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6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干部“能下”,是我们党一直以来所倡导的,且在党的历史上并不鲜见。革命战争年代,干部能上能下的例子司空见惯;到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总设计师邓小平的亲自倡导下,我国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党的建设新常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党规党纪。比如,《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等等。尤其是去年出台的《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建设。
由于传统观念、体制机制等诸多因素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虽然出台了党内很多规定和制度,但现实生活中干部往往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成为违背公平的“惯例”,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干部良性循环机制,客观上放纵了领导干部的为官不为行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述: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有的对共产主义心存怀疑,认为那是虚无缥缈、难以企及的幻想;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从封建迷信中寻找精神寄托,热衷于算命看相、烧香拜佛,遇事“问计于神”;有的是非观念淡薄、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糊里糊涂当官,浑浑噩噩过日子;有的甚至向往西方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对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丧失信心;有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原则性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不敢亮剑,甚至故意模糊立场、耍滑头,等等。如此这般,必将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乃至党的执政根基和地位。
不得不说,党的十八以来,广大人民群众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进程中,的确看到不少高官小吏被“下课降职”的案例。比如,江西省委常委、原秘书长赵智勇连降7级,从副省级变为科员;江西省原政协副主席许爱民、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连降4级,从副省级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这些问题官员们或涉嫌买官卖官、或涉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或涉嫌违规用人、或涉嫌公款吃喝,面对党纪国法,势“雪崩”般被发回到仕途的起点的,这种连降多级的“下”,被网友形象称之为“断崖式”,成为永远不得“复出”的不归路。
无可否认,群众对干部“能上能下”的期望值是高的,且在获得“断崖式”巨大“满足感”的同时,他们也理性地感觉到,“断崖式”的“下课降职”,并不是干部制度“能上能下”意义中真正的“下”。很明显,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广大群众欢欣鼓舞。
回应群众热切期盼,向实处使劲、往细处用力、从严处较真,才不会让《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卡在“最后一公里”。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胸怀全局、与时俱进;科学谋划、及时跟进,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来刷新吏治,让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下”的实效取信于民。笔者认为,开会发文是上篇,贯彻落实是下篇,只有上下篇都做好,才能成为一篇好文章。贯彻落实好《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制定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做好“对接”这篇大文章是关键。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机制,是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确保优秀干部能够脱颖而出的保证。“你把群众装在心里,群众就会把你举过头顶”,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坚持为民服务,是好干部的立身之本。对于党员干部的优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紧扣破解干部重使用、轻管理现象和“论资排辈”的窠臼;围绕带“病”提拔、买官鬻爵、尸位素餐等官场顽疾,细化好“下”的规则和标准,量化好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尺度,彻底打破现行“能上不能下”的用人格局,确保公权力掌握在那些真正愿意为人民服务的干部手中。
“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能上能下是人才流动的正常规律,也应当成为选拔任用干部始终坚持的原则。各级纪检部门要按照“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要求,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紧紧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大对贪宫、昏官、庸官、懒官“围剿”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提高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水平,让《若干规定(试行)》传递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推进制度改革,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才能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做好落实《若干规定(试行)》“对接”这篇大文章,不让《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卡在“最后一公里”,关键是要把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具体工作责任,茌思想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无论是“铁饭碗”“铁交椅”,还是“铁帽子”,都应是改革利剑之所向。不让《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卡在“最后一公里”,唯有态度坚决、措施果断,向实处使劲、往细处用力、从严处较真,才能根治吏治腐败,使党的干部队伍永葆青春活力;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才有坚强保证。
(作者是中共湖北当阳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来源:求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