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国务院在《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鼓励试行育儿假,这一新型假期自此正式走入大众视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14个省份在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中增设了育儿假,大多提出3周岁以下幼儿家庭,夫妻双方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多省份推出育儿假政策,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道路上大步迈进。今年6月8日,国务院印发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也提出,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这就有望让育儿假在全国遍地开花,成为惠及更多生育家庭的公共假期。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一系列新情况新变化,设立育儿假在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当下,无疑是惠顾民生的配套措施,回应了人们的关切。
落实育儿假确实能带来很多益处,但是要想真正落到实处,也会面临很多困难。育儿假带来的成本,应该由谁来买单?如果全部由企业买单,这势必加重企业负担,已婚和已有孩子的求职人员不可避免会在就业市场中受到歧视,由此产生的不让休、不敢休、不能休,最终将使育儿假沦为一纸空文。
让育儿假走进百姓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福利。让育儿假真正落地,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解决好“他们的活谁来干”“这笔钱谁来出”等问题。没有政府的兜底关爱配套措施,没有社会共担机制,再好的法条也只是“墙上画饼”。就此,要使父母育儿假落到实处,需要在法律和政策上制定具体的规定,为企业搭配降税减负政策,通过减免税费、直接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补偿企业因育儿假增加的雇佣成本,企业也要积极参与,承担起社会责任和义务。
建立健全立法,保障育儿假落地。依法落实育儿假,依法享受育儿假,依法保障相关各方权益,在单位眼前利益与职工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只有加大法律的执行力,员工福利才能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
作者:尹娟 单位:薛官屯乡政府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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