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经济建设搞不好要出大问题,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搞不好也要出大问题。从20世纪末的苏东剧变到本世纪以来的西亚北非东欧相继发生的“颜色革命”,充分证明一个国家和政党的衰亡往往是从意识形态领域开始的,意识形态出了问题是其根源。我们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以下方法论原则。
先进性与层次性相统一。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必须坚持先进性与层次性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先进性,就是指我们要不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动理论创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行动。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我们意识形态领域层次结构多样的现状,包括传统道德观念、合理的个人利益观或西方文明中有益的价值观念,他们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有所助益。因此,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必须坚持层次性原则,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前提下,积极利用和转化这些有益成果,满足人民不同层次的精神需求,否则就容易使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脱离群众,失去吸引力。
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没有继承就没有基础,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决不能忘了根本,决不能丢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同时,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意识形态的新功能与新的作用方式,更要与时俱进,根据不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进行理论创新。
批判性与建设性相统一。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必须坚持批判性与建设性相统一的原则。要旗帜鲜明地批判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和所谓“普世价值”“宪政民主”等错误思潮和价值观念。批判的目的与任务是在批判的过程中明辨是非,积极吸收人类文明进步成果,建设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理想性与实践性相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必须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迈进。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理想脱离现实就是空想,必须把远大理想与现实目标结合起来。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必须服务于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在规定和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必须遵循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党性,核心就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持人民性,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法治与德治相统一。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统一。首先必须树立法治观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文化,把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纳入法治轨道,通过立法和法制体现党和人民意志,规范公民言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于法之外,必须坚持德治,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美德,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平,以德兴国。
民族性与世界性相统一。意识形态有着鲜明的民族属性,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必须植根中国大地,传承中华文化优秀基因,反映中华民族的理想追求和中国人民的精神风貌。与此同时,必须坚持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紧跟时代潮流,放眼世界,积极与世界文明沟通对话,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意识形态建设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时刻遵循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原则,建设好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作者单位: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