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哈工大两名学生作弊被开除,浙大一名学生强奸却只给予留校察看,两起事件同时登上了热榜,处理结果形成的反差对网友们的价值观造成了很大冲击。在公众认知里,学生作弊远远要比强奸严重的多,而浙江大学似乎冒着天下之大不韪,实在有违公众对强奸犯的痛恨,此事无疑对浙江大学的声誉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然而,就目前公开的信息,不管是前期法院的量刑判决,还是后期浙江大学依据校规作出留校察看决定,实际上都做到了“有法可依”。这样的处分我们可以理解,但绝对无法接受。该生在校期间犯了罪,判刑一年半结果缓刑一年半,等于实际刑期并不执行,也就是说,这次强奸罪行对该生的毕业、求职毫无影响。而且该生目前尚在刑期内,但其仍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载歌载舞,欢声笑语”,丝毫看不出悔改之意,倒是像一名侥幸逃脱的恶魔,在祝贺闯关的胜利。这一切不仅是对法庭缓刑判决的反讽,也是对浙大留校察看处分的嘲笑。
其实,我国绝大多数高校对于学生的管理和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如中国科技大学学生手册上明确规定,如学生受到拘留等行政处罚,学校也是开除学籍零容忍;南京大学有关学生违纪处分第十四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众所周知,除了哈工大两学生作弊被开除之外,还有偷外卖的大学生已被刑拘,交大偷拍裙底的学生也被开除,以及近日在国科大季子越在境外社交平台发表涉及南京大屠杀等不当言论也被开除学籍。而到了浙江大学这里,经调查,也曾对吸毒和猥亵女生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且到期即撤销处分,这也许符合浙大的规定,但校规的必要性和严肃性荡然无存,也令它没有丝毫约束力。浙大以滑稽的方式放弃大学自主权,所谓校规完全是无聊的文字游戏,根本起不到教育作用。
通过对比不同大学在处分学生时,尤其对待刑事犯罪的学生出现的巨大落差落差,让人产生不解,大学之间到底根据什么来制定处分标准,着实让人疑惑。积极地看,此事件也是重估学生违纪规定的机会。学校和法院要做的是通过公权主持正义,而非滥用公权践踏正义,应尊重社会共识和基础民意,而不是机械式的执行,只讲程序正义不讲实质正义。否则,一切的不公平都逃不出群众雪亮的眼睛。
作者:张聪 作者单位:河北省任丘市西环路办事处 来源:【昆仑策网】(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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