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基层干部“四风”问题当刹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表示,要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4月24日《新华每日电讯》)。
毫不夸张,基层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侵蚀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同理,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问题,直接关系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传承,以及党和人民血肉之情回归。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些基层干部凭借“山高皇帝远”,依个人好恶选择性贯彻中央指示精神,致使中央对百姓“雨露阳光”随意被打折扣,无端被阻隔。有的基层干部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民愤积怨己久。比如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随处可见。由于对涉及民众切身利益之事处置不公,深度伤害了百姓身心和情感,人民曲解党的执政理念,导致如此局面,基层干部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分析原因有三:一是县区一级党组对乡村干部管理松懈,监督和指导基层干部施政缺乏责任和担当。使乡村干部中一些害群之马视自己为“土皇帝”,花果山“齐天大圣”,或无所作为,或为所欲为。二是在基层干部换层选举中组织不严密、不严肃,贿选、投人情票屡有发生。客观上,年轻人外出打工,留守多属老幼病残,不少村干部一当就是几十年,又无吐故纳新之意,村官实际上成了“终身制”。三是由于乡村大多地处偏远,交通信息不灵便,环境艰苦,基层干部只能依靠自然生成。对土生土长干部既缺乏培训条件,又没有交流机会。“矮子里选高子”,干得再久也没多大出息。四是基层干部普遍年龄偏大,缺乏进取创新意识,有的饱食终日,大量时间应付吃请,整天沉溺于酒肉醉梦之中。既无心改掉自身陋习,又无力改变民间不良世俗,更谈不上纠正基层“四风”。
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看,至2015年3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82693起,处理党员干部1090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456人。此类问题在基层多发,足见问题极为严重。针对以往“五一”端午期间基层出现公款吃喝问题,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特别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盯住具体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旅游、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腐败行为,无疑是发出纠“四风”强烈信号,也是对基层歪风邪气有力震慑。
应当承认,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四风”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树倒根在,问题犹存,若不彻底根治势必死灰复燃,纠“四风”成果将前功尽弃。因此,要使基层干部“四风”问题得到根本扭转,必须在组织、制度建设上狠下工夫。
首先,基层支部的上一级党委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律于已,提高工作责任心。务必加强乡村干部管理监督,勇于做“唐僧”,敢于对桀骜不驯的“孙猴子”念“紧箍咒”。其次,严密组织基层干部换届选举工作,防止选举中不正之风。在现有选举法基础上规定村官任职最长年限和最高任职年龄。对年龄过大,任职时间过长的,要采取坚决措施更换,努力使基层组织出新人、焕新机。再次,继续加大从大学生中定向选调乡村干部力度,把那些自愿到基层岗位任职的优秀学子选上来并放手使用。不断给基层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变“老树发新技”为“新苗出嫩叶”,在组织建设上走向良性。最后,用硬指标考察监督基层干部履职,县纪委、监察部门分工包干,定期轮换对所辖乡村干部进行抽查。凡因欺压百姓,放纵违纪者,一旦发现立即免职;凡因吃喝玩乐,3天两头不理“朝政”,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转作风利剑高悬,基层纠“四风”勿得须臾怠惰。乡村组织是党执政的基石,基层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不容小觑。正如黄树贤所强调,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间接责任;不仅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同时,完善督办、通报、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凡是基层党委、纪委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压案不报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唯有如此,“四风”腐败问题才有根绝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