彻到最主要之点,贯彻到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贯彻到推翻资产阶级并完全消灭资产阶级的时期。“只有懂得一个阶级的专政不仅对一般阶级社会是必要的,不仅对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是必要的,而且对介于资本主义和‘无阶级社会’即共产主义之间的整整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必要的,——只有懂得这一点的人,才算掌握了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实质。”“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已经为巴黎公社的胜利与失败、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与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所证明。正如恩格斯后来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教训时所说的那样:“要是巴黎公社面对资产者没有运用武装人民这个权威,它能支持哪怕一天吗?反过来说,难道我们没有理由责备公社把这个权威用得太少了吗?”巴黎公社不正是由于放松警惕而遭到梯也尔政府反动军队的反扑才导致失败的吗?苏东国家的共产党和工人阶级不正是在和平年代的阶级斗争中吃了败仗吗?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指出:“只要向私有制一发起猛烈的进攻,无产阶级就要被迫继续向前迈进,把全部资本、全部农业、全部工业、全部运输业和全部交换都越来越多地集中在国家手里。”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又进一步指出:“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把全部运输业集中在国家手里。”他们还提出了把全部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手里的一些具体措施:一部分用国家工业竞争的办法,一部分直接用纸币赎买的办法,逐步剥夺土地所有者、工厂主、铁路所有者和船主的财产,征收高额累进税,废除继承权,没收一切流亡分子和叛乱分子的财产,等等。在他们看来,如果不这么做,“这种民主对于无产阶级就毫无用处”。当然,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变革的论述,是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参照的,对于首先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落后国家来说,只能从实际出发,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的科学体系。忽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曾经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苏联放弃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是从最初忽视基本原则在不同问题和不同阶段之间的逻辑关系开始的。马克思恩格斯只是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开辟了认识真理的道路,并没有结束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真理性认识。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需要根据新的实践和新的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实际运用,也需要随时随地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1]钟哲明:《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年第2期。[2]周新城:《必须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5年第1期。[3]李崇富:《作为科学社会主义新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年第10期。[4]智效和:《辨正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经济科学》2002年第4期。[5]王伟光:《当代中国坚持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的三大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研究》2014年第8期。[6]程恩富、段学慧:《〈资本论〉与社会主义建设》,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7]辛向阳:《列宁〈国家与革命〉的基本思想与新时代的国家与革命》,《马克思主义研究》2019年第12期。[8]陈之骅:《苏联剧变历史之再考察》,《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
(作者系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原刊于《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年第5期)【本公众号所编发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网站和公众号。阅读更多文章,请点击微信号最后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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