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蓝皮书: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报告(2020)》】
2020年11月3日,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集体经济蓝皮书: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报告(2020)》。本年度“集体经济蓝皮书”聚焦“走向乡镇统筹‘新三级’体制”。
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提出了关于农业发展“二次飞跃”的思想。蓝皮书认为当前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已经到达由低水平集体化到高水平集体化的历史转折点,需要依靠体制改革,迎接中国农业农村发展“二次飞跃”的来临,标志是“新集体主义”思潮的兴起。
蓝皮书研究指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塘约道路》研讨会举行为标志,“新集体主义”思潮引领下的“二次飞跃”在实践、政策和理论等多个领域悄然兴起。
第一,“二次飞跃”的新鲜实践在全国各地生根开花。2016年12月,中宣部《党建》杂志社和人民出版社主办了“塘约基层建设经验座谈会暨《塘约道路》研讨会,点燃了“新集体主义”思潮的“第一把火炬”。塘约道路的实质是变革村、户“各自为战”的发展体制格局,再度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培育了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新的产权主体,破除了“户自为战”,完成了农用地资源的重新整合。进而探索突破“村自为战”,联合周边八个村庄抱团发展,筹划组建“塘约+八”的跨村联社作为新的更高层级的产权主体。山东省烟台市村书记人手一册《塘约道路》,在党支部引领下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塘约经验迅速在胶东大地生根开花。“新集体主义”思潮的实践,既有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同样,也有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江、浙、粤与京、津、沪等大城市郊区,如北京市乡镇统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天津市“三区联动,镇级统筹”、上海市推进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浙江省义乌市镇级统筹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等。通过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升级版,把集体建设用地集约利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社会结构转型有机联系了起来,让农民“带资进城”,有组织地实现城镇化。
第二,与改革实践相互呼应,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治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转化集体经济薄弱村、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政策密集印发,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新气象”。2015年开始启动了北京市大兴区等全国33个县(区)征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等三项土地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和2015、2017年-2019年“中央1号文件”均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的要求。2020年6月,《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相关工作正式启动。
第三,实践与政策层面的大变局,引发了学术思想领域的强烈回应和争论,集体经济研究领域文献快速增加。韩俊英在2018年9月5日,通过中国知网输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搜索发现: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年,相关文献量由2007年的23篇增长为43篇,而党的十八大召开当年,进一步增长为52篇。2017年,《民法总则》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定为“特别法人”,成为最近几年相关研究成果激增的重要因素。其中,一个焦点问题是理清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性质。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转化为产权,可以在市场上流动,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意味着一定程度上回到了初级社。而认为合作经济的终点是集体经济的起点,合作经济是交易的联合,集体经济是财产的合并,总体上要坚持高级社的底线。《集体经济蓝皮书》研创团队立足“二次飞跃”转折点的来临,认为要突破“户自为战、村自为战”的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格局,探索乡镇统筹“新三级”体制,在镇和村两级培育新的更有效率的整合各类资源要素的产权(占有权)主体,理顺所有权主体、产权(占有权)主体与经营权主体之间关系,提高农村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
(来源:昆仑策网,转编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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