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次的人生,为什么我们不做最喜欢的自己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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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次的人生,为什么我们不做最喜欢的自己
2015-07-29
为什么 我们可以通信这么久
原因很简单 我们都很寂寞
你的寂寞 来自于你过的生活 根本不是你自己
你在过 别人期望你应该成为的样子
在走廊上奔跑 无拘无束的你
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万芳《我们不应该再通信了》
我是个很容易就发窘就脸红的人,所以我的交际圈很窄,窄得每当生活遭遇困境需要援助时却发现电话薄里只存下了屈指可数的几个联络人,最后只好默默的放下手机,再独自想办法去承受和抵抗那些责难。可能是我天生对交际就带有怯懦和愚钝,致使我的私生活大多时候都是百无聊赖的,很少会有谁主动约我去一块儿旅行或是在一家静谧的咖啡馆畅聊一个下午。我不会抽烟,不过夜生活,酒量也很差,更谈不上幽默,生活中规中矩又谨小慎微,常让自己生厌。小时候我便没有什么拔萃出众的特点能让自己在人群中显现出来,更没有优秀耀眼的才能好让爸妈活得有脸面,我似乎注定永远都是人群中最不起眼的那个。长相与家境的平凡加上不讨喜的性格还略带乖戾,后来我渐渐变得孤僻又自卑,除了父母一次次的给予我无限的爱意和宽容以外,我想我是难以被谁容忍的。
很多人都觉得男生应该强悍和大胆一些,最好再略带风趣,才会比较讨喜,但我从小就有些女里女气又胆小怕事的,所以每当看着电视剧里那些长相好看又身手敏捷的大侠就好生羡慕,我也幻想着自己日后能成为一个劫富济贫,受人敬仰的大侠,再不济,也要成为一个能把别人逗开怀的谐星,可后来这些都没有实现。反而还是一向的胆小谨慎。夜晚走夜路时,要是后面有人,便会自动脑补杀人抢劫的戏码,一边回头看,一边大步流星的跑起来,有一次还把后面的人逗笑了,他说,“你这人看见我就跑,我又不是抢劫的。”我还一边小跑,一边解释说“我在赶路。”虽然我也没什么钱能给别人抢,但总觉得要是真遇到什么劫难了,这条小命我也搭不起。毕竟,我爸妈就我这么一个儿子。
行径畏缩之余我也不敢轻易表达内心的爱。所以,这些年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那些默默喜欢过的人拥入了他怀。这些种种都让我心理很不平衡,每每想起就觉得人生太不如意,逝去的青春也太不值当了!后来我有想过,要不要就豁出去为自己大胆一次,但尝试后发现自己终究成为不了,那种轻易就妥协自我,违心做人的主。我最擅长的还是做自己,即使这个自己不够优秀。
大学之前,我上课下课都总是形单影只,找不到一个玩伴,更别提朋友了。到了后来,每当别人问起为何你总是一个人呢?我便谎称自己只是单纯的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罢了。热爱一个人去旅行,或是一个人在咖啡馆看书,用这种回答来证明自己是个享受独自游历山水,还会用书本打发时间的“文艺青年”,即牛逼闪闪,又沉静自持,绝对不愿去承认大多时候的自己只是没有人陪。后来我便渐渐地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并开始说服自己去坚信孤独不是可耻的,可耻的是畏惧孤独。更庆幸自己现在已经对孤单这件事麻木得无所畏惧。也正因了这份无所畏惧的执念我觉得我活得够自由。
到了大学后,我误打误撞的邂逅了拍照,用积攒下的钱为自己买了第一台胶片机,带着他独自去了很多的地方,记录下了很多张面孔,不带任何企图的将照片上传至一些网站,因命运的几分眷顾,某些拍下的照片也开始陆续刊登在了一些杂志中,渐渐的有人开始称我为摄影师,而我却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只是个用相机记录生活的人,和摄影师这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词根本扯不上半点干系。但我很感激的是,拍照这件事几乎也改变了我今后的人生,若悲观的说要是我注定会孑然一生,那么我是愿意与相机就这么痴缠一辈子的。因为我知道拍照这件事只要我不离弃他,他自会伴随我一生,为了不辜负,我必须做一个有始有终的人,就像是坚持一种传统美德,最最重要的是,拍照这件事竟让我开始结识了一些朋友,也渐渐的敞开了心扉。
有一段日子,我生了一场重病,性情变得更加冷疏甚至阴郁。因不想让父母过分担忧,所以并未告知他们,一个人在医院里呆了半个月,偶有寥寥友人前来探望,买了新鲜的百合花和水果以及书籍,但大多时候我都是一个人,一护士见我身侧无人照拂,便主动的帮我定了外卖,隔壁床的病人是位不苟言笑的老者,所以大多时候病房里都是很安静的。后来我开始以看书来打发时间和消解内心郁结,看到动人之处,便亲自动笔写了下来,虽然大多都是瞎写的,因为我这个人的人生平凡又无聊,并没有什么故事值得写且值得阅,但文字中的情绪都是切实发自内心的。
后来身体有了好转我便将那些文字做了润色,悉心整理后发到了网上,没想到也收到了很多人的评论和关注。让我惊喜之余又倍感担忧,惊喜的是陆续有人找我出书,身边的朋友也开始渐渐变得比从前多了些,担忧的是,我怕我有一天再也写不下去任何的故事了,毕竟,我这个人的人生那么无聊又满载负能量。后来,一个朋友告诉我,其实谁的人生都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多姿多彩,你大可以大胆的写下你在旅途中的记事或是身边人的遭遇啊!凡事只要认真对待就不会没有收获!
拍照和写字这两件事给我的人生带来了近乎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也开始渐渐有了自己的想法和观念,身边的朋友也比从前多了,这才让我彻悟到,原来只有自己变成了更好的人,才会真正的吸引别人的靠近。我常觉得如今的自己有种九死一生,死而复生后的幸运。所以我非常珍惜眼前人,眼前事。
我过去也曾试图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觉得只要能博得别人的眼球就好,也试图做个八面玲珑的交际能手,好让自己的生活没那么乏味,但我发现我都做不来。虽然我从小就被亲戚朋友拿来和他们成绩优异又性格讨喜的孩子做比较,在一次次的攀比中我也屡遭打击而常感自卑;可等长大了,发现这种比较的现象也并没有变少,反而越来越多,许多人喜欢比较,比从哪所大学毕业的,比身上穿的是什么衣服,比开的是什么车住的是什么房,比谁嫁得比较好,谁过得比谁好。而我却认为,但凡有比较之心就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因为有自信的人,对于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会有富足的感觉,他可能看到别人有而自己没有的东西,会觉得很羡慕,但他回过头来还是很安分地做自已,并默默的审视自己,提升自己,感谢现在的拥有之余不忘创造更多的美好。只有变成更好的自己了,我们才会变得有力量。这种力量不是指可以撼动山河,而是我们有足够的力量去面对自己的同时建造了属于自己的磁场,能够给周围的家人、朋友、同学和同事们带去一股子正能量,让大家乐于与你相处,乐于与你共事,和你在一起时不求醉笑三千场,只求内心的舒畅。
一学姐,从前在学校可算是个“风云人物”,我说的风云绝对不是正面的,她常靠出位的打扮与穿着出现在学校的各个角落,抽烟,喝酒,和社会上的小混混们聚众打架都有她的参与,险些被学校勒令退学,也成了众多人茶余饭后的玩笑话。之后再与她相见,她已安定的成了家,从前那个放荡不羁的模样已然褪去,而出落成了一位贤良淑德的人妻。我开玩笑和她说:“经过这么多年的折腾,你总算是有了点母性。”后来她才脱口和我说:“我很少和人提起过我的从前,小时候我是个大胖子,邻居的小朋友们都嘲笑说我是肥猪,不愿意同我一块玩耍,就算哪天和我玩耍了我也一定是被愚弄的那一个,加上我没有显赫的家世,父亲也去世得早,一直靠母亲在外打工维持家中生计,童年时期一直与外婆相依为伴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变得很自卑又孤僻,不愿与人交涉,后来高三那年,我喜欢上了一个男生,也终于打算鼓起勇气去示爱,可男生和他的一众友人却故意到我面前对我狠心的羞辱了一番,隔壁班喜欢这个男生的其他女生知道后还把我叫去厕所狠狠的揍了一顿,从那天起,我发誓我一定要变瘦变得不受人欺负,在这变瘦的途中显然有些走火入魔的架势,得了胃病不说,行径也越发夸张,故意穿一些暴露怪异的衣服来博取眼球,以抽烟、喝酒、打架来伪装内心的脆弱,因为至少这样可以代表我是有人关注的,有人畏惧的。直至,临近大四毕业那会儿,外婆生病去世,她临终前嘱咐我的最后一句话是,无论外婆在哪,都会保护你,你一定要争气,好好的活下去;那一刻,我才幡然醒悟到,原来我的人生并不是一团糟,至少我还有外婆给予我的爱。就算我不为自己更好的活下去,我也决不能辜负外婆对我的一番苦心与期许啊!”说到这,学姐一声哽咽逸出口中,眼眶饱含着眼泪,她又立马把眼泪擦了擦,说:“现在的我,不要说露脐装,就算是领子稍微大一些都会觉得浑身不自在,偶尔看到街上那些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衣服又夸张怪异的人时就会庆幸现在的自己再也没有勇气那样了,原来许多年后的今天才算是找回了自己,寻回了本真。”饭后,临近告别前,学姐搭着我的肩膀语重心长的和我说:“你要记住,无论世事如何变迁,又如何不公,都别忘了要努力做更好的自己,做自己从来就不会晚,你看我,我用了三分之一的生命其实就学会了一件事情——做自己,所以现在我才活得很开心。”
是啊,这年头很多人因为内心的不自信和不完满的人生,就抱着”不疯魔不成活“的方式试图让自己得到旁人的关注,可是多年后呢,你会不会心疼从前那个为了取悦别人,而迷失了本真的自己呢?我想答案会是肯定的。就像万芳在《我们不应该再通信了》中念的独白那样,她说,你之所以寂寞,是因为你过的生活,根本不是你自己,你在过,别人期望你应该成为的样子。
做自己,或许是一种信念,是一种勇气,是一种力量,更是一种在这个辽阔世间的仰仗。
所以,趁着心还是热的,努力做自己,爱生活。况且,任世间如何纷繁嘈杂,安静下来做自己,何尝不是一种最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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