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科学地回答了在推进“四个全面”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背景下,巩固与发展统一战线、创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大议题,为高校协商民主走上良性治理轨道提供了关键指导。
一
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留学人员”、“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等党外知识分子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统战工作的重点团结对象,同样也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参与主体。对于高校协商民主的创新与发展而言,在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政治制度不动摇基础上,充分发挥党内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能力,可以增强高校与社会经济发展协同互动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巩固和发展高校之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助推作用。
第一,对于“留学人员”而言,高校应发挥作为党外知识分子汇集地的优势。留学人员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学识储备和知识创新能力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们也是影响社会政见、大众舆论的重要力量,引导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国服务、为国家各领域建设献计献策,是高校协商民主不断深化与推进的关键举措。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自1978年到2014年底,我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351.84万,而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到180.96万,约占总数的74.48%。随着“走出去”的人越来越多,国家综合影响力不断上升,如何将留学人员“引进来”,给他们提供自由的工作学习环境、多元的服务工作渠道、畅通的意见诉求表达机制等,对于高校内涵式发展以及高校协商民主创新思路的“源头活水”供给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对于“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而言,高校应挖掘其作为社会舆论主阵地的潜质。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的角色,深刻反映着新媒体背景下各类利益群体的价值诉求,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与媒体表达低成本运作的实现,如何引导他们在新媒体中发挥净化舆论空间、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作用,意义重大。而高校的民主协商与统战工作,不仅需要将一些网络名人、微博大V等网络意见领袖的意见纳入到高校决策层面,更应当创设足量话语空间进行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四个全面等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传播,保证党与人民的意志始终处于网络舆论的主导核心地位。
第三,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而言,高校应巩固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引擎的地位。高校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高校从社会治理的智力层面,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外部环境,巩固高校服务社会的基本职能;其二,高校从校企合作的技术层面,统筹学校和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协同健康发展,既利用社会资源力量完善学校软硬条件,又让学校的技术储备、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融入非公有制经济当中,直接蜕变成现实生产力。所以,创新高校协商民主制度,也应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结合高校自身发展的目标定位,在“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统战思路下,不断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于社会改革发展的能动性。
二
高校协商民主的创新须明确四个关联性基本概念——理性、制度、科层与发展。正如中央统战工作会议所强调的,在工作中“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求方法”,也就是在坚持党的领导、明晰四个概念中,壮大高校发展的“共同奋斗的力量”。
第一,必须以理性为基础。所谓理性是指能够识别、判断、评估各种理由与可能性,并使人的行为符合特定目的等方面的智能。而理性有助于产生社会合力,从而有助于集中各方力量解决现实问题。理性最大的功效就在于能够综合各方利益诉求、在纠偏中达成共识。如高校内部学科发展有强有弱、院系间人才资源有厚有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步伐有快有慢等,不能拘泥于小团体利益而不顾大局,更不能苛求绝对平均而令学校罔顾发展规律。高校协商民主以理性作为行动之基础,根本上是以理性表达体系取代感性表达体系,以协商民主形式达成高校发展的共识性决策,从而在最大程度减少差异或在矛盾基础上实现决策最优。
第二,必须与制度相伴而行。高校是一个差异性特别强的组织,各项议题涉及面各有侧重,学生培养、教师发展、教学改革、科学研究、资源配置、后勤保障等领域决策或执行存在显著差异,各项事务、环节的具体规范或操作标准各有不同,所以高校协商民主在面临如是问题时,就必须从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高校章程出发。诸如一些高校教授委员会因“行政”干预色彩浓郁而遭到诟病,教授委员会组成究竟应当采取学术带头人组合制,还是教授轮流制或教授专家库随机抽取组合制,抑或是同行评议制下的行政与学术二元带头人组合制?这都需要高校在遵循学校发展模式、沿袭学术发展特色上,充分吸纳与综合各方意见,在平等的协商当中“按章办事”。所以高校协商民主的目标之一,就是让制度有权威,让规矩有精神。
第三,必须嵌入现代科层制。协商民主强调多元主体的平等参与,科层制则强调上下级间的不同权威和权力,但协商民主若是不能嵌入到科层制当中就无法平衡二者间的张力。协商的首要特征是相互给出某一具体议题的理由,而科层制中的权威领导则需要就其决策给出理由,同时要回应科层制组织中民众提出的质疑,或至少给出决策理由。因此,在协商民主建设内在要求下,定期的“专题询问”就成为目前高校行政改革转型时期一个较好的制度设计。具体来说,在高校协商民主的执行过程中,处于科层体系下端的一般教师员工、学生校友、合作组织等在协商当中提升对高校运行的理性认识,而处于权威中心的高校领导层则应主动回应前者的质疑而不断完善学校各方面的制度规范,或者二者以一种“妥协形式”来达到多赢局面。
第四,必须以发展为目标。高校协商民主的主要议题是高等学校的发展,具体表现为学生发展、教师发展、教学发展、科研发展以及整个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提升。近年来,中南大学通过创新驱动计划对接国家重大科技战略需求,通过创新民主协商形式,先后建构起“平台、团队、项目”三位一体,“学科、人才、科研”三位一体,“教育、科研、经济”三位一体的全新发展局面。需要认识到,高校协商民主不仅仅停留在自身发展的“一亩三分地”中,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持、对于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智力支持、对于社会舆论中核心价值主流引领的文化支持等,都需要高校与其他个体、组织组成统一战线,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自信”而发挥协商民主的力量。
三
创新高校协商民主就是最广泛地吸纳参与主体,让与高校相涉的个体、群体或组织能够在协商中表达自己的话语,同样也是最明确地彰显协商民主作为实质民主的基本原则遵循,特别是在具体操作当中严格执行充分表达、发现异议、达成共识、共享成果的合理流程。可以这么理解,高校协商民主在空间设计上并不是让全部有无利害关系的主体都参与高校决策与运行,而是让真正具有权利关联的主体能平等地、自主地参与;在机制设计上并不是粗暴要求“为协商形式而协商”,而是让高校内外各项工作都基于意见共识或意见妥协的“最优”决策之上;在目的设计上并不是施行话语上整齐划一的“泰罗制”或盲目地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而是在对意见的梳理、归纳和分类中寻找到“最大公约数”,在无法达到“面面俱到”时贴近最大范围内的利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