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在马克思文本中,有的论述往往是针对特定的对象、特定的场合和特定的问题而言的,这就要求我们在解读文本时不能望文生义,用马克思成熟著作的观点套读他早期著作的有关论述,也不能把当代人的观点附加给马克思,而需要从一定的历史语境中去理解。我们应当遵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方法,从原文所针对的具体历史事件中准确把握其真实含义,应当遵循历史主义方法,结合马克思当时的思想演变状况,在真正弄懂文本原意的基础上加以运用,同时借助整体综合的方法从马克思思想的内在联系中理解其精神实质,从而力求准确、客观、完整地掌握马克思思想的真谛。
“我只知道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如果仅仅从字面上理解,这句话颇是令人费解的。一个终生致力于创立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人怎么说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呢?难道马克思改变了马克思主义的信念了吗?当然不是。马克思之所以说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是针对特殊情况而言的,具体地说是针对19世纪70年代末法国马克思主义者的情况而言的。当时法国马克思主义者的情况比较复杂,有茹尔·盖得和保尔·拉法格等从信仰无政府主义转向信仰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有以贝努瓦·马隆和保尔·布鲁斯为代表的从无政府主义者转向表面上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右倾机会主义者。前者在宣传马克思主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理论观点上也有一些失误。而后者则在基本观点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他们反对把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终目的的提法,认为只要提出一些在当前情况下可能争取到的要求就够了,把工人阶级的活动局限在资本主义制度“可能”的范围内,因而被拉法格称之为“可能派”。恩格斯把他们的思想倾向称之为“资产阶级的激进主义”。但在19世纪80年代初在法国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高潮时期,马隆等人为了掩盖他们的真实面目在表面上又不得不宣称自己是信仰科学社会主义的。此外,还有乔治·克列孟梭这样典型的资产阶级激进派在发表演说时也有“半社会主义”的言论,表示拥护法国工人党纲领的某些提法。针对当时法国工人运动和马克思主义传播之如此复杂的情况,针对法国的所谓“马克思主义”这样一种特殊的产物,特别是针对马隆等人的陈词滥调,有一次马克思对拉法格说:“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无独有偶。在19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内又形成了一个名曰“青年派”的小资产阶级的半无政府主义派别。这个由一些自诩为党的理论家和领导者的大学生和青年著作家所组成的派别,看不到反社会党人非常法颁布之后党的活动条件所发生的变化,否认利用合法斗争形式的必要性,反对党利用议会讲坛和参加议会选举,试图进行半无政府主义的冒险活动,实际上是以极“左”的形式歪曲了马克思主义的策略原则。恩格斯称他们的理论是被歪曲得面目全非的“马克思主义”,并指出其特点:第一,这些自诩为党的理论家对他们宣称自己在维护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完全理解错了;第二,对在某些特定时期起决定作用的历史事实一无所知;第三,明显地表现出德国著作家所特有的优越感。同时,“青年派”在实践方面,完全不顾党进行斗争的一切现实条件,幻想通过五月一日工人总罢工一举“拿下障碍物”,实现党的目标。恩格斯讽刺他们是如此天真幼稚,严重地脱离时下的具体历史环境,只有中学生才能做出这种可笑的事情来。他们是滤出蚊虫,吞下骆驼;他们只注意细枝末节,而忘了主要的东西。然而,“青年派”的所有成员都宣称他们是在搞马克思主义。针对这一特殊的“马克思主义”者群体,恩格斯再次引用了马克思的上述申明,他在致拉法格的信中说:
“他们属于10年前你在法国就很熟悉的那一种马克思主义者,关于这种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曾经说过:‘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并说,
如果马克思在世,他大概会把德国著名诗人海涅对自己的模仿者说的话转送给这些先生们:我播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稍微有点马克思主义常识的读者,哪怕是不了解马克思当时所指的对象,也有一个基本的判断,马克思这句话一定不是说他不相信马克思主义,也不是否定他是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而是一定有所指的。但如果仅从字面上理解,就可能得出相反的结论,甚至会推而广之地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真理,因为马克思自己就否认了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我们还有什么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呢? 还有一个大家比较熟悉的例子。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有论著认为,马克思这一论述指出了旧哲学和新哲学的根本区别,说明马克思以前的哲学都不知道改变世界,只知道解释世界,只有马克思哲学才既知道解释世界,又知道改变世界。但如果把马克思这一论断放到具体的历史环境中,看他是在什么情况下针对什么问题提出来的,上述解说似乎就值得商榷了。马克思写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时正值他和恩格斯完成《神圣家族》的写作并准备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也就是处在清算青年黑格尔派影响的时期。马克思这一论断主要是针对青年黑格尔派而言的。青年黑格尔派的最大特点是抽象性和思辨性,他们一味地强调理论批判的重要性,只知道为意识形态而斗争,而不愿从事实际斗争,天真地以为,只要人们摆脱了思想上的束缚,就能摆脱政治制度的统治。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讽刺的那样:
“有一个好汉忽然想到,人们之所以溺死,是因为他们被重力思想迷住了。如果他们从头脑中抛掉这个观念,比方说,宣称它是迷信观念,是宗教观念,他们就会避免任何溺死的危险。”正是针对青年黑格尔派的这一特点,马克思提出了上述论断。也就是说,这里所谓的哲学家并非泛指所有的哲学家,而是特指青年黑格尔派成员。因为这些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只想改变人们对世界的看法,而并不想改变世界本身。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
“这种改变意识的要求,就是要求用另一种方式来解释存在的东西,也就是说,借助于另外的解释来承认它。”这样的哲学家当然是不想也不可能改变世界的。但从历史事实来看,以往也有一些哲学家是既想解释世界,又想改变世界的。比如,法国启蒙学派在这方面就表现得比较突出。他们不仅无情地批判了封建制度,而且提出了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主张,有的代表人物兼具哲学家和革命家的双重身份,为改变法国社会现状奋斗终生、至死不渝,留下了可歌可泣的故事。所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给予他们了很高的评价。他说:
“在法国为行将到来的革命启发过人们头脑的那些伟大人物,本身都是非常革命的。”当然,知道改变世界是一回事,知道怎样改变世界、用什么方式改变世界是另一回事。法国启蒙学派虽然主观上力求改变世界,但由于其固有的缺陷,他们对改变世界的理解往往是片面的、肤浅的。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就断言,马克思以前所有的哲学家都只知道解释世界,而不知道改变世界。 可见,对马克思的一些提法和论断,我们一定要从一定的历史语境中,从其所针对的特定对象去理解,这样才可能了解其真实含义,才可能更加接近于经典文本的原意。如果把本来是针对特殊情况提出的具体看法和具体结论,当成一般论断和普遍原理来理解,就会产生误解和误读,乃至歪曲马克思的原意。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中,有很多都是针对特定的对象、特定的场合和特定的问题而言的,有时候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甚至正好相反的说法。这就要求我们在解读原文时不能生搬硬套,望文生义,而要看其是针对什么问题而言的,要联系上下文去理解。 这里实际上涉及一个重要的方法论问题,即用教条主义的还是用实事求是的方法来解读经典文本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列宁当年正是针对当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对具体情况缺乏具体分析的教条主义的“左派”幼稚病而提出这个命题的。当时有的同志不顾时下所处的具体情况,总是乐于援引经典作家的论述来论证问题,全盘否定党的政策和做法。针对这种情况,列宁指出:
这样的同志“忽略了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也明确指出,
对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由于《共产党宣言》发表25年来历史条件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历史性事件,针对变化了的历史条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过时了,特别是根据《共产党宣言》发表时的革命形势提出的一些具体措施已经不再适用了。这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对自己的经典之作也采取了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了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的方法。 但教条主义则不然。总是不顾具体条件的变化,不顾具体的历史环境,照抄照搬经典作家的论述,把彼时彼地针对某些特殊事件的论述用到此时此地另一些特殊事件,结果使党和社会主义的事业受到影响乃至受到严重损失。因此,为了避免或少犯教条主义错误,我们在理解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时也应当像对待其他事物一样遵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方法,从其所针对的具体历史事件中把握其真实含义。
“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这段话影响深广,并被用来教育青少年。作为青少年励志求学的经典语录,这当然也无可厚非。但问题是在有的学术论著中,这段话被过度解读,似乎马克思从小就立下了为全人类、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志向。实际上,这是一种望文生义的主观臆断和引申。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马克思写作此文时科学共产主义尚未诞生。如果我们从马克思主义的形成过程来考察,就会发现马克思这里只是由于受启蒙主义世界观的影响而表达的一个青年人在道德上自我实现的理想,这种理想尚无确定的内容。1835年完成这篇作文时马克思当时年仅17岁,距离科学共产主义世界观的形成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按照列宁的说法,1842年发表在《莱茵报》上的文章才表明马克思开始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1844年在《德法年鉴》上发表的文章表明他完成上述“两个转变”。实际上,作为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形成和科学共产主义的诞生,应该以1845—1846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创作为标志。此时距离中学作文的写作时间已经整整过去了10个年头。如果说在共产主义世界观形成之前就有了共产主义的理想,显然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在中学时期,由于周围环境的影响,马克思自觉不自觉地受到了启蒙主义的感染。马克思的家庭充满着自由氛围,特别是马克思的父亲亨利希·马克思是一位深受自由主义和启蒙精神影响的开明人士。马克思就读的弗里德里希—威廉中学多年来一直拥有一种自由主义的启蒙传统,在马克思就读期间,学校拥有一批具有进步思想倾向的优秀老师,特别是该校校长兼历史课程老师约·维滕巴赫是一位康德学说的拥护者。由于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马克思头脑里便充满了启蒙主义理想。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从亨利希给马克思的信中得到佐证。他在给马克思的信中,要求马克思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在任何时候不要放弃自己的道德原则,就像康德在《人类学》中指出的那样。他教导马克思说,自我牺牲是人类的第一美德,“人类所有美德中第一位的是自我牺牲的能力和意志,是把自我撇在一边的能力和意志”,这是人的责任和爱所要求的。他勉励马克思勤奋学习,将来为自己造福,为家庭造福,为全人类造福。正是在家庭和学校环境的影响下,马克思便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启蒙主义世界观。而且这种世界观的影响一直持续到大学一、二年级,在马克思大学时期的诗歌创作和法学研习中仍然沿用了启蒙主义的理想主义方法,直到接受黑格尔哲学才转向其现实主义方法。所以,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逻辑进路来看,马克思这段话主要表现了他在启蒙主义世界观影响下对人生,对职业规划的一种思考和选择,表现了他对高尚道德和完美人格的追求,就像那些追求道德上高尚和人格上完美的启蒙学者一样。 在同一篇文章中,马克思还说过另外一段话,也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马克思说:
“我们并不总是能够选择我们自认为适合的职业;我们在社会上的关系,还在我们有能力决定它们以前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开始确立了。”有的学者对这段话有过高的评价,比如马克思研究领域影响甚广的权威著作《马克思恩格斯传》的作者奥古斯特·科尔纽就认为,马克思在这里第一次表述了社会关系在人类生活中的意义。其实,此社会关系而非彼社会关系,这里的社会关系概念与后来马克思讲的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概念相差甚远。虽然马克思在早期著述中讲过社会关系这个概念,比如在《博士论文》里,他在论证自我意识的能动性时指出,个人在对周围世界的关系上应采取积极的态度,但严格地说,生产关系基础上的社会关系概念只是从1843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才开始萌芽的。在该著中,马克思把市民社会规定为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认为市民社会是个人赖以生存的共同体,是人们结合在一起的社会关系。不过,此时马克思所理解的社会关系,在更多层面上应该是指建立在财产利益制度和人们相互需要关系之上的法权关系,这就免不了还带有法哲学抽象理论观点的局限性。 而旅居巴黎之后,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尤其是其“第三手稿”的写作过程中,马克思指出,人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是通过人与人的联系、人们的共同活动来实现的。社会关系,在这里则被理解为建立在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基础上的人为他人的定在。这说明,在接受政治经济学洗礼后的马克思已经摆脱了抽象法理论体系的束缚,转而立足于经济史的感性现实和人类社会活动的对象性来看待社会关系。这使马克思对社会关系的理解实现了极为重要的一步跨越。在其后,在他与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中,这一思想表达得更加明确。他们说:“实物是为人的存在,是人的实物存在,同时也就是人为他人的定在,是他对他人的人的关系,是人对人的社会关系。”这段话虽然还带有费尔巴哈的痕迹,但把“实物”即把劳动产品背后的生产活动视为社会关系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实际上,正如列宁所指出的,这一表述已经接近生产的社会关系思想,即蕴含着物质生产基础之上的社会关系概念,也意味着接近了生产关系概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详细地分析了劳动和需要、分工和所有制的关系,进而提出交往和生产范畴,最终得出建立在与生产有关的“交往形式”“交往方式”“交往关系”之上的社会关系概念。直到此时,作为具有实际内容的科学的生产关系概念才得以形成,虽然还没有明确地使用生产关系这个概念;同时该著作也论述了生产关系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阐释了以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从中学作文到《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的思想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社会关系概念的含义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不能将马克思在不同地方不同时段表述的社会关系概念同日而语,更不能混为一谈。实际上,马克思在中学作文中讲的社会关系,大致相当于18世纪法国启蒙学者讲的社会环境。18世纪法国启蒙学者响亮地提出,人是环境的产物。人的风俗习惯和性格,包括人的缺点都是由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因此,要改正人的缺点,首先就要改变造成人的缺点的社会环境。但是,他们又把环境仅仅理解为法律和执行法律的政治制度,而好的法律和政治制度又是由少数天才人物发现的好的理性决定的。这样,又回到了理性支配世界的立场。 总的来看,中学时期的马克思是在理性的框架内思考问题的,马克思这里意思是说,我们在选择职业时,除个人的志愿和能力外,还要受既有法律关系、政治制度和宗教信仰等的限制,这些因素在我们作出决定之前就已经存在了,是不可逾越的。 历史唯物主义要求我们在分析问题时要有历史的眼光,即用历史主义的方法来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所谓历史主义的方法,就是从历史的联系和变化发展中考察历史和分析现实的方法。列宁曾经写道:马克思主义者无论如何不应当忘记,一个马上就要到来的口号,是不能简单地直接地从某一个纲领的一般口号中得出来的。必须估计具体的历史形势,研究革命的全部发展和整个连贯的过程,从运动已往的步骤和阶段中提出我们的任务。历史主义的方法同样适应于思想史的研究。马克思思想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又经历了若干历史阶段,每一阶段研究的问题和思想所达到的水准都是有差别的。 总的来说,这一思想史发展过程整体上是呈上升趋势的,即由不成熟到成熟、由酝酿到提出,又由提出到证明再到补充和完善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在解读马克思的著述时必须注意两点:第一,不能用成熟著作的观点套读早期著作的有关论述。时下有的同志为了论证某个论点在引用马克思的著述时,不管马克思是在什么时段什么条件下讲的,只要概念和术语相同或相似,都不加区分一股脑儿地加以引用,结果导致对马克思原意的误读和误判。事实上,马克思著作中一些概念和术语在其思想发展的不同阶段其含义是不一样的,甚至有很大差别,对同一问题的研究,前后的看法也不尽一致,甚至持不同的观点。这就要求我们要回到历史的语境中,用变化发展的观点去理解,不能用成熟的观点去套读早期的著述,不能把马克思的所有论述都当作成熟的观点来引用。一般来说,中晚期著作是马克思经过长期研究有的甚至是经过反复修改过的,比早期著作要成熟一些,虽然早期著作中也蕴含着丰富而卓越的见解。因此,应该结合马克思当时的思想演变状况,在准确把握原意的基础上加以引用。第二,不能把当代人的观点附加给马克思。还有一种情况是,有的同志为了论证自己观点的合理性,在马克思著作中寻找论据时往往用自己的观点去解读,结果不自觉地把当代人的观点附加甚至强加给了马克思,而马克思的原意却被误解甚至被歪曲。这实际上也是教条主义地对待经典著作的表现,以为马克思把医治社会的一切药方都开好了,后人只需到里面拿取就万事大吉了。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理论,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后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发展又不断地得以丰富和发展,产生了新的理论形态,这是完全符合思想史发展规律的。因此,我们不应当要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一、二百年前就能回答当代人遇到的问题,没有必要一遇到难题就到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去寻找答案,而应当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方法研究新的形势和任务,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案。
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类本质、人的发展本质、人的共同体本质、人的社会联系本质和人的社会关系总和本质。从每一个定义来看,都是在特殊的语境下针对特定的问题提出来的。比如,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定义,马克思是在论述宗教批判的积极意义和人的解放时提出来的。严格地说,从字面上看这一定义并非马克思的首创,在马克思之前费尔巴哈已经有过类似的表述。费尔巴哈在讲述用爱的新宗教代替旧宗教、用人对人的爱代替人对神的爱时说:“如果人的本质是人的最高的本质,那么,在实践上,最高的和根本的规律,也就应当是人对于人的爱。”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充分肯定了青年黑格尔派特别是费尔巴哈批判宗教的积极意义。费尔巴哈毕生致力于宗教批判,旗帜鲜明地指出,不是上帝造人,而是人造上帝,上帝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虚幻反映。费尔巴哈的见解体现了宗教批判的积极意义。对此,马克思总结说:“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不过在这里,马克思在思想深度上已经超越了费尔巴哈,他不仅批判了神灵世界,而且批判了世俗世界,主张要用人民的现实幸福取代宗教的虚幻幸福。这样一来,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 马克思还进一步论述了人的解放问题。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指出,
政治解放虽然是一大进步,但它本身还不是人的解放。人的解放是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解放,即“普遍的人的解放”,亦即摧毁一切奴役制,从根本上进行革命,亦即以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理论为立足点的解放。可见,在这里马克思关于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定义虽然在字面上与费尔巴哈没有多少差别,但在内容上已不能同日而语了,实际上已经蕴含着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思想。 又如,关于人的类本质这一定义,这是马克思在批判异化劳动时所使用的。而类本质是费尔巴哈的用语,意即人类不同于动物类的共同特性,但马克思已经赋予了它新的含义。在马克思看来,人类之所以不同于动物不在于人具有理性、意志和感情,也不单纯地在于人是感性存在物,而在于人进行着感性的活动,人的本质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这就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的,
“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首先,人能够能动地改造自然界,把自己当作“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动物只能被动地依赖于自然界,享有自然界提供的现成东西,而人能够在改造世界中创造出自然界没有的东西,不仅能够进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而且能够进行物质生产资料本身的生产,把自然界变成自己的无机的身体。动物只能在肉体的直接支配下进行某些类似生产的活动,因而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能够在摆脱肉体需要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因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人在自然界面前获得了一种能动的具有创造性的主体地位。因此,人越是积极地改造世界,人赖以生活的自然界的范围就越广阔,获得的自由也就越多。其次,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人能够能动地揭示自然规律,既可以从科学的角度认识自然界,又可以从艺术的角度审视自然界;不但可以按照人自己的需要来制造产品,而且可以模仿动物的特点进行生产,甚至“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使对象形式按照人的内在尺度发生改变。因此,人的活动不是盲目的,而是有目的的,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由此可见,自由自觉的活动正是人的本质之所在。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的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却被贬低为单纯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亦即变成了非人的迫不得已的动物式活动,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丧失,就表明人的类本质已经从人那里异化出去了。这就是马克思说的人的类本质的异化。 再如,关于人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本质这一定义,这是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人的本质观时提出来的。前面说到,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如果进一步地追问,人的本质是什么呢?在他那里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即从你、我、他等每一个人身上抽象出来的共同性,这就是理性、意志和感情。他解释道:“一个完善的人,是具有思维的能力、意志的能力和心情的能力的。思维的能力是认识的光芒,意志的能力是性格的力量,心情的能力就是爱。理性、爱、意志力是完善的品质,是最高的能力,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绝对本质,以及人的存在的目的。”可见,费尔巴哈所了解的人的本质不过是人的自然属性,而他没有看到人的社会属性。其结果:第一,撇开历史发展的具体过程来考察人的感情关系,把个人当作脱离社会的孤立的个体来研究;第二,因此,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脱离一定社会联系的自然属性。针对费尔巴哈仅从人的自然属性去理解人的本质的观点,马克思强调指出,
在其现实性上,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意即应当从人的社会属性,从人所处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去把握人的本质。 以上列举的三个定义,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具有代表性的三种表述。就每一个定义而言,都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人的本质,分别说明了应当从人本身而不是其他事物、从人的类本质即不同于动物的类特性、从人的社会属性而不是自然属性中去把握人的本质。但从字面上看,这三个表述又不尽相同,而且在含义上也确有一定的差异。这是不是说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定义前后矛盾呢?或者说马克思自己关于人的本质有不同的观点呢?当然不是。我们以为,要准确地把握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定义,必须借助整体综合的方法从马克思思想的内在联系中理解其精神实质。任何事物都是一个整体,为了认识事物,我们必须先了解事物的各个方面和阶段,但仅仅停留于此是不够的,还必须运用综合的方法进一步认识事物的整体。黑格尔说:“分别仅是认识过程的一个方面,主要事情在于使分解开了的各分子复归于联合。”他还批评那种把“各部分很清楚地摆在面前,可惜的,就是没有精神的联系”的方法犹如剥葱法一样,一个完整的葱被一层一层地剥开后,葱也就不复存在了。所谓“精神的联系”,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就是指事物整体的内在联系。马克思主义是一个整体,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要把握马克思的个别论述也需要从整体上,从马克思的一贯思想和精神实质上去理解。马克思哲学是实践的唯物主义,由于马克思把实践的观点纳入哲学,不仅实现了认识论同时也实现了历史观的根本变革,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哲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因而,只有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定义,才能把握其精神内核。如果按此方法理解,我们以为,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就是人的对象化活动,即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活动。首先,这一定义符合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精神实质。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是社会的主体,没有人就没有社会。因此,当我们把社会生活的本质归结为实践的时候,实际上也蕴含着人的本质是人的对象化活动的思想。其次,人是在劳动实践中得以形成的。由于劳动实践使猿手进化为人手,由于劳动实践推动了语言和意识的产生,使人脑的质量和结构逐渐优越于猿脑,形成了人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所以恩格斯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再次,实践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人在很多方面表现出与动物不同的东西,如人有语言、理想、意志、社会关系等,而动物则没有,但人不同于动物的最主要标志在于人是实践的人,是从事对象化活动的人。正如马克思指出的:
“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手推磨的使用创造了封建的社会关系,蒸汽机的使用创造了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不论哪种社会关系最终都根源于社会实践。费尔巴哈由于不了解实践活动的意义,因而看不到人的社会属性,无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把人的本质误解为许多个人自然联系起来的共同性。针对费尔巴哈这一缺陷,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参考文献: [1]夏建国等: 《实践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整体性》,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 [2]赵家祥:《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变革之路》,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 [3]侯惠勤: 《读好马列经典是博士生的基本功》,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7 年第3 期。 [4]丰子义: 《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的方法论自觉》, 《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11 期。 [5]王代月、丁丁:《私有财产观的转变: 马克思超越哲学共产主义的理论契机》,《社会主义研究》2018年第2期。 [6]何海涛、梁爽: 《对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的再反思》,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 年第3期。 [7]汪信砚、靳书君:《“失去理性的自然和与世隔绝的神”——马克思论伊壁鸠鲁的无神论思想》,《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8]张雷声:《研究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三大视角》,《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8年第7期。 [9]韩庆祥等:《论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上、下),《哲学研究》2012年第8、9期。 (作者:郭大俊,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袁霖,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来源:原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19年第5期,昆仑策网【授权】,转自马克思主义研究,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