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7月10日,上海市政协举行委员学习会,就“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主题,邀请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作专题报告。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解振华在报告中以翔实数据和丰富实例对《意见》进行解读。本文为该报告节选。
【摘要】
■ 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
■ 必须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
■ 深入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以最小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 严格源头预防、不欠新账,加快治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多还旧账,让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 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察,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汇集民力,实现生活方式绿色化
解振华:现任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历任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曾荣获联合国环境保护最高奖“联合国环境署世川环境奖”、全球环境基金“全球环境领导奖”、世界银行“绿色环境特别奖”及节能联盟“节能增效突出贡献奖”。
今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专题部署的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意见》集战略性、综合性、系统性和操作性于一身,实化细化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将中央有关要求落实到具体政策措施。其中许多论述,都是第一次写入党的文件,针对性很强。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理念之一在世界上首次提出的,是重要的理论、理念创新,也昭示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我们要建设的生态文明,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并与生产力布局、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理念、体制机制紧密相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的理解,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和谐共处、良性互动、持续发展的一种文明形态,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实质是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加快建设美丽中国,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强化主体功能定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国土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永续发展的家园,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既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农产品、工业品、服务产品的需求,也要提供清新空气、清洁水源、宜人环境等生态产品。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推动各地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
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一是全面落实全国和各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健全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市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二是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及管理方式。明确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准入事项,实行“非准勿进”;以及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实行“非禁即准”。编制区域规划、布局重大项目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三是构建平衡适宜的城乡建设空间体系。适当增加生活空间、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
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绿色低碳,建设环境优美的宜居城镇,努力解决“城市病”,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推动城镇化绿色发展。一是优化城镇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严格控制特大城市规模,增强中小城市承载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二是切实解决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问题。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新城、新区设立条件和程序,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三是尊重自然格局,依托现有山水脉络、气象条件等,合理布局生态、生活和生产空间,尽量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同时,要保护自然景观,传承历史文化,保持特色风貌,防止“千城一面”。四是强化城镇化过程中的节能理念,关键是建筑和交通两个重点领域,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五是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供热、供气、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其中,对于环境基础设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都要具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提高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六是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杜绝大拆大建。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地区面积广阔、人口众多,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也是难点,生态文明建设要向农村延伸拓展,惠及广大乡村群众。一是强化规划引导。完善县域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二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治理农业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四是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植树护绿。
加强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对于拓展民族发展空间、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既要保护开发好960万平方公里陆域,也要保护开发好30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一是推进海洋主体功能定位。根据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科学编制海洋功能区划。二是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控制海洋开发强度。在适宜开发的海洋区域,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积极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生态环境评价,最大程度减少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三是保护治理海洋生态环境。建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强化海洋环境治理、海域海岛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自然岸线控制制度。
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必须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
推动科技创新。科学技术是经济提质增效、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驱动。一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科研活动特点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二是开展科技攻关。加强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方面取得突破。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对绿色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选择的决定性作用。三是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综合集成创新能力,加强工艺创新与试验。四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基础研究、试验研发、工程应用和市场服务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是我国发展方式粗放的根本原因,工业、能源又是其中的大头。一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合理布局建设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二是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加强预警调控,适时调整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名单,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逐步提高淘汰标准,禁止落后产能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做好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三是推动要素资源全球配置,鼓励优势产业走出去,提升参与国际分工的水平。四是调整能源结构。推动传统能源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
发展绿色产业。发展绿色产业既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产业基础和技术支撑,也能拉动有效投资、消费需求并增加就业,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对稳增长、调结构均具有积极作用和意义。一是节能环保产业。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要以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拉动消费需求、以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能力拉动投资增长、以完善政策机制释放市场潜在需求,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要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规范节能环保市场发展,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二是新能源产业。加快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推进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源、沼气、地热等应用,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智能电网。三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提高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推广普及力度。四是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以及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等林产业。
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节约资源是破解资源瓶颈约束、保护生态环境的首要之策。要深入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以最小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节能减排。节能减排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主阵地,要发挥节能与减排的协同促进作用,盯住重点企业、实施重大工程、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推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十二五”目标任务要确保完成,“十三五”时期仍需继续强化。一是工业领域。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二是建筑领域。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鼓励建筑工业化等建设模式。三是交通领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发展甩挂运输。四是其他领域。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农业生产设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
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是解决“资源有限、需求无限”的根本出路。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和近期行动计划,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产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一是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鼓励纺织品、汽车轮胎等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二是推进煤矸石、矿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三是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四是实施大循环战略。推进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加强资源节约。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一是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用水需求管理,以水定需、量水而行,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市节水,推进企业节水改造;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矿井水、空中云水、海水等非常规水源,提高水资源安全保障水平。二是集约用地。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三是矿产资源节约。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严格源头预防、不欠新账,加快治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多还旧账,让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一是加快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形成以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川滇、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近岸近海生态区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为骨架,以其他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二是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提高沙区、草原植被覆盖率,有序实现休养生息。三是保护森林、湿地、草原,推进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森林保护,将天然林资源保护范围扩大到全国,大力开展森林经营,完善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加大退牧还草力度。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因地制宜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四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五是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实行分级、统一管理,保护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继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
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按照以人为本、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建立以保障人体健康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防控环境风险为基线的环境管理体系,健全跨区域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改善。一是大气污染治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二是水污染治理。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加强供水全过程管理,加强重点流域、区域、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和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和规范淡水养殖,严格入河(湖、海)排污管理,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四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净化农产品产地和农村居民生活环境。五是其他领域污染防治。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坚持当前长远相互兼顾、减缓适应全面推进,实施低碳发展战略,通过试点示范探索低碳发展路径,切实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一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通过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碳汇等手段,有效控制能源、工业、农牧业等领域二氧化碳、甲烷、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二是提高适应能力。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加强监测、预警和预防,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水平。三是推动低碳试点。扎实推进低碳省区、城市、城镇、产业园区、社区试点,努力建设低碳型社会。四是参与国际谈判。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积极建设性地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格局。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督
要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察,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统计监测。加快推进对能源、水、大气、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和水土流失、土壤环境、地质环境、温室气体等的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准确性、及时性。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开展全天候监测。定期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和评估。
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是各项制度、政策落实的前提和条件,要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察,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强化对浪费能源资源、违法违规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察。二是独立执法。资源环境监管机构独立开展行政执法,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执法活动。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加快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风尚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汇集民力,实现生活方式绿色化
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将生态文化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树立理性、积极的舆论导向,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积极推动消费方式变革,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有序增强公众参与程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